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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著人在胡说些什么?我告诉过你,先打电话给我的秘书,不要一头就到这里来。」

  他知道她不喜欢他上门来找她,几至於畏惧而严禁的地步,即使他们已有足足两年不曾见面,也几乎不通音讯,这条禁令似乎也没有动摇分寸。

  他偏喜欢向禁令挑战的那点趣味性。

  「我本来也不想到这里,但是--」李弃耸耸肩。「我有时候管不住自己。」



  部长夫人的胸部一耸一耸的,气得喘息似的,她瞪他半晌,恼怒而没有治他的办法,不得不作罢的时候,还留下一缕积怨,态度也就更显得苛刻了。

  「什麽时候回来的?」寒著声问。

  「前两个星期--噢,就是院会通过预算,部长大开庆功宴的那天。」他非常讥诮的说。

  她不理会,迳自打量他。「你晒黑了,也瘦了点。」像是做体检的护士,用著精确而不带私人感情的口气说。

  「我跑了一趟南美洲。」

  她眉一挑。「寇蒂斯学院呢?」



  李弃又一耸肩。「玩完了。」二年前进美国寇蒂斯音乐学院,本来就是玩票心理,没有认真。何况他的指导教授,像鼓号乐队的指挥,不像音乐家,才一年李弃就决定,跳楼和走人,两者只能挑一样。

  「这已经是第三所学校了……」

  他头一侧,搔著下颔回想,「柏克莱、爱荷华、寇蒂斯……的确是第三所学校了。」开心的证实。三所学校,短则一年,长则三年,全都半途而废,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

  「你要混到什麽时候?」

  他咧嘴一笑。「这重要吗?你在乎吗?」

  她没作声,但两人都知道答案。这不重要,她也不在乎。噢,她自然有她重视的那一些,比如说家运门风、部长的声望、那个在舰上见习的儿子的前程,一切她的风光,她的荣华。她是很懂得分辨,懂得选择,懂得去芜存菁的,她的生命里绝不留下渣滓,像李弃这样的渣滓。

  李弃反过来打量她。这些年了,依旧是他当年挨在门脚上看她走时的风华绝代,可见她替自己做的决定没有错。她出身富贵,也只有富贵才是归宿。世家小姐特别有一种脆弱的娇贵,是禁不起错的,一错像百年身,不是人人都有像她这样翻身的机会。

  「你有什麽需要?」李兰沁站在白色大理石壁炉的前面,壁炉上方的白色义大利钟计著拍子的走著,好像随时会喊一声「时间到」,然後把人淘汰出局。

  「需要?」李弃笑道,绕著一尊水晶雕成的圣母像走。「我没什麽需要?我只是想来看看你--趁部长不在家的时间。」老天,他对她从来不说实话,但这一句却是真心的。

  她却彷佛要尖叫起来。「不要再来!我告诉过你上里人多嘴杂,你想给我惹麻烦吗?」

  他背对她,赏析著那尊剔透晶莹、没心没肠的圣母像,不在意地挑挑肩。「那麽以後我们在电脑网路上联络好了。」

  她让他去说笑话,交握著一双丰白的手,向前走几步。「下星期李家祭祖,你顶好避一避,到别地方去。」

  李弃回过身,看她。「这是怕我丢人现眼,还是担心你自己出丑,或是部长受窘?如果部长担心受窘,当初何必娶了你?如果你担心出丑,当初何必--」

  李兰沁陡然变色,不待他说完,上前便给了他一巴掌。「不许你侮辱我--你只不过是个私生子!」

  他从容的、冷冷的笑,颊上的红印子一条一条浮上来。

  常常,他不得不佩服她的胆量,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宇眼,她总能如此无畏地说出来。她不怕伤害自己,当然也就更不怕伤害别人。

  「你知道吗?我几乎能够了解我父亲当年为什麽抛弃你一走了之 你是个屠夫,你用你的自私和冷漠杀人。」李弃对他母亲这麽说,转身推开玻璃门,走了出去。

  ☆ ☆ ☆

  赫威路,和三代的昌隆一样长,和他的一辈子一样幽暗。

  夜幕已经垂下来了,对李弃来说没什麽差别,他还是走得漫不经心,走得慢,一点也不怕浪费生命。他在乎什麽?自从八岁那年,他母亲选择了自己的幸福,走出他的生命,他就明白,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方式。

  而他选择无所谓。

  无所谓人生,无所谓走路,自然,一辆车来到他身边时,也无所谓上车。

  驾车的是妹妹,她仍穿著茶会的衣服,一件樱桃红的洋装,充满许多花边和皱褶,让她蓬松得像个樱桃小蛋糕。

  「表哥,怎麽走得这麽匆忙?」她嗔道。「表姨也真是的,老长的一条山路,也该派辆车子送你下山。」她在宅邸时那份忧虑的神色不见了,此刻净洋溢著一股娇憨,是个生活被照顾得很好的小女人。

  妹妹的母亲离婚不久就亡故了,妹妹投靠到李家,和李弃一起都住在大宅子。李兰沁婚後,也许为求个伴,回来把她接走,自此她便一直随表姨过著官家生活,显然是也过得不错。

  「你这不是来救火了吗?」李弃舒适地坐在皮椅上笑道。

  「是刚好我也要下山,」妹妹操著方向盘说道,然後问:「你这趟是回来度假?」

  「不算是。」李弃回答。他只是回来,其他什麽也不是。

  「表姨说你在美国念哲学和音乐。」

  「现在全都不念了。」

  妹妹看他一眼。「很难念吗?」妹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子,所以谈起实际人生,显得生疏、隔阂、愚蠢,但不失善良。

  「就看你从哪一个角度来说。」然而妹妹是没有角度、没有观点的,她只是活著,幸福的活著,於是李弃改口道:「别谈我了,说就你的事吧,这两年都在忙什麽?」

  她偏头想了想,很认真的回答:「我学法文和插花,加入『给流浪狗一个家』的活动,不过也常常做表姨的跟班喽,陪表姨忙东忙西--她一直把重点放在帮助孤儿的工作上,募款啦、盖孤儿院啦、成立基金会,做得有声有色,公益社团还颁奖给她哩。」

  「照顾孤儿是吗?」李弃觉得胸膛在抖动,简直要失声狂笑。「我母亲这人做事,可真会绕远路,而且总是遗漏了什麽。」

  妹妹听不出李弃的讽刺,尽管天真诚恳地说:「如果你觉得我们做的有什麽不足,请多多批评指教,我们会研究改进的。」

  李弃只是微笑,让妹妹面有得色的讲述她们娘儿俩的公益活动,也不答腔。一路下山,进了大学城,妹妹才想到似的问他:

  「你还是住大宅子吧?」

  「是的。」李弃外公死後,几房亲戚分散各地,老房子只留下一个老佣人,李弃住那儿也乐得清静。

  这时车过一栋灰白色调的西班牙房子,李弃望著它。是苗家,屋里是暗的。他起了个顽皮而冷酷的念头,如果此刻屋里有人,他或许会跳下车,敲开苗家大门对他们说:

  「我来带走我的女人。」不由分说的,像个狂人。

  也只有狂人,才抢得走蔺宛若。

  因为她不是那种会束手就擒的女人。

  而他不是那种会轻易罢手的男人。

  --他认识蔺宛若有十二年了,虽然她一直不知道他。蔺氏夫妇意外死後,李弃回来过,远远见到苗家长辈把她接走,十二岁的小女孩,异常清秀的小脸带著一股镇定和坚强。他自己十六岁,就算蔺氏夫妇嘱托过他,他也不能做什麽。况且他何必?他有自己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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