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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应该是水晶吧。水晶其实并不叫水晶,我们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灵通,光芒四射,美丽闪烁。她是我们的大学同学。

  来参加女子同学会的时候,她散着一头长发,嘴巴里嚼着口香糖。当时我大学三年,她是新鲜人,那副德性真叫人倒胃口,一点规矩也没有。

  我问:「你擅长什么?」

  「吃喝嫖赌。」她说。



  我瞪着她,差点儿昏过去?

  后来证明果然不错,她能吃——别人煮了她便来吃。吃完拍拍屁股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产在什么地方、拔兰地连喝半瓶脸不改色。她也能赌,从LA开车到拉斯维加斯去,连赌廿小时廿一点,回来把美钞往地下一撒,倒头便睡,旷课一天。她很有点偏财运。

  至于嫖,那是开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岁,青春貌美,腿跟洋妞一样的长,窄肩膀,胸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面叫男生们心神荡漾,她的私生活并不坏。

  我们开始喜欢她,因为她能干、她聪明、她热心、她肯帮助人。

  我爱水晶,那是因为她冒着丢掉男朋友之险,送我进医院看湿疹。她穿著开高叉钉火钻的黑丝绒长旗袍在医院里为我拿药、递水、填表,嘴巴里还嚼着口香糖,她那个足球健将男友在一边耐心的等她去舞会!水晶不是一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我的湿疹并不严重,在家中只要喝一碗红糖姜汤便好了,但是在洛杉矶人家不流行那一套,非得住院打针不可。两星期后水晶接我出院。



  她叹口气说:「老大,你要找个瘟生,接接送送才是呀,怎么老独来独往那么痛苦?这是做女人的最基本本事,你都没有?」

  我不出声,水晶刺伤了我的心,但是我不怪她,她比我小,她正是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辰光,她不会明白的。

  她又说:「对不起,老大,也许人各有志。」

  水晶的功课坏极了,第一年她念心理学,没念上去,第二年积了学分,改系,念土木工程,第三年再改系,念儿童教育,如此这般改来改去,居然也毕业了,拿了学士学位。

  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替学生会搞了好多事,凡是由她出马,莫不成功,开舞会、办研究会、去交涉事情,只要有水晶,她野马似的长发晃一晃,笑,露出雪白的牙齿,男人女人都心软。

  她真是有型有格的,一只耳朵穿两个孔,两副小钻石耳环闪闪生光。奔过校院时,穿的是芭蕾舞软底鞋。打起网球来,击败男生。她懂得求人,但决不利用人。四年在大学,她没有仇人。

  可是我在她读第三年的时候便离开美国去欧洲了,她依依不舍,来借笔记用。

  「老大,你准备结婚了吧?」她问我。

  我摇摇头。

  「老大,你要学学我,未必是好样,但是人活一天少一天,老大,虽云人各有志,你同必浪费青春?」

  「你少替我担心,我早没有青春了。」我说:「你好自为之,水晶,你要当心自己,真的,有酒需要今日醉。」

  「本来就是。」水晶躺在我的床上。

  她的脸真美得令人不置信,额角鼻子至下巴那条线一直流下来,要不是一早认识她,真会认为她是美容院里塑料打的。

  她转身,黑眼睛闪闪生光。「那么咱们就互祝珍重了。」

  我想问她:做一个美女,是否乐趣无穷?尤其是一个美丽青春的大学生?美在舞厅里,美在银幕上那才有个鬼用,不靠脸吃饭而有一张美丽的脸,那才是难能可贵。但是想想,终于没有问她,她已经美成习惯了,问她一声,她会怔住。

  就这样,我们分了手,以后未曾见过面。

  我做了十年的记者,继续见着各式各样的美女,但是总觉得水晶才是最美的。水晶没把书读好的原因是因为她兴趣实在太广了,尤其是对这个世界的兴趣,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事。考试前夕她的确是在看书,看的是有关收集贝壳的书。

  我们十年内没有见过面,消息传来,说她结婚了,并不是盛大的婚礼,新郎是一个寂寂无闻的人。

  后来从美国到欧洲,欧洲游倦了再回香港,再由香港到东南亚各地,再到台北定居,真是历尽千辛万苦,弄得要自己动手做菜上超级市场。

  想想大学那段日子,再想想现在,真是不能不有一点感慨。我常常有种惘然的感觉,学校教得我们太多,也教得我们太少,学校没有教我们面对现实,怎么样做一个健康的人。其实做女人唯一需要的才华是去猎取一个好丈夫吧,其它的实在是太不重要了。

  那是在超级市场我又见到了水晶。

  我先看见一双非常美丽的平跟凉鞋,细细的皮绳子织成辫子模样,一双纤细的足踝。我便诧异,我想,谁家少奶奶的女佣人休假?为什么不出去吃一顿牛排?为什么要来买菜?

  然后我看到她的一把长发挽在脑后,穿一件真丝宽身的袍子,白色的,说不出的飘逸,台北还有这种女人?她微微转过身来,太挺的鼻子,太尖的下巴,我叹口气,又走了眼了,又是个美容院整形外科手术师的杰作,现在真难得看见一个丑人了。

  但是她的后颈是如此白晰,挂着一条粗俗的,令人不置信的十足金链子。她在选白菜,手指纤长,指甲是秃的,某只手指上有只银戒子,一看便知道是意大利做的。

  然后她转过头来,我们忽然变成面对面了。

  我愕然,然后我的心软了,声音也软了,我低声的叫:「水晶儿,你在这里呀?」

  她一时间没把我认出来,看了我很久,她问:「哪一位?」

  她的声音是不确定的,惘然的,不置信的,这是水晶吗?但是她白晰的皮肤,毕挺的鼻子,的确告诉我:这是水晶,不会错,天下的美女多,但是美得像她这样的,还真是少有呢。

  「水晶,我是你的老大。」我拍她一下,「你这就忘了。」

  「老大。」她微笑,「怎么在这种地方碰见你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大笑。

  她笑。

  然后我发觉她怀孕了,腰是挺挺的,胸脯有点胀,她微笑着,无论如伺,水晶看上去还是一个美女,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你结婚了﹖」我问。

  「谁告诉你的﹖」

  「总有那些吃饱饭没事做的人。」我说。

  「离掉了。」她等闲的说。

  「来,我们去喝杯咖啡,总不能站在这里谈三个小时。」

  她犹疑一下,她说:「老大,你等我买完了菜,到我家去坐一会儿。」

  「你又有家了?」

  「不但有家,而且还有孩子。」她笑,但是眼睛里一点笑意都没有,她并不快乐。

  我等她买完了菜,她买得很简单,几条菜,一块肉。对于她自己居然要做这种事情,她很难为情,她是一个会背全本红楼梦的女子,而做饭的阿巴桑不过几千块台币一个月,难道真有人分不出檀香与木柴的区别﹖

  付账的时候,她说:「老大,你记得咱们的法科老师说过吗?人生当初的想象,与后期所发生的事情,是完全不一样的。你记得吗?」

  「我记得。」我们俩就是活例子。

  她的家是一个小小的套房!非常普通的家具,一个小小的厨房,她有点累了,靠在沙发上,我为她点上一根香烟。她说:「真疲倦。」喷出一口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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