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吴迪结婚了,新郎不是柳克己,而是一个没权没势的普通人,我相信她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柳克己依然游戏花丛,除了这一点,他其实很有能力,公司在同行业数得上号,曾被评为当年的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而且他是个很有义气的人,朋友有什么事找到他,都竭诚帮忙,所以一直前呼后拥,人缘极好。
听说肖畅走的时候他们都去送了,我仍然没去,但是之前我们见过一面,当时我曾想让石斌一起去,他说:“算了吧,那个人不会想见我的,你去就行了。不过,不许喝酒,别回来太晚,还有,把那张破照片还他,咱不要这纪念。”
那天的见面就象普通朋友的闲聊,在分别的时候他说:“其实我这次回来只为两件事,一是我爸,第二是你,所以小弟,你一定要比任何人都幸福,否则我会后悔死的。”
我不知道他的后悔指得是当年的放弃还是如今的放手,只是郑重地点了点头,象哥们儿一样抱了抱,而那张照片我趁他不注意时放进了他的口袋。
回到家我对石斌说:“怎么办?我现在就开始想肖哥了。”
他拧着眉毛运气一样连哼了三声才说:“狗东西,你就气我吧,气死了看你怎么办?”
我叹息着抱住他的腰:“我爱你。”
“知道了。”
他依然粗声粗气,我又好气又好笑:“让你说句同样的话就这么难?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吗?”
他笑了:“想听是吧?”
“想。”
“嘿嘿,我就不说,怎么着吧你?”
我能怎么着啊,只能在清晨迷迷糊糊的时候偷听,虽然不是每天都会有,但是偶尔他还是会说那三个字的,然后在后面加上一句:“我就不说,让你天天想办法勾我说才有意思……”
这人啊,真是无聊当有趣。
此后不久,我们的事情曝光了。我妈无所谓,我爸有些顽固,但是好在他对我一向不抱太大希望,又有我妈劝着,倒也没什么。而他的父母却坚决不能接受,那些日子他压力很大,脾气也很大,有时候看到我跟没事儿人似的就生气,但却始终没有让他的父母骚扰到我。
他的父母毕竟是高级知识分子,虽然好面子却很明理,思想相对来说比较开明,闹了半年多,各种方法都试过都没用,也就渐渐撒手不管,只跟他言明,永远不想看见我。
正好我也不想见他们,倒也省心。
后来范绰问我,怎么能长时间忍受石斌这样的人,我淡淡说:“习惯了。”
他似乎释然了:“原来不是爱情,只是习惯。”似乎这样更容易让他接受。
我笑:“你不觉得习惯是爱情的更高境界吗?”
他不理解,我也无意解释。
爱情久了就会变成习惯,绚烂归于平淡,某些东西沉淀,某些东西融入,当然也有某些东西被放弃,我认为这不是退步,而是更高境界。
当爱情成为习惯,抱着他才觉得理所当然,亲吻他就像吃饭喝水,在他面前可以肆无忌惮,什么羞耻矜持都抛到九霄云外,相濡以沫,相伴相依,谁能说磨合之后的爱情不美丽?
小别胜新婚
“到了,下车。”
他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一边说一边看着手表皱眉,语气更像责怪,看,都是因为接你,晚了吧。
我吸气,往椅背上一靠:“你就不能开进去,这段路也不近。”
“走两步吧你,猪啊。”
人说小别胜新婚,这就是我出差一个礼拜刚回来的待遇,我居然想给他一个惊喜,快到北京是才通知他,却忘了他的时间总是满满的。
于是这一路上听他埋怨为什么不早说,害他推迟和客户的约会,说我竟搞些这个,做事一点计划性也没有,想什么是什么……
哼,这么不情愿干嘛还来,早知不通知他,直接打车回家,也省得惹一肚子气。
或者让某个对我照顾有嘉的同事送,气死他。
我吸气,再吸气才挤出一个笑脸:“谢谢你送我到这里,多少钱,先生。”
“又来了你,”他敲我的头,很疼:“小样儿的,没工夫跟你开玩笑,快下,我还有事儿呢。”
谁跟你开玩笑,我吸气,吸气,再吸气,这个运动不错,自从和他在一起,我的肺活量见大。
虽然他的车比一般的出租车高级,100块钱怎么也够了吧,我摸摸身上,钱包好像放背包里了,我回身去拿后座的背包,却感觉突然有一个湿热的东西贴到我脸侧,带着灼热的气息,“叭”的一声轻响后离开。
他在亲我?
我惊讶地回头,这是白天,又在小区门口,虽然在车里也可能会被熟人看到。
“看什么看,还不快点,磨磨蹭蹭的。”
他口气不耐,脸却好像有点红。
所有的气闷和不满突然间都不见了,我飞快地瞟了瞟四周,猛地抱住他在他嘴唇上一啄:“这几天可想你呢,早点回来。”
“狗东西,别再招我了,”他把手放在我腿间,有些凶恶地摩擦了两下,又一捏:“小骚蹄子,乖乖滚回去,洗干净等我回去收拾你。”
“遵命。”尽管他仍然想歪了我的话,我的心情却出奇地好,又在他唇上啄了一下:“走着瞧,臭混蛋,不定谁收拾谁呢。”
说着飞快地下车,他在后面骂了一句,我大笑着跑开,突然听他喊我的名字,很着急的,我回头。
他把车开过来几步,探出头说:“回去别洗澡,等我回去再洗,先睡一觉,瞧你的黑眼圈,跟熊猫一样。”
吃饭记
“呵呵,你们来了。”
我推开雅间房门先赔上笑脸,屋里的两个人同时抬头,一个怒冲冲地哼了一声,一个淡淡地打招呼。
“对不起,可是我也没办法,谁叫北京是堵城呢。”
我边脱外套边解释,这也是实情,北京的交通真是糟糕,尤其是下班点儿,简直走不动车,我已经早出来10分钟了。
可是这个理由石斌向来嗤之以鼻,其实他对所有的理由都嗤之以鼻,他这人只看结果,奉行不管什么障碍都应该事先想到并且排除的原则。
仔细回想,从穿开裆裤就认识这个家伙,还真没见他迟到过。有时候连我都怀疑这个人的大脑结构和常人不同。
“自己请客还来这么晚,废话少说,两条路,认打还是认罚?”
果然不肯罢休,他最讨厌等人,这时候跟他说什么也没用,我看向旁边慢条斯理喝茶的小林。
接触到我的目光,他笑笑,那双对于男人来讲过分漂亮的眼睛弯起一个笑眯眯的弧度,目光是含着戏谑的温柔,我知道他不是故意,可是这双天生的含情目真要命,看谁都像含情脉脉,被这样一双眼睛注视,大概没有人能不动容。
连我这十年的朋友也不例外,怪不得石斌老是禁止他看别人。
我冲他挤眼,他放下茶碗,却拿起菜单仔细研究。不仅帮我不解围,还装没看见。
这个人啊,也够绝的,不想理人的时候什么都能视而不见,不是冷漠的疏离,而是一种天然的清淡,但是一旦他兴致上来,绝对能让你如沐春风,甚至受宠若惊。
看来只靠自己了,大不了罚酒,我刚要开口,就听桌子啪的一响,碗筷飞跳。
“看什么呢你,我告儿你姓范的,少给我眉来眼去的……”
什么姓范的,什么眉来眼去,难听,真是的,明明差不多认识,小林怎么会看上这个没品的家伙,再怎么眼光有问题,也该喜欢上我这个风度翩翩,仪表堂堂,懂得体贴有风趣幽默的人……唉,太伤自尊,还是别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