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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陪我去看武侠片与画展,陪我说一整个下午的「花生漫画」——

  「嘿!」我会指出,「那个戴眼镜,一直叫薄荷柏蒂为『先生』的女孩子叫『玛西』,那个与莎莉去露营的叫『爱多拉』,两个不同的角色,你别搞混了。」

  班会笑,眼睛里全是不服气,但是嘴巴却静默了。

  他的话多。



  我常教训他:「班,嘴巴有时候也要用来吃吃东西,不然你不会长高。」

  呵我是一个罪恶的女人。

  深夜我坐在书房,用晨褛紧紧的裹着自己,我会跟自己说话:你想怎么样﹖你究竟想怎么样?

  走出王世杰的家,不不,不可能,这种傻事只有小说中的女主角才会做,我活在现实的世界里。

  班可以给我什么?他连自己都养不活。我又不能单单活在他美丽的笑容里。

  但是这样子继续下去,世杰迟早会看出端倪。世杰已经问过一次:「那个男孩子是谁?笑容那么好。」



  我答:「陶瓷班里的同学。」

  世杰诧异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学的陶瓷?」

  「我什么时候在做什么,你几时知道过?」我反问。

  「好,又是我说错了,对不起了太太,对不起。」

  我们的对话因此停止。

  我们很久很久没有好好的说话,根本没有话题。叫世杰看「花生漫昼」?简直说笑话,他当然也阅读:时代周刊、读老文摘、一份英文报、一份中文报,就那么多。

  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也并不十全十美,否则世杰身上不会带着别人的香水回来。只是女人做那种事就十恶不赦——女人衣食足之后居然思起淫欲来,真是千刀万剐。我不是不知道我一只脚踏在火中。

  这是报复世杰?不不,这不是。一切后果我都非常明白,但是我不过想得到一点点的阳光、而班那里有。

  他可以在十二月里还穿短袖子衬衫。整个人似在新鲜牌牛奶缸里捞出来似的稚气天真。

  而世杰,他穿著「维孔那」羊毛衫,跟我说:「圣诞新年假期我们带孩子到佛罗烈达的迪斯尼乐园去。」

  「我不去。」我说。

  「为什么不去﹖」

  「我独自在香港轧姘头。」

  「轧姘头?」世杰笑。

  「你不相信?」我淡淡的问。

  「你?你连与陌生男人喝一杯茶也不敢。」世杰说。

  「别看死我。」

  「太太,你是三十四岁的人了,你不会变这些花样,要变早就变了。」世杰拍拍我的肩膀。

  「你不怕我临老变?」我抬起头。

  「我对你有无限的信心。」他说:「你既然不想去,好得很,我带孩子们走一趟,你多多休息,多往陶瓷班做数只花瓶。」世杰一面的笑容。

  真令人生气。我已经三十四岁,但镜子里淡妆的三十四岁尚年轻,尚可以与男朋友在浅水湾散步。

  我与班到浅水湾酒店,坐在他们著名的吊扇下,喝柠檬茶。

  我说:「你看这吊扇,像「『卡萨白兰卡』。」

  班凝视我。「很少有人做了十二年的太太,还有你这么多幻想。」

  「这不是赞美吧?」我有点惭愧。

  「我不是损你,但一个人过安定的生活久了之后,逸乐之余,很少想东想西。」

  我仰仰头,无可奈何的笑。

  我说:「在我小的时候,我从未曾遇见你这样的男孩子。」心中牵动地惋惜。

  「现在遇见有什么不好?」他诧异的问。

  我坦然的答:「现在我老了。」

  「你老?」他轻轻扯扯我的头发,「我尚没有看见白头发——让我们这么说:你不再年轻,但你也还没老。」

  「我没有前胆。」我的牢骚终于开始。

  「但是我们都没有前胆,」他跟我说:「我们都是活一日算一日。我们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所以我们要快乐。」他又老规矩皱皱鼻子。

  「如何快乐﹖」我问。

  「自得其乐,苦中作乐。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乐在其中,及时行乐……」

  「这个贫嘴的!」我终于笑。

  「看,你终于笑了。」他说:「我喜欢看你笑,你的笑容盖过你手上钻石的光芒。」

  「但是女人活到三十四岁,尚没有钻石皮裘是不行的。」我坦白的说。

  「这便是你的烦恼。」班又凝视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是个现实的世界,你不能拥有一切。」

  他是在暗示我吗?他想说什么,他是在指示我?

  「你得到的,已经远比一般人为多,」班轻轻的说:「想想你所拥有的,别想你欠缺的。」

  我微笑。

  「你不是在找寻蓝鸟吧?」他问我。

  「不。」我看着远处的沙滩。浪碧碧蓝地一个个打上来,卷起白色花沬。他猜中了我的心事。

  「你想演国语片﹖」班问:「要不要脱掉鞋子走走沙滩?」他笑得一脸太阳。

  我摇摇头。我已经满足,看着他是多么高兴——至少这世界上有人是知足的,有人是懂得廉耻的,有人健康可爱。

  我用手掩住脸,深深叹一口气。

  「假期到什么地方去?」他问我,「有什么大型舞会?」

  「你又知道了。」我说:「哪儿都不去,我休息。」

  「陪丈夫孩子?」

  「不是,他们在佛罗烈达。」 我说:「去旅行。我怕累。」

  「呵,」他说:「佛罗烈达很美,你真应该放宽点,别老钻牛角尖,为什么不去走走?」

  「班,」我忽然转过头来。「今夜可以陪我吃晚饭吗?」

  「当然。」他天真的摊开手。

  我笑一笑。我们两个人去烛光法国餐厅吃晚饭。我喝多了白酒,用手撑着头,心头很踏实,难怪自古那么多女人偷情,原来有这样的乐趣:丈夫在外埠,男友在眼前,保障之外,添清添趣。

  (我是个罪恶的女人。)

  班喝着啤酒,他的酒涡深深地现在脸颊上。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

  他曾经说过:「我留长发的时候,比花拉科茜好看。」这个人的一张嘴。

  世杰说话也厉害,但是世杰的笑话只说与旁的女人听,他的正式妻子没份儿。

  「有钱的太大都像你这样吧?」班微笑。「叹寂寞,其实你可以出来工作。」

  「工作?你的意思是,出来供众人吃豆腐?」我白他一眼,「你又不是没有女同事。」

  「嗳嗳,话不能这么说,你侮辱女性,我反对。」

  「算了吧,我自己难道不是女人?一个女人便是一个女人,总会得流露女人的本性,总会得多多少少利用她们原始的本钱,我难道说错了?才不会。」我说:「我丈夫不让我工作,他不喜欢我拋头露面。」

  「我早说过,你是个幸运的太太。」他耸耸肩。

  「我觉得一切太太都不应出外工作。」

  「是是,」他搂着我肩膀:「一切女人都应该被抚养着,被珍惜着,女人们都该早早结婚,找到最佳的归宿,像你这样,是不是?」

  我微笑。把最好的十年青春换保障,结婚。

  是,然后在十年之后,再出来找男朋友。

  今夜我仿佛已经决定要勾引班。

  他很快就会意了,这么聪明的男孩子在这方面怎么会得笨呢,他轻轻的问我:「你想清楚了?」

  我点点头。

  「我的嘴巴很牢,你放心。」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是严肃的,具有诚意。

  我又点点头,我并不怕他的嘴巴。

  「你的家还是我的家?」他轻声问。

  我在考虑。在我的家未免放肆点,但是半夜里穿衣服走的将会是他,我可以一觉睡到天亮。到他家去?方便得多,但谁知道那是个什么鬼地方。一个人成年之后,永远是自爱——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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