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才能送他入院!你教教我!
不想看他死,就要眼睁睁的看着他变成瞎子……
水珠儿从湿透了的衣角,无措的指尖地落在粗糙的地板上,滴答作响。
精准的爆头;清澈的眼神;碎裂的玉块;嘶哑的嗓音……
舍命相搏;惺惺相惜;无言嘱托;违纪救助;雨中狂奔……
“治不了也得给我治!”家安状若疯狂,顺手推翻了身旁的药柜,“操!不治大家一起死!立刻给我动手治伤!”在漫天飞舞的草药中,GLOCK被重重的拍在了桌上。
治不了也要治,不治那就大家一起死!
老姜看到那只GLOCK,便知道家安铁了心,只好叹了口气,从消毒柜中拿起一卷纱布扔给家安:“你管你自己吧……唉,医者父母心,如果我能医我又怎么会拒绝呢?我只有消炎软膏,你看他的眼球伤成这样,在我这里他瞎定了。这小伙子还这么年轻,瞎了双眼今后日子怎么过?即便是惊动了警方,他坐两年牢也强过盲一辈子……你不送他去医院,他会恨你的。”他边翻起鹰的眼皮给他抹消炎药膏边唠唠叨叨地道。
家安后背和胸前的刀伤早就崩裂,雨水和血水把绷带泡得不成样子,此时他正脱了外衣赤裸着上身给自己抱扎胳膊上的新伤,听到老姜的最后一句话,手忽然一抖。
他恨我……他肯定会恨我……我为什么要救他?我有没有搞错!我……我应该……我……
家安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到了GLOCK上。
“喂,帮忙把他的衣服脱掉!”老姜道,“他失血过多,伤口又深,现在身体很虚。”
“……好。”家安迟疑了一下,站起身来,慢慢的走到了桌前,拿起GLOCK,打开保险。
“哦,老天……”老姜忽然叹道,“哎?不是来帮忙?你怎么跑那儿去了?”
“就来……”家安握着手枪,食指扣住扳机,缓缓的转过身来,“我就……天哪……怎么会这样?”
老姜已经将鹰的衣服脱了一半,从家安的方向可以看到裸露出来的后背竟然遍布疤痕!
“唉,这孩子吃了不少苦……”老姜有些唏嘘地道,“安仔,送他去医院吧,啊。眼外伤二十四小时之内就医能复明的希望很大,即便是晶状体受伤,也有人造的可以使用……”
“如果能走出你的医馆门口而我们三个不被砍死,我早就送他去了。”家安苦笑道,握枪的手慢慢放松,直至手枪“吧嗒”一声落在了脚边儿,“眼睛顾不得了,只要能保住他的命就行。”
“他做了什么?!”老姜悚然一惊,随即摇了摇头,“算了,你也别跟我说,我也不听。今儿出了我这门,我就只当没见过你。安仔,今后你也别来了。我打算回潮州老家养老去……你照顾着他,我去拿两件干净衣服。”
“我明白。谢谢你,姜叔。”家安接替了老姜扶住鹰的身子,轻手轻脚的替他褪去衫裤。鹰的全身都是冰冷的,面色惨白,连双唇都没有一丝血色,若不是心脏还在跳动,家安几乎怀疑自己抱的是具尸体。
“我该怎么处理你?嗯?”他自言自语地道,“我该杀了你。”
其实他不需要动手,只要放任不管,鹰就死定了。
可是他做不到!
家安知道,老姜也只有绷带、消炎药膏、跌打酒和草药。感冒发烧是这些,摔伤砍伤也是这些;对眼外伤和枪伤,他能提供的也还是这些。所以这次,他毫不吝啬的用了大量的绷带和消炎药膏在鹰的身上,确实不遗余力。
房间内的空气是沉闷的。
家安不时地看着挂钟,老姜也在包扎间隙抬眼去看。时间一分一秒的走,而鹰复明的希望就一秒比一秒暗淡。他们都知道,希望之灯就在那里,但他们却一点一点将它熄灭了……
那清澈的,坚定的,倔强的,甚至是张扬的眼神……已经不可再见。
“姜叔,有没有胶带?”家安忽然站起身来,逃避什么似的问道。
“啊?胶带?药柜有下面那个抽屉里有……你要它做什么?”老姜头也不抬地回答。
“……”家安从外衣兜里掏出碎玉,握在掌心中,来到鹰的跟前,“粘好它。”
“咦?墨玉啊?不能这样的,”老姜看了一眼,笑道,“你们年轻人不懂,玉碎了就是给主人挡了灾,不用补了,就算补好了也不能戴了。”
家安沉默不语,慢慢用透明胶带把裂纹缠好,才低声道:“除了眼睛,我不想让他再失去其他什么了。”
老姜笑了笑,打好了最后一个结,“好了,”他说,“把他带走吧,今天的事就当没发生过。”
家安知道老姜的话没什么值得怀疑,如今三人已经是同一条线上的蚂蚱,这事泄露出去,老姜也就是个死。不必他赌咒发誓,家安也相信他不会对任何人说。
“多谢。”他背起鹰。
“等等,”老姜忽然道,“披件雨衣……年轻人,打打杀杀的过不了一辈子。我开医馆三十多年啦,从前的矮骡子,今天就算变成老大,明天还不是横尸街头?一脚进了黑社会,一脚就踩进了棺材……”
“谢了,姜叔。”家安咬紧了牙,迈步进了风雨中。
身后,依稀传来老姜幽幽的长叹声。
黑社会的凶险我又怎会不知道?如果混黑社会有福利拿,就轮不到我来做卧底了!
家安苦笑着想。
方云飞呀方云飞,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啊!
今后你打算怎么过?怎么处理他?你倒是说啊!
今后的路到底该他妈的怎么走!
他在心中狂吼道。
第六章
一个就这么失明的人醒来会作出什么样的事情?
家安把鹰安置在床上,随手拉了张被子给他盖上,又把床上多余的东西扫到地上。他的床上什么都有——诸如喝空了的啤酒罐、电视遥控器、打火机一类——看不见的人也许会伤着自己。然后他又接了杯温水放在了床头。老姜说过,鹰失血太多,多饮水对他有益。
但是该不该把他叫醒呢?家安犹豫着。
鹰睡得很沉,就像是一种绝望中对自我的放纵。按说像他伤得这么重的人,总应该辗转呻吟两声才对,但他没有,除了在回家的路上意义不明的呓语了两声外。而到现在家安也没能想明白他是在叫“哥”还是什么。
看他身上的伤疤,家安叹了口气想:不排除他已经习惯了痛苦的可能。
他习惯了痛苦,也该习惯失明了吧……
“啪”,家安轻轻的打了自己一记小耳光,习惯个头!他又不是瞎了十次二十次。
因为老天只给了每人这么一次机会,所以,眼睛才显得分外宝贵。
盲了的眼睛怎可能像断了的手脚一样慢慢愈合、复原呢?
大约是耳光的声音惊动了浅睡在床上的杀手,他动了动,含混地说着什么,在床上摸索着,似乎想要起身。
“要什么?”家安忙握住他的手,询问道。
“……”杀手挣脱开他,焦急不堪地四处摸索着,似乎在寻找什么。
手镯!
他一定在找那墨玉手镯!
家安心念一动,忙从衣兜里翻出粘“好”的残次品塞到了鹰的手中。
果然,拿到了镯子,鹰立时平复了下来。家安把水杯递到了他的唇边,他也老老实实地张口喝了下去。好像只要把手镯还给他,即便让他服毒他也不会推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