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赖升平确确实实失去了踪影,再也没有办法联络。
经过几天的谈心过后,小瀚的情绪总算是平息了不少,心情也随之调适,即将面临七月的大考,不能再胡思乱想。绝不能在这次的挫折后一蹶不振,他这么催眠自己,相反的,风雨后该生信心,愈挫愈勇。此刻失去挚友、喜欢的人,换个角度想,不正好也了却无端的瓜葛?
他现在觉得这里很像他的家,曾经他也希冀过自己的班级对他而言会是个家。
这种信念令他悲哀地感到,倘若家失去了所能提供温柔的慰藉,失去仅有一丝对周遭的宽容,家便成为无形的梦魇。他不断地逃避,除了逃避别无选择。他明白自己无法负荷异样的眼光,却又无力的,在每个夜入眠以前惶恐着翌日,他会不会被发现隐
藏已久的身份?「那个人」会如何形容自己对他的情感,恶心、恐惧,抑或愤怒?人终究得回家,将成为最不堪的事实。
也正因为曾经盼望,曾经相信,心痛难免。
他准备回去读书,离开前向善婷要了一份六月冲刺计划表,他拿回自己的座位,仔细地安排接下来的读书行程。
而在六月开始冲刺前,他规定自己,每天八点起床后通车来这儿,至少读到九点以后才可以回家。虽然家位于板桥,通车来台北市也须耗上半个小时以上,于是决定,每次通车的时间必须背完那本「联考高频率单字」。
他暗中思量,一般而言早上总是精神不济,来思考数学提振精神并激发脑袋的活性,而中午晚上冲刺班都有安排睡眠时间,
刚睡醒精神饱满正好拿来应付同时需要大量记忆和计算的物理化学。
看到满满都是考科的排程表,也许这正是考生悲哀之处。然而却也因为如此,这次背水一战的冲劲全都凝聚在这一张计划表上,小瀚笃定地告诉自己,这一次,他不会再输。
阿富打开自己的Outlook Express,仍然没有任何音讯。他连续写了两封信向男朋友道歉,没有下文,心情显得相当浮躁,手机则是永远无人接听。
他上去当初作为他们认识媒介的网站,留言板冷清了好一阵子,似乎网站的人潮已逐渐流失,就更不用提发现昔日男朋友的踪迹。
他终于下定决心报复。他开始在留言板上面写上所有自己对男朋友曾经付出的种种,包括男友如何地欺骗他、他如何地背弃家人而跟随着他,而男友却在外面拈花惹草、以及最后他看到帅哥便忽略他感受的一切始末。
他一字一句敲着,想起过往的欢愉,一切的变化椎着心,蚀着骨,倍受煎熬。明明是男友忽略了他,他不亢不卑地道歉,却仍旧得不到任何理由。他好想报复,滴在计算机键盘上的泪水,将借着这些文字来控诉:
……我再也不相信圈内感情了。为什么我们感情的获得过程已经比别人更加努力,我不断地付出,却什么也没有得到?我是人,我会累,我要回报啊!
我不知道承诺代表什么,厮守一辈子我也会说,可是他不顾一切地就抛弃了我,他甚至不接受我的道歉,我不想恨他,他却不断地逼我恨他。为什么我们的感情这么薄弱呢?为什么一个更好看的人,能替代我不断不断付出的爱?
我不想爱了,我这几天放着梁静茹的分手快乐,我一直在祝我快乐,我好不快乐。我恨他,我竟然天真的以为我们可以这样过一辈子。但我更恨那个愚蠢的自己。
写完了以后,竟有如释重负的快感,他报复了。他看看时间,已过了十点,于是从书柜上选了几本数学和物理放入书包,并且拣些零钱上街买早餐。他换了件T恤,拭干颊上的泪痕,出家门后往捷运方向走去。
高三已经停课,这时候早上搭乘捷运的人,已不再如昔日通勤时段的人满为患。他忽然想到手中拥有男朋友的钥匙,也许能转搭木栅线,亲自到他家等他,将最后的话说清楚,讲明白再分手。
但心底又一阵声音吶喊着,他和WeWe已经延续自己原有的幸福,又何必继续缠得双方筋疲力尽,两败俱伤?
走进教室,推开紧闭的门,每个人正埋首于自己手上的书。有几个人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随即继续焚膏继晷。有的人则是提早阵亡,已经卧在桌上奄奄一息。
现在的教室由于没有任何老师管制,因此桌椅排成马蹄形,将讲桌以外的三边围起来,所有读书的人一律面壁。教室的中央则用多余的椅子排成方形,供有问题的同学在中间轻声讨论。当然,也有的同学是将问题累积起来,再一伙人成群结队地到教师办公室向老师询问。
教室的玻璃窗全贴上了报纸,以防对外面的花花世界动心,班上约有十几个人留在班上读书。偶尔生物老师或班导师会进来向同学们打声招呼。
阿富走到「那个人」旁边,坐下。
「今天中午我们去吃华国便当好不好?」
他点点头,哦一声。
阿富这几天已经将数学算得更加熟练,但他讨厌英文,他决定放弃英文,并且预定未来的志愿选项有采计英文一科分数的科系尽量都不填。
班上几个同学作了份协议,每天下午三点开始是运动时间,到五点吃完饭以后再继续埋头苦读。阿富理所当然在这行列里。
午餐后,阿富热得头昏脑胀,想开冷气,却被班长制止。阿富白他一眼:「又不是上课时间省什么电费啊。」
时间不过一点半,阿富这一不悦,毫无情绪念书,找「那个人」一同到楼下打球。于是从教室后方拿篮球到楼下球场。
这个时段高二和高一都仍在上课,球场上的人不多,两个人选择正对教室楼下的那个球场。
阿富的弹跳力很好,运动神经也很不错,虽然他运球的姿势不太标准,但速度却快得出奇,黑猫似地穿梭,两个人却在往来间玩得不亦乐乎。而「那个人」球技也不含糊,他拿手三分球,彷佛球能从他的臂膀间以最美丽的弧线腾空。
半小时过后,两个人挥汗已如雨,「那个人」累得坐上旁边的蓝色座椅,并抓起自己衣角来拭汗。
阿富一个人投篮感到无趣,便将双手并拢,将篮球当作排球来打。他的手臂呈平板,搭配肩与膝之间适当的移动,厚重的篮
球在天空规律地起落,相当听话。
「干嘛折磨自己的手,不会痛哪?」
「还好。」藉由手上的痛,似乎微微能忘却心底的伤。
阿富除了篮球以外,对排球也颇有涉猎。他的好弹力让他在杀球方面得心应手,国中时代亦曾经担任过举球员。
「我觉得排球是一种很怪的运动,没事拿球来砸自己的手,我打过几次都打不好就没兴趣了,而且痛死。」
「那是你不习惯好不好,习惯了就不痛啦。」阿富停下手中举球的动作。「你不会我来教你啊,连江承瀚都会了,你一定会。」
听到江承瀚三个字,他的心底微微一颤,眼神飘忽。
「干嘛这样讲人家啊。」
「你都不理他了,我怎么不能这样讲他呢?」阿富挑挑眉,语气微微讽刺。
「我没有不理他,」他将手叉在胸前,视线移开。他觉得阿富好像在责备他,那种眼神令他怔忡。「是他自己不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