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容易两人酒足饭饱,这才抬起头来看向一直侍立一旁的两人。正座的少年目光在李显身上转了几圈,漫不经心的点点头,示意另一人开口。另一位公子冲他微一颔首,转向李显。目光甫接触到李显,那公子木然一愣,视线在他脸上停留了好一会,直到少年奇怪的推推他,他这才对李显道:“这位乃是当今圣上的三皇子,安王殿下。”
原来是他!李显恍然大悟,难怪看着眼熟,原来竟是那个小侄子。李忻恬,他出生时,李显刚满六岁,第一次抱他时,还不小心失手把他摔了下来,幸好一旁的随从手脚利落,接住了他。至今犹记襁褓中的他挥舞着一双胖胖的小手,蹬着双腿哇哇大哭的样子。想起往事,一缕笑容竟爬上唇角。李显急忙收回飘远的思绪,接着又收起了笑容。
耳边,只听对方继续说道:“算你的福气,王爷他看上了你的厨艺,想聘你回府做厨师。你收拾一下,今天就过去吧。”
一副理所应当的口吻,好像给了对方天大的恩赐。
若在常人,或许这真是求也求不来的恩赐。可是对于李显,和宫廷相关的任何地方都是那场噩梦的延续而已。
李显垂着头,尽量装出应有的恭敬:“王爷的恩典,小人感激不尽。可是,小人从没伺候过王爷这样的大人物,乍进了王府,我怕是伺候不来。还请王爷-----”拉长的尾音委婉道出了他的拒绝。
没想到会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身上碰了个钉子,安王气愤的冷哼了一声。倒是一旁的公子沉的住气,仍是雍容依然的问道:“这是推托之词。你不愿进王府,可是有什么特殊的理由?”
“我……”李显一时语塞。理由,我是那个当今皇帝没杀成的三日皇帝,时隔十年,又潜回了京城,本想为母上香即走,却因怀念故土留了下来。这样的理由能说吗?
迟疑了片刻,在问话人敏锐逼人的眼神注视下,李显终于嗫嚅着嘴唇,努力装出一脸滑稽可笑的痴呆相,断断续续的说道:“那个……因为……他是男的……”
实话,废话,还是莫名其妙的话。
李显知道自己找了个最糟糕的理由,可是做戏装傻的效果却比想象的好。
李忻恬一愣,继而露出了与他的年纪相称的爽朗笑容,明快的像个大孩子。他指着李显的鼻子,笑骂道:“原来是个白痴,亏你炒的一手好菜。”
另一个年轻公子也笑了,笑的很沉稳,双眼中却没有相称的笑意,犀利的眼神在李显身上不时游荡。第一次开口,李显说的话太多了,和刚刚那骗人的痴呆表情实在矛盾。李显不禁暗自后悔,他这一招对付心无城府的小侄子便罢,看来眼前的这公子却是个厉害角色。
安王停下笑声,对李显道:“既然你不伺候男的,伺候女的总没问题吧?逸岚,这人手艺不错,索性你带回去给我大皇姐使唤吧。”
那公子闻言收回了在李显身上打转的目光,望向安王的双眼迅速恢复了平日的温雅,拱手道:“既如此,我代公主多谢王爷了。”
李显知道了,他便是枫叶山庄的少庄主楚逸岚,也是当今圣上的驸马爷!十年前,二皇兄就是借了江湖第一庄枫叶山庄的力量,又拉拢了当时的禁卫军统领,才结束了自己的帝王生涯。庄主楚啸天在他登上帝位之后却功成身退,婉拒了所有的封赏,至今也没有人知道身为江湖人士的他为何要涉足这场宫廷政变之中。五年前,烽帝将长女容华公主下嫁给楚逸岚。这位公主便是当今皇后的掌上明珠,也是安王同父同母的胞姐。此后,楚逸岚虽是白衣,却多涉足官场,与安王府关系日益密切。
楚逸岚转向李显,一双眼睛已浑没了刚刚的凌厉,烁人的光彩尽皆收入了眼底深处,儒雅的像个温温公子。他问道:“你的名字?”
李显低着头,亮出用了一年的化名:“二狗。”
一个俗到不能再俗的名字,是他现在身披的外衣。
没有再容他拒绝的余地,当天,李显便随楚逸岚来到了枫叶山庄。
枫叶山庄坐落于京城郊外,依山傍水而建,幽静的像个道观。叱咤江湖,卧虎藏龙,显赫声明,全部掩盖在清静幽美之下。伪装,是最好的欺骗。
李显来到枫叶山庄时,庄主楚啸天已经卧病多时,闭不见客,庄中所有的事物都交给了独子楚逸岚掌管。容华公主与他的感情听说不错,深居于山庄深处的梧桐院,从不外出。山庄中几乎是三步一小岗,五步一大岗,守卫森严。不知是天下山庄尽皆如此,还是独天下第一庄如此。
这里的工作比“迎客来”轻松,薪金也比“迎客来”高出许多。可是除了厨房和自己的住处,其他的地方都不允许李显走动,甚至连出府也不准。于高山丛林间跑惯了的他如何耐得住这样狭小的空间。白天人多眼杂,李显只好埋头干活。入了夜,他便施展出那个人称之为“轻功”的东西溜进山庄深处的花园。带上一壶酒,几个小菜,寻一处僻静的地方,自斟自饮。有月时赏月,无月时盼月,有地为席,天作顶,人生足以。日子虽然过的平淡,倒也有几分逍遥。
可惜他忘了一句俗话: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
今晚的月亮太圆了,又快到中秋了吧?一片清冷的银白洒向人间,美的令李显眩目。
收拾了些酒菜,他轻轻推开房门,确定了四下无人,迎着明亮的月色,一路向后花园而去。绕过熟悉的假山群,踏着崆峒的山影,眼前出现一片青翠的竹林。随意捡了处干燥的地面坐下,他放下手中的酒菜,还没来得及享受美味,竹林的那一端隐隐传来一个女子的喘息声。
难道是在作那件事情?
李显虽不是圣人,可也没有偷窥别人办事的癖好。赏月的兴致没了,他也只能自认倒霉。草草收拾了酒菜,打算就此回屋。边低着头暗暗叹息,边绕过假山,猛然间眼前一个黑影挡住了去路。他抬起头来,出现在眼前的竟是楚逸岚。而他的手中,正拽着一个女子的尸体!
原来刚刚那声喘息并非来自高潮的愉悦,竟是这女子临死前的最后一叹。
李显定睛看时,这女子他却认得,乃是枫叶山庄的少夫人容华公主身边的大侍女翠玉。楚逸岚与公主素来感情甚睦,无论这是否是他掩人耳目的表面功夫,李显都想不出他为何要杀了翠玉。正因为他不会轻易杀她,所以李显知道自己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并非我寻是非,有时是非寻我。
李显垂下眼帘,双手垂在身侧,轻轻道了声“少庄主”,便肃立于原地。看似轻松随意,其实他已全身蓄势待发,只要楚逸岚一出手,他立刻施展轻功逃跑。李显没和他人过过招,可是以楚逸岚在江湖上的排名,他没自信能在他出声唤人之前一招杀人于无形。既如此,也只有三十六计走为上了,只可惜从此再也回不得京城了。
楚逸岚扔下逐渐冰冷的尸体,却没有向李显走过来的意思。他站在原地,眯起犹如狐狸般的双眼,直直的盯着对方的脸。李显暗想,他应该认不出我是谁,不要说十年前他没见过我,就算是二皇兄本人与现在的我照面,恐怕也难以辨出我来。从身处狡诈与欺骗中的小孩,到心理年龄在青山绿水中逐渐退化的青年,无论容貌气质,李显都已改变了太多。何况他的容貌既不像妖艳的母亲,也不似俊美的父亲,一张美名之可称清秀,实际只是平凡无奇的脸是他所独有的。李显相信单从容貌上,楚逸岚是辨不出自己真正的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