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一个有性格,又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女孩子,真是世间罕有,早已成为稀有的品种了,特别是在功利社会里。
现在就出现在他眼前。
邓浩文又怎能不倾心呢?
他直觉上也认同了伊华和他是同类人,在男女关系上端正不阿,在感情上更绝对是不轻易付出。
但两个性格高傲的人,又如何能走在一起呢?这就有如两座孤高的山,地壳无论如何变动,这两座山头也不会碰在一起。
必须有一方向对方依靠过去,那才行。
但,邓浩文不敢冒这个险,若然伊华芳心早巳另有所属,又或是她根本对自己没有「感觉」的话,那岂不是自讨没趣?传了开去,必然会腾笑全行,那些被他拒绝过的女孩子们,一定会更开心和幸灾乐祸了。
他想不到自己竟然也会为了感情问题而烦恼不堪。
他为了强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就摊开了草稿纸,极力要用工作去驱走这一 种懒散气息,但精神却无法集中,即使勉强画出一些式样来,一点也不惬意,以往那种在创作中获得快感完全没有了,现在简直是变了是一件苦事,一件想逃避的事。
最后,他索性随手乱写乱画,漫无目的地让笔下的线条在纸上旅行游荡,而说也奇怪,在他不经意地涂写之下,他竟然不自觉地将伊华的形象描画下来,开始时寥寥几笔,但已颇能捕捉到她的神韵,他觉得有趣,也就开始用心去描画她的轮廓。
多年来的时装设计,已令他掌握了色彩学,素描的功夫,而事实上,他在绘画上亦颇有天份,也许时装设计和绘画是有密切关连的,他就凭记忆将伊华的种种形象勾画出来。
有时是简单的几条线的组合,有时则是精细地将她的眼睛、嘴、鼻子等部位,以工笔描画,将她的面部各种表情逐一地画下来。
看见伊华活灵活现地浮现在纸上,他大感有趣,同时在心头上亦获得了若干的满足感。
正当他全神地享受著追忆伊华的一颦一笑,并将之显现在画纸上时,他听到有人敲门,随口地说:「请入来!」
他的人却仍然聚精会神在画伊华的一幅侧面画,长长的眼睫毛配合她那挺直的鼻子,十分之秀丽可爱,而她的眉毛很有气势,即使在侧面看来,依然是神采飞扬的,但要在侧面画上表现出来,却也不大容易,另一方面眉毛虽然是黑色,但伊华的长长的黛眉却彷佛是有彩色存在似的,大概这就是令她的眉毛很有气势的原因之一吧,这并非仅仅是浓浓密密那么简单,这令他想起了中国古代传说中之「舜眉八彩」这一句话。当然,眉毛不可能像彩虹那样七彩缤纷的,只不过气色好的人,眉毛又长得美丽的话,的确是有一种神采飞扬的感觉。伊华就有道这样美丽的眉毛。
舜是古代的一位贤君,他的眉毛一定长得气势不凡,所以才为人津津乐道,难道伊华是舜的后人?想到这里,他又觉得伊华的眉毛和某一个人十分相似,他不禁为之低声沉吟起来,并且用手指轻敲低垂下来的额头……
最后,他终于记起来了,伊华的眉毛和林大行十分之相似。
「是了,正是他!」他忍不住叫了出来。
他这样没头没脑地突然叫了起来,令站在他办公桌前的人吓了一跳,而他这时也才发觉面前多了一个人。
原来这个站在他面前的人正是伊华,她正在大感兴趣地望著邓浩文所画成的几幅素描画像,而这些画像正是她。
「噢,伊华,你是何时进来的?」他大感尴尬,但这时亦已来不及收起这些速写画。
「呃,我已敲过了门,是你说我可以入来的。」她讶异地说。
他这才记起刚才的确有人敲过门,而自己也随口说「请入来」的。
「有甚尘事呢?伊华。」
「丽娜说你要设计一些新款的时装,以我作为模特儿,而要我进来。看看你是不是需要我给你一些示范。」
「噢……我的确是有此打算……但还未开始工作。」
他有些困窘,因为这十多张草图,并没有画下任何衣服的式样,相反,全部都是画像,现在都被她见到了,若然此刻立即加以隐藏,反而变得欲盖弥彰,他有点尴尬地望著她。
「唔,邓先生,你的设计固然是一流,想不到你的铅笔画也如此了不起,我可否拿来看看?」她感到兴趣。
「随便,这是我胡乱涂鸦之作,难登大雅之堂。」他唯有硬著头皮说。
于是伊华将这些速写画拿起来欣赏,她也是画画的,一看到他的作品,不禁大为佩服,他即使并非看著她来描,但仍然画得十分之神韵生动,无论是草草几笔或是细心刻画,皆可以说是已臻化境,即使是受过正规训练的画家,也不一定有此功力。
伊华以前也画过不少自画像,但却没有一幅能及得上他这些作品,她是内行人,自然明白到画画之个中甘苦及微处,她越看越是佩服。
但邓浩文的脸孔则越来越红,他画的全是她,包括了脸孔及身体各部份之特写,这岂不是不打自招地表明了他对她朝思暮想吗?只有这样,才能记住了她每一个细节。
「邓先生,你不仅是个出色的时装设计家,亦是一位人像画家呢,若然你是画家的话,你一定会成为大画家。」
「噢,这是雕虫小技,我又怎能称得上是画家呢?」
「不,现在的功力已比不少之画家高出了不知多少倍,我以前是念美术的,监赏力还是有的。」伊华坦白地说。
「原来你是念美术的,怪不得。」他有些肃然起敬地说。
「怪不得甚么呢?」
「哦,我是说怪不得你很有气质,而且性格又如此与众不同了。」他佩服地说。
「得到你的称赞欣赏,这是我最大的光荣。」伊华十分开心又诚恳地说:「邓先生,坦白说,以前我一直认为时装设计是很无聊的玩意,只不过是骗取那些只注重服饰的太太小姐的金钱而已,现在我来到这里工作之后,又见到你的严肃认真的设计,这才令我改变观念,时装的确是一种潮流文化,可以说是一种生活艺术。」
「我很高兴你有这一种看法。」
邓浩文看见她对自己侃侃而谈,他也大感得意。
「还有,以前我是颇为看不起那些在服饰太过花时间的男子,简直是对他们有厌恶感,认为他们太过女性化了,没有了男子汉的气概,生活无聊才会这样做,但我现在看到你穿著自己设计的衣服,品味又与众不同,我觉得你这样打扮相当不错呢,王尔德也是自己设计衣服的,你和那一位唯美派大师可以说是同一类型。」
邓浩文听了又是高兴又是惭愧,讪讪地说:「我怎敢和大文豪王尔德相似呢?我承认我是颇为喜欢注重外表,亦是由于有这一份兴趣,所以才干上了这一行,我也承认,在服装上花上太多时间的男子是没有甚么大志的。」
「但,你是例外的。」她坦率又毫不含糊地说,接著又解释地说:「你身为设计家,自然应当设计像自己的衣服,这可以建立起你自己的独特形象,反过来亦可以推销你的产品,这样也就不能说是没有大志了,事实上,在高级时装界中,你亦已取得了至高的地位,又怎能和一般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纨子相提并论呢?」
她这一番话,可以说是说到了邓浩文心坎里去,这是他有生以来所听到最有深度的赞美的说话。
「噢,伊华,你真的是很了解我,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不算久。」他衷心地说。
她对他说的这一番话不是任何一个普通模特儿能说得出来的,甚至连董丽娜也不能。
伊华听他这么说,禁不住微笑起来。
「邓先生,你所设计的时装,每一件都可以说是艺术品,正如我刚才说过,我是个不大有兴趣留意衣饰潮流的人,但在穿过你设计的衣服之后,我这个想法也随之而转变过来了,现在我觉得穿上称心满意的衣饰,的确是能令人精神为之一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