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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在暑假再找。」

  「不行,简直是「一曝十寒」!」

  「说对了,」我说:「那句成语用得好!」

  「不行,你一定要继续来。」



  「我明天去见工,美国图书馆请人。」我告诉他。

  他很不高兴,坏脾气都在脸上,他情绪一低落,神情很忧郁,不如意的事仿佛很多。

  其实一个男人只要有事业,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他还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

  我在见工后得到那一份工作,晚上去替他们补习有点力不从心,疲倦得可以。

  我想辞职。

  他听了之后,「你要离开我们?」



  我解释,「没有那么严重,孩子们已看得懂儿童书本,而且我也做足九个月,几乎可以拿双薪。」

  他脸色变动,终于说:「我留不住女人。」

  我觉得他过份,我说:「我不是你的前妻,我只是你的补习老师 -- 你像一个被纵坏的孩子,三个人当中,你的自我控制力还不如小宝。」

  他忽然摔下杯子,「走走走!」他嚷,「别教训我!」

  我叹口气,「我抱歉,但为了生活,我不能一生都教国文,我得为自己打算,我也舍不得大宝小宝,我会教到月底。」

  以后那几天他都不来了。

  小宝说:「以后我看不懂书,没有人问生字了。」她说:「我的猪仔银行里够钱我们去吃冰淇淋,我们几时去,蜜丝?」

  我说:「说﹃扑满﹄,不是猪仔银行。」

  大宝说:「你如果走了,爸爸生气的时候,谁骂他呢?」

  我叹口气,「我不知道。」

  「你是不是﹃心乱如麻﹄?」大宝问。

  「是的。」

  「你为什么要走?」小宝问。

  「我不是你们家的人,怎么能跟着你们一辈子?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迟早各人要做各人的事去的。」

  「你可以嫁给我们爸爸。」小宝说。

  我连忙看看四周有没有人,我低声说:「谁要嫁你们爸爸?脾气那么坏!」

  大宝说:「你可以改变他,不行吗?」

  我说;「喂!你们写字好不好?快!」

  两个孩子连忙低头做功课。

  我呆呆的看着课本。

  我会舍得他们吗?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没有妈妈,只有一个工作繁忙的爸爸,自外国搬回中国人的土地住,不习惯的事有多少!

  不,我不舍得他们,但是再留下去我走不了,只怕那个时候人家要叫我走,一个人最主要是懂得什么时候出场,切莫等到人家讨厌。

  我走了,总有人来继续我的工作,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一份很好的工作,原本可以增加一点收入,但因为我对老板的感情日渐起了变化,逼得要走。

  我喜欢看着他努力写毛笔字的神情,就像一个孩子,我喜欢他洁净的打扮,我喜欢他拿着公文包与时间搏斗的样子。

  我喜欢忙的男人。

  我喜欢尽责的男人。

  他一人担起了父母的责任,毫无怨言。

  我喜欢有才干的男人,没想到有这么多著名的大厦是他设计的。

  我还怎么可以留下来?

  我只得走了。

  我为什么要走?

  真的没有空吗?才不,有上述的难言之隐。

  表姐问:「你为什么要走?真的没有空吗?」

  我说:「他说每个女人都把他当「未来饭票」看待,真是气人,我不喜欢这种老板。」

  「你是他们的老师,你怕什么?」表姐说。

  我说:「但是渐渐我很喜欢他,你明白吗?喜欢他!」

  「该死!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表姐说。

  「我何必死!最多另外找一份工作!我不是找到了吗?这是什么年代了?还有家教嫁给主人的故事?」

  「去死吧!」表姐说:「这么倔强!」

  我没有去死。我正式辞了职。

  大宝请我在厨房里吃果酱饼干。我大口大口的喝着牛奶。

  大宝问:「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他又问:「当我长大,我可以约会你吗?」

  「可以,你想约我到什么地方去?」我问。

  「我们可以去郊外,」他一本正经的看着我,「那么你可以说孙悟空的故事给我听。」

  「一定。」我肯定地点点头。

  「大宝,等一等!」他忽然走了出来,「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大宝说。

  「快去做功课,快!」他把大宝赶走。

  「别担心,」我站起来,「我这就走。」

  「没有人叫你走。」他说:「你听我说 --」

  「不!你听我说!」我嚷:「你是我的学生!你少那么自大,以为每个女人都会看上你。」

  「你别赌气,」他说:「我来向你求婚的 --」

  「什么?」

  「求婚。」

  「我们并不认识对方。」我说,但是心恐怕马上要跳出来?

  「当然我认识你!」他斩钉截铁的说:「恐怕你不知道我吧?」

  「我不知道你?才怪!」我用手撑起腰。

  「OK!刚才你不是说我们互相还没了解吗?」他着着我。

  「我不能够做你太太,你太漂亮,你太能干,你的条件太好了。」

  「少讽剌我!」他说。

  我说:「是实话。」我举起双手,「是真的。」

  「别这样好不好?」他说:「我们三个都需要你。」

  「说笑话,国文老师一毛钱三打。」

  大宝回到厨房,他说:「但是蜜丝,你很特别。」

  小宝在后面出现:「大宝,与你说过多次了,大人说话你别插嘴。」

  「出去!」两个孩子又被轰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虑,」他说:「我不会逼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谢谢,我会回去考虑。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他说,「当然要无条件的教我们国文,直到我们三个都能了解红楼梦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问:「你答应他吗?」

  「不答应?我又没发痴,当然答应他,放着那么好的人不嫁,嫁谁去?」

  妈妈说:「嫁了好,以免闲着慌,整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要命!」

  大宝:「这婆婆的北京语又快又好,快教我们。」

  小宝:「我要蜜丝妈妈教。」

  他:「这是一个办法:把她娶回家来,她就不得不躭在我们家教一辈子了。」

  无痕无恨

  她还在床上。

  我静静的看着她。

  她的头发漆黑光亮地撒在枕头套上,她背着我。她的肩膀,圆润如玉,一只手搁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着长指甲,搽着一种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红,中指上一只纯银的戒子,手腕上套着一只银手镯,与戒子配对的。

  她不化妆,连眉毛都不拔一条,但是手指甲上、水远搽着那种鲜红,她咬手指甲。红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进嘴里。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妆的一个女人,连头发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只觉得她有一张雪白的脸,近乎苍白,眉毛相当浓,配在那张扁扁的脸上,仿佛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长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银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长裤,人家替我们介绍,她伸出手来与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鲜红,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颜色。

  她的丝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拣起来,触手的是轻柔的真丝,触目的是YSL三个英文字母。她是那种千金小姐,留学不过是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与挥霍。

  她没有怎么注意我。

  她甚至没有微笑。

  她的头发则是墨墨黑的,没有染过,也没有熨过,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态,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心不在焉。她并不是单单对我不加注意,她对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烟。左手中指戴着一只戒子,左手腕上一只银手镯。她没有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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