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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至少这变化是好是坏,那不在我要讨论的范围中。

  我开始找衣服穿。

  二年级一开学他就在外边租了房子,他在打工,工资还挺高。

  “方方,你怎么不说话。”



  他终于忍不住转过头来看我。

  我穿上牛仔裤,然后在地上那一堆衣服里找我的T恤。

  “你想听什么?”

  你想听什么我就说什么。

  忽然想起有人说太悲伤的时候反而哭不出来,大约就是指这种时候吧……

  他愣了愣,自己先哭了起来。



  我叹口气,扔下手里的衣服转身过去抱住他的头。

  有什么好哭的呢?

  其实你早就知道会有这样一天了吧……

  说起来还真是难为你,一直这样和我在一起。

  中学时代的白马王子啊……女生们心里的美梦,可是他,却只喜欢男生。

  “方方,你会不会恨我?”

  他的脸埋在我的小腹上,所以说话声音闷闷的。

  我说不会。

  陈哲说爱和恨之间就是一张纸的距离,如果你不爱我了,那我干嘛要恨你。

  忘记最好。

  忘记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把这个人,从心里彻底抹掉。

  他哭得很厉害,我的肚子凉凉的,一定湿得很厉害。

  等我终于穿上T恤的时候他也找到了自己的裤子。

  “方方,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吗?”

  他低声问我。

  我想了想,“暂时不要吧。”

  朋友,你知道,我们原本就不是朋友。我说要忘记你,如果做了朋友,我怎么能忘记你。

  他不再说话。

  我出门的时候他去了卫生间,我走到门口,又转回去帮他把衣服从地上拾到床上。

  一不小心,外套口袋里的钱包掉了出来。

  蹲下去,拾起来,却忍不住打开它。

  女生总会在那块塑料后面放上自己喜欢的人的照片,林乐阳会吗?

  他会。

  里面果然放一张照片,两个人一起照的。

  林乐阳。

  陈哲。

  从他那套小小的房间走出来,阳光灿烂,行人欢声笑语。

  而我终于哭了起来。

  肆无忌惮的,就好象自己那时行走的,是另外一个空间。

  “这就是我的初恋。”

  严肃的车停在一片草地旁边,我们在KFC买了一大堆垃圾食品,汉堡,可乐,薯条,鸡腿,还有圣代。

  “说起来,几乎延续了三年呢。”

  我舔着手指。味道还行,很久不吃偶然碰一下觉得也不是那么太差嘛。

  “看,吃得到处都是。”

  他很温柔拿起纸巾来替我擦嘴,也不管我们现在是坐在草地上,周围一群孩子。

  大庭广众。

  我傻傻笑一笑。

  严肃有一点点象林乐阳,他们的眼睛,很温柔,笑起来会斜斜的眯起来。

  但林乐阳不象狐狸,他是一只狸猫。

  “那个林乐阳,喜欢陈哲?”

  我点头。

  “是啊。那个傻瓜,他是先知道自己喜欢陈哲,然后才知道自己是gay,可他竟然什么都没跟阿哲说。”

  所以直到现在陈哲都不知道这件事。

  他不想说,我就替他保密。

  我理解林乐阳的心情,因为喜欢,所以很小心的珍惜。希望陈哲的整个生活步调能随他心意,他舍不得打乱。

  “陈哲……”

  严肃好象在想什么东西。

  一个胖胖的小男孩把球踢了过来,我接住,然后扔过去。

  “谢谢哥哥。”

  他们这样说,稚气的童音,好可爱。

  啊,他们叫我哥哥呢。

  不老不老,方方怎么会老呢。

  “方方。”严肃喊我。

  “干嘛?”

  “陈哲,该不会是昨天那个在酒吧的男人吧。”

  “YES,就是他。怎么了?看上人家?”

  他先一愣,然后笑。

  “你这家伙,怎么可能……倒是你,你说你二十七,十七岁认识的他,你们一直在一起?”

  “算是吧。不过我们可只是做了十年的朋友。”我纠正他,“你看到吧台里边那个美女没有?那是他女朋友,酒吧的老板。”

  “他一直不知道那个什么林乐阳喜欢他的事?”

  “恩。”

  可乐里的冰块融化完了,于是变得温起来,味道怪怪的。

  “那林乐阳呢?”

  他?

  “大学毕业以后就出国了,我和阿哲都没他的消息。”

  他沉默一会儿。

  “方方……”

  很温柔的声音,不过让我鸡皮疙瘩起了几粒。

  “又干嘛。”

  我把伸向玉米的手缩回来,奇怪的看他。

  “让我爱你好不好?”

  这一次,他说了“爱”。

  是爱。

  不是喜欢。

  我哈哈的笑,“怎么,听了一个故事就被感动成这样?”

  男人的心怎么能软成这样呢?

  “不……”严肃说,“先是喜欢,但现在,喜欢发展成了爱。”

  我啃着玉米,“好快的爱情啊。”

  不过,在我的意料之中,昨天晚上见到他的时候,我不会就给自己机会了么?

  机会来了呢。

  “……好吧,我们恋爱吧……”

  黄舒骏有首歌叫做恋爱症候群,歌词很长很长,不是用唱的,是用念的。

  林雨很喜欢这歌。

  陈哲说它莫名其妙。他喜欢黄的另外一首歌,叫做雁渡寒潭。

  雁过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

  惊鸿一瞥。

  严肃就坐在我的旁边,他伸过一只手揽住我的腰,说话时会呼气在我耳朵上,痒痒的。

  我喜欢。

  我喜欢恋爱的感觉。

  就算是惊鸿一瞥,我也甘心。

  “说定了,周末去我家做饭。”

  林雨拍着手,很高兴的说。

  “严肃会做什么菜?”

  我转头看他,“他?就他那样?做菜?我看就会吃吧。”

  某公司的什么总监,好象和艺术沾点儿边,工作清闲,工资很高。陈哲笑我找到了一台提款机。

  但我和从前那些有钱的男朋友在一起时也没从他们口袋里拿过一分钱。

  我不想有这样一个错觉——爱情,可以用钱来衡量。

  “方方你小看我!”

  严肃啊一口咬住我的耳垂,不用力,轻轻的捻。

  我哈哈的笑,却躲不开。因为他的胳膊,牢牢拴住我。

  常去酒吧的客人都认识我,也知道我喜欢男人的事,所以大家见惯不怪。有什么怪的呢?这世界什么怪事没有,男人爱上男人算什么?

  陈哲忽然咳一声,微微转过头去。

  对我的每一任恋人他都这副德行,林雨说亏得是我,要不他打死都不会接受同志这种生活方式。

  不,不是因为我他才接受。

  因为林乐阳。

  那个和他站在一起,一动一静,一个阳光灿烂,一个温文尔雅,黑马王子与白马王子的组合,林乐阳。因为他,他才接受gay。

  那时我偶然会想,如果林乐阳把事实告诉陈哲,陈哲的表现会是什么呢?

  然后我忽然感觉到了恐惧。

  那种即将被抛弃的恐惧。

  所以我也明白林乐阳为什么一直隐瞒了这件事——也许有些事,还是不做后悔比较好吧……

  “阿哲做什么菜呢?”

  林雨装出兴致勃勃的模样很轻松转过了话题。

  象她这样一个女孩子,和陈哲真是绝配。

  “我?我只会番茄炒鸡蛋。”

  “啊!”

  我立刻大叫一声,吓得正在调酒的小丁差点把东西给砸了。

  “方方你叫魂啊。”

  林雨抚着胸口直喘气。

  “没啊……”我很无辜看着他们,“我只是……阿哲把我唯一会做的菜做了那我做啥?”

  他们互相看看,大笑了起来。

  正好阿蓝过来拿酒,看着我们时一脸的莫名其妙。

  可是我也奇怪呢。

  我的确只会做番茄炒鸡蛋……

  “方方,你什么都不用做。”

  笑够了,林雨这样说。

  “啊?不做?那我干什么?”

  “你负责吃就行。”

  严肃吻上我的脸颊,我听到他在我耳边轻轻的说,“受不了,你怎么这样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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