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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男友拨弄头发,「你该回家了,爸妈会担心。」

  「不回家了。」阿富两脚跨在他男朋友膝盖的左右,有力的双手将他男朋友的臂弯箝制住,「我今天在这过夜,我也不想告诉我爸妈。我现在已经十八岁了,我当然能对自己负责。……我不想回去受他们的气。让我忘记朋友,忘记爸妈,忘记课业,忘记礼义廉耻,忘记别人的偏见!这是我的青春,我有挥洒的权利!」

  他的父母可能也从未想过,只是勤于赚钱养家,终日汲汲于维持一个家的生计,反而忽略了这个小孩的童年,孤单且渴望被保护的童年。他们用尽全身力量挣来的钱,给予这个小孩不虞匮乏的生活,并且盘算着,他将会有平稳的国中,平稳的高中,然后平稳的大学,平稳的研究所,最后平稳的工作,然后他们会坐享终年。

  不是啊!小孩需要的是爱啊!阿富这么想着。



  阿富现在以最热情的态度,迎接这一场盛宴。如同一只高歌的鸟,他要引吭,不!他要叫,他要咆哮,他从未目睹世界的温情,因此现在的他,伫立云端,体验前所未有的超快感,这才是人生!

  热情的呼喊,他用尽全身的幻想,一丝罣念也无法束缚,疯狂的呻吟。他要叫,叫出对这个世界最愤慨的宣言,叫出对青春最炽热的盛夏,叫得胜利的旗帜在空中潇洒,叫得天崩地裂,血脉偾张,还要叫别人也心悦诚服。

  如果别人看不惯我们幸福,那就幸福给他们看!!

  天不会亮了。

  ***

  又是下课铃声,该死的下课铃声!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小瀚开始越来越不想听到下课铃声。铃声如一道枪鸣,预备起,然后每个人开始疯狂的聊天比赛,而小瀚觉得自己总像是输家。他摊开数学习题,装作非常努力地投入解题的思考逻辑,告诉自己,是高三考生,要用功,用功。

  无奈的,嘈杂的教室就是容易打破催眠。可是小瀚自己也明白,不是大家不想理他,而是他在逃避,他不敢接受那个,大家发现他是同性恋的事实,尤其是,他喜欢班上那个人的事实。

  只好越来越寂寞,让时间来冲淡一切。

  每当陷入问题胶着,耳朵开始不听话地接收声音。他听见了,那个人聊天的声音,听见他在和昔日朋友聊天的声音。噢,不!事情不该是那样啊。

  目光可以回避,但声音永远那么椎心。曾经被深深打动,曾经爱上过的那个声音,曾经认为那是道有磁性并充满包容的,男孩子的声音,没想到今日听起来,会是那么刺耳。他不敢听,却摆脱不了在同一班的事实。

  小瀚拿起一张纸,赶紧,转移自己的焦点,写诗。

  「你不要傻了,你根本不爱他。」一道声音似恶魔的细语呢喃,在小瀚的耳缘嘀咕。

  「对,我根本不爱他!」小瀚这么告诉自己,却禁不起回忆的浪在脑海拍击。他们曾有过一同微笑的经验,他们一同补习,一同吃饭,那四个月,小瀚和他最美好的回忆,将他原本灰暗的思维点缀得晶亮。

  他自己也明白,自己深深爱上那种摆脱寂寞的快乐,像命运之神能体谅他的悲苦。而如今,两人成了陌生人,那种经过了连瞧也不瞧一眼的陌生人。

  所以不能再想他。

  于是小瀚又想起了建中那位男孩。他想念那张俊气迫人的眉目间散射的锐芒,无瑕的面容却不显骄矜傲气。以及阳光挥洒了一地厚实,直挺挺的背影。发现自己好想再见他一面,只要再一面就好。

  这是那次公交车上艳遇的第五十七天,小瀚下笔了,第五十七首诗:

  我仔细啜饮,

  那坛你酿的清冽,

  于是醉倒池边。

  若早知如此我便浅尝,

  让你沁入我的锁骨,

  让你占领我的心房。

  今日壶底那一滴,

  仅存盼望,

  我幸福的容颜它无法酝酿。

  他停笔了。绞尽所有脑汁,但这么多天了,再怎么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只用眼角瞥了一次,那幅美丽的图逐渐模糊,逐渐模糊。唯一残留的只有轮廓。

  都已经经过了快要两个月,也许对方只是阴错阳差搭了别号车,或者说对方那天去补习,然后顺势搭了离补习班最近的一号车,一个礼拜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对方一向是五点以前回家的乖宝宝,然后那天晃得晚了点,于是有机会见到他。

  他拿出自己的日记簿,抄下这一天的想法,并抄下这首诗,恭敬地,一点儿也不敢亵渎美丽的记忆。

  无论如何,他开始觉得机会渺茫了,比大海捞针还要难。

  他想起了阿富的「条条大路通罗马」理论:倘若荆棘遍布的路躺在你的眼前,要嘛,就亳不犹豫地将它斩断,要嘛,就绕一条快捷方式,别和自己的性命过意不去。

  他常这样对小瀚讲:「告诉你,到网络上从正确的人里,挑一个适合你的人。那里才是真正的平权,上帝关了我们这一扇门,所以开了那一扇。」

  小瀚确实很想到罗马,只不过他等一个过客拉他走原本该走的路。一等,也不晓得是要头发白,还是得进棺材了。古有谚: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他又要纳闷了,是天还是自己在作孽,怎么有人能够把自己活得如此糟糕?

  ***

  阿富黝黑的身驱,在骄阳如炙的球场,挥洒着汗水。

  他男朋友拿着毛巾,帮阿富擦拭额间的汗珠。阿富拿起矿泉水瓶,一股脑儿便往嘴底灌。恋爱中的表情,在太阳底下仍显得神采飞扬。哼着轻快的歌调,拿着矿泉水瓶,走向饮水机装水。

  阿富打着一手好球,同样有着傲人身材,绷紧的肌肉令人称羡。他穿着无袖的黑色上衣,旋开水笼头,涮地冲洗自己的脸庞,一颗一颗水珠凝聚,从他的眉,他的发滴落,好一个阳光运动男孩。

  他男朋友跟了过去,挂着一派的微笑:「能看见你打球的英姿,真是幸运!」

  「可不是吗!」他甩了甩头,将发上的水珠甩出去。

  「他们,晓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吗?」

  「我说你是我的朋友……我只是少加个『男』字。」阿富开心地,蹦蹦跳跳往前跑去,让微风穿梭在他的襟怀。「打从认识你那天,不晓得为什么,每天心情都变得好好,连我们老师看到我,还会问:『这么开心,你是谈恋爱啊?』,然后我就会高兴地点点头。我同学还会起哄,叫我说出什么学校的,是北一还是中山,还叫我快点拿照片出来。整天问我,问那女的可不可爱!」

  「真尴尬的问题,你怎么回答。」他追了过去,两人追着闹。

  「我就说,要你管啊?你管我那么多?我还跟他们说,我很爱你。」他拉起了男朋友的手。「真可惜,现在亲吻起来乱丢人的。不然还真想在这里抱抱。」

  他没有欺骗同学,至少跟小瀚比起来,他是没有欺骗同学。倘若有人问更深入:「是男的还是女的?」同样一句:「要你管啊?」

  这种模棱两可的答案,让他想起了那个仍在春闺梦里的小瀚,还在做梦的小瀚,比王宝钏还要有耐心的小瀚,或者说,自作自受的小瀚。

  阳光洗出阿富男朋友一脸白净,阿富只是看着他,看着他走向摩托车,牵车,然后心里头又是泛出一阵又一阵霜花,像在人烟罕至的白雪皑皑之间两人拥抱。那张略显血白的脸,眉宇间却凝出一股静谧,他有一个小巧的脸蛋,无辜的眼神,以及不失斯文的谈吐,纤细的身形间,举手投足无一不吸引阿富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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