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倏地觉得晏几道的鹧鸪天在此时看来已没了往日所觉的柔情,取代的,是害怕和心惊。
他真佩服易采荷,总有办法让他对古诗词的感觉改观。每每浪漫经典的名言佳句一经她采用,便不再扪人心弦、浪漫唯美。
记得一年前他要离开台中时,她也送他一张小卡片,一张令他立即唾弃秦观的小卡,卡上有著秦观著名的词--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波。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他怀疑,他真的怀疑,易采荷是生来摧毁中华文化的。
他多希望此刻的相逢真是在梦中,最好一觉醒来,恶梦便不复存在了。
第二章
浓郁的咖啡香唤醒易采荷的嗅觉器官,骨牌效应似的,也连带惊醒她饥饿的肚子,而她的意识也逐渐清醒。
好像很久没有吃顿像样的早餐了!自从采莲十四岁那年,突发奇想地下厨为家人料理「三餐」后,家里没有人能幸免于难。要不是叔叔出面跟采莲谈条件,将就地各退一步,让采莲每天只为家里人准备早点的话,恐怕她现在已是一副皮包骨,要不也已食物中毒了。
说来也怪,她和采莲是半斤八两,都没下厨的天分。采莲练了三年多的厨艺,从没有一次是做成功的,害得王妈大叹遇人不淑,空有一身好本领,却晚节不保地收了采莲这笨徒弟,砸了自己招牌不说,也伤尽大家的肠胃,真是造孽呀!
烤吐司的香味溢满易采荷的房间,也将自怜自艾的她拉回现实。快乐的梳洗后,她便下楼准备享受丰盛的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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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每天都自己做早点吗?」她颇惊讶食物的可口。
「嗯,反正方便简单又卫生。」最重要的是外头的餐饮店比起易采荷的手艺也没好到哪儿去。
原本该是能享受一顿美食的,可在易采荷以审视的目光注视下,再如何美味的食物,也会令他食不知味。
「原来你除了饱读诗书外,还偷藏一项绝活,哇,我真是愈来愈崇拜你了。」
易采荷一副挖到宝的模样真令言振安啼笑皆非。
天啊,不要!我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你「盲目」的崇拜,求求你放了我吧!言振安在心中呐喊著,却不敢将心底的话道出口,他可不想再为了逞一时之快而将耳朵置于高分贝的噪音污染之下。
「好吧!为了感谢你做了那么可口的早餐让我品尝,也为了以后都能吃到同样的美食,我决定要嫁给你。」光是为了能脱离采莲亲手准备的早餐,这样的决定便是值得的。
心里早有种不祥的预感,不过真没料到是自己闯出的祸。她分明早就打定这主意才死缠自己不放,现下可好了,自己竟笨得为她的行为制造合理的解释。他第一次怨恨自己为什么不像她是个厨房白痴,真想高唱「都是食物惹的祸」。
「之前,我也只是有点想赖著你不放,因为我知道感情是要双方情投意合,勉强不来的。」
对呀!那你还来为难我!
「可是,就算我以后找得到和你一样见识广博的人,却未必能幸运的有著和你一般的手艺呀!我可是很向往那种家庭里有个善于烹饪的丈夫,那就不必一天到晚在外头觅食了。」
显然易采荷中言情小说的毒不浅,只是把男女主角易了位!
「没那么夸张吧,想在家吃,随便叫家外卖,要不请个厨娘不就结了。」他很乐意为她支付这笔开销。
「那不同呀!一个好好的家,平空添了几个外人,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其实,这看似夸张的理由也只是编来唬他罢了,反正她早打定主意嫁他,也会坚持到底。「而且,吃多了外头的油腻食物,也会爱上家常菜的简单爽口。」她犹恐天下不乱地补充:「就像美女看多的你,也早晚会明白清秀如我的内涵,不像她们只是虚有其表。」
妈呀!他真被她给打败了。怎么扯她都能绕回这个话题上打转。
「如果我说我已经能了解你有多美、多有气质了,那你会不会停止你的话,别再对我推销呢?」言振安并没抱著多大的希望,反正想一想也不犯法吧!
「会啊!」易采荷的回答出乎他意外的干脆,就在他天真的以为解脱时,她又蹦出另一段敦他快吐血身亡的话。「既然你已知晓我的好,我也满十八岁了,那找一天去公证吧!反正我也不喜欢铺张。」
简单的几句话,让言振安即刻由天堂掉落至地狱。
她到底明不明白自己话中的反讽意味啊!明明看起来一副聪明貌,怎么老能曲解他的本意呢!这也许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吧!既然明示、暗示都行不通,那就别怪他当头棒喝,敲碎她的美梦。
「你的生命就只以嫁我为人生目的吗?」
「老师,你看来并不笨,你的年纪也应该没大到有患健忘症的资格吧!怎么会问这种已知道答案的问题呢?」徐徐地喝了口香浓的咖啡,她又说:「如果不是那么想嫁你,我干嘛『千里迢迢』地来寻夫啊!」现在又不流行目莲救母这档戏,他以为她是来寻亲不成!
「拜托,请你搞清楚,你是来读书的。」虽不冀望她回一句「生命的意义在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那么伟大的话,可也没料想到她会回得那么理所当然,她难道没感觉到他倍受困扰吗?
「如果不是想配得上你,你以为我会在乎那一纸文凭吗?」总而言之,易采荷的人生真以嫁人为目的,而荣登倒楣鬼的不二人选,挑明了就是近在眼前的言振安。
天啊!他第一千次想对天大叫,难道太过闲适也会招惹天妒?所以派了个易采荷来毁灭他的快乐?!虽然他多少为她适才的回答动容,但可没打算彻底牺牲自己啊!
吃完早餐后,易采荷自动自发地收拾桌面。
言振安倒是挺讶异她的好习惯,想不到她也有这么一面,他以为成长在富裕家庭之中的她会是个只知颐指气使的娇娇女呢!如果她不要老扯著嗓子说要嫁他,她倒真惹人喜欢呢!
「对了,老师,你等一下陪我去买衣服,可以吗?」快开学了,她可不想每天都只拿柜子里的二、三套衣服替换著。
记得国一时,虽有满柜的衣物,她却只挑几件她特别钟爱的穿。那些衣服的共通点在于它们的松垮舒适,很适合她喜好自在的个性。
原以为衣著只要自己看得顺眼、穿得舒适就好了,谁知道一个学期下来,同学们见她每个周末穿来穿去就那几套衣服,又不好开口问她家境如何,适巧她那阵子胃口不好,老啃几块面包,更加令人起疑,有时别人夹菜给她,她又不好意思推拒,只得勉强吃下,使得大家更坚信她一贫如洗。以讹传讹的结果,全班同学都自以为是地同情她,只有她这个当事人本身不知情。如果不是那个多事的班长帮她拿了张家境清寒的申请书,她还不知自己那么需要被救济、补助呢!
那时家里知道她闹了个笑话,还常拿这事作为茶余饭后的笑谈。采莲还庆幸没和她进同一所学校,要不然一定被当成坏心的继妹,和后母一起虐待她这个正牌千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