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著程蝶衣出去的冷雁智,及时拦下了追兵,咬著牙,浴血苦战了许久。最后,在其余民众尝试放走其他人犯之时,御林军的力量被分了散,于是抓到了空隙,冷雁智趁机而退。
“姑娘,姑娘,请您放小生下来。”一路被程蝶衣提著直奔的萧哲,实在是受不住了。
一方面,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是古书一再强调的,另一方面,他手长脚长的,比程蝶衣还高了许多,此刻可以说是半跑半被拖著走,一双脚就快断了。
“啧,真是不知好歹,姑奶奶的手也酸著呢!要不是你强出头,今日我还得出这苦差不成!”程蝶衣为了躲避追兵,早就跑得满身是汗,忍不住就是几句的臭骂。
“是,小生真是十分抱歉。”诚恳地说著,萧哲只能在心里轻叹。
回到了府里,忐忑不安了一整天的赵飞英,立刻就是直冲程蝶衣的房门。
不在?那么就是……
一急之下,推开了冷雁智的房门,冷不妨,赤裸著上身的冷雁智正站在铜镜前,尝试想看看自己的伤势。一看见是赵飞英,连耳根子都红了。
赵飞英却没有觉得什么,看见了冷雁智的伤,连忙走向了前。
“怎么让伤口又裂了?”赵飞英又是心疼、又是愧疚的表情,看在冷雁智眼里,又是一份心动。
“快坐下,我替你敷个伤口。”赵飞英连忙把冷雁智拉到床上坐著,一边连忙去取伤药。
“真是的,你明知道这伤难好,还叫我去。”冷雁智就是忍不住抱怨。
“抱歉。”赵飞英找著了药,露出一个苦笑。
缓缓坐到冷雁智身后,轻轻抹著冰凉的伤药,冷雁智一阵痛楚、一阵麻痒的,直紧张到全身僵硬。
似乎没有察觉,赵飞英仍是缓缓讲著。
“回庄里的路远,蝶衣一个女孩子,我怎么放心得下。所以,只好请我的宝贝师弟出马了。”赵飞英轻轻笑著。
“可我还是搞砸了,怎么,要我追上去,换程蝶衣回来吗?”还是有一点点吃味的冷雁智,故意说著。
“可你现在身上有伤,我又怎么放得下心。”赵飞英摇著头。
让赵飞英替自己披上了上衣,早就累坏了的冷雁智,一沾床就睡得不醒人事。
虽然左肩还是痛得要命,但是,值得庆幸的是,自己又能与赵飞英独处了。而且,这次没有那个惹人厌的程蝶衣在。
非常好……冷雁智在睡梦中笑著,像个奸计得逞的大男孩。
“笨蛋,白痴。”程蝶衣一边烤著肉,一边喃喃骂著。
萧哲呆坐在一旁,不敢出声。
“螳臂挡车,不自量力。”
萧哲只是颓丧地低下了头。
“现在可好,搞得整个京师腥风血雨,还累得姑娘我疲于奔命。”其实,最后才是程蝶衣气的。她扔了一块山獐肉给萧哲,萧哲只是乖乖吃著。
“现在,我送你回庄,回到了咱庄里,就算天王老子也找不著你了。”程蝶衣一边吃著肉,一边含浑地讲著。
“多谢姑娘。”萧哲温文儒雅地微笑著,看起来没有一丝被羞辱的恼意。
程蝶衣看到他这样,也不好意思再骂了,反而红著脸,别过了头去,不敢再看他的笑容。
一路上,尽拣著偏僻的路线行走,虽然萧哲不会武,然而似乎挺习惯走山路,首先大呼吃不消的自然是程蝶衣了。
在树荫里坐了下来,脱下了罗袜。虽然并未缠足,然而白皙柔嫩的肌肤也血淋淋的、起了好几个水泡。程蝶衣皱著眉,开始数落萧哲的不是。
萧哲只能陪著干笑听著。事实上,他自己也很愧疚。对于这个救命恩人,他可是一点都不敢回嘴。
等到程蝶衣骂完了,口也渴了,抹著香汗看著头上的大太阳,不禁皱起了眉。
“姑娘是不是渴了,这附近有山泉,我替姑娘取一些水来。”
程蝶衣侧耳一听,果然有潺潺的水声。
“好吧,我在这里等你。有什么事,你就大叫,我会去救你的。”程蝶衣先叮咛了三遍,才放了萧哲动身。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萧哲回来了,身上带的两个水壶,都盛满了水。
清凉的泉水,程蝶衣畅快地喝著,喝完了一壶,萧哲把另一壶也递了给她,一口气喝完两壶,程蝶衣擦了擦嘴,才发现萧哲正笑吟吟地瞧著她。
程蝶衣不禁有点脸红。
“干嘛瞧著我看。”
“姑娘喝够了吗?不够的话,小生再去盛。”萧哲伸出了手,于是程蝶衣把两只空水壶也给了他。
“姑娘请在此等候。”
自己似乎是把萧哲当仆吏一般使用,程蝶衣不禁有点心虚。人家好歹也是一个状元出身的御史。
然而,叫自己来回半个时辰找水来喝,是怎么样都不肯的。所以,程蝶衣很心安地躺在大石旁,眯著眼休息。
于是,萧哲回来的时候,程蝶衣已经睡著了。萧哲迟疑著,不知是否该将她叫醒。事实上,之前有一次,他只是不巧看见了一头野兽而惊叫,把熟睡著的程蝶衣吵醒,就让她发了好大的一顿脾气。如今……萧哲真的不敢叫她。
等到程蝶衣醒来,就又是一个时辰之后的事了。当她睁开眼,发现自己脚旁有著两只盛得满满的水壶,而萧哲则远远坐在一边,提心吊胆地看著她。
程蝶衣心念一转,不禁笑了出声。真是个书呆子。
萧哲傻傻地看著她,似乎出了神。他从未见过如此迷人的女性。
不行不行,他连忙打消了自己的绮想。她可是赵翰林未过门的妻子,朋友妻不可戏啊!
“好了,我们走吧。”程蝶衣嚷著。
“姑娘,您可以先洗个脚再走。”萧哲担心地看著沾了血的罗袜。
程蝶衣低头一瞧,满是鲜血和泥沙。
于是,程蝶衣又用了两壶水洗脚、洗脸。
萧哲再度接过空空如也的两只水壶。
“我再去装些水,路上可以喝。”萧哲微笑著,又往山泉的方向走去。
看著萧哲的背影,程蝶衣不禁叹了口气,真是的,要说他笨呢,还是说他热心呢?不过,这人还真是不错的。程蝶衣捂著嘴轻轻笑著。
然而,等了快两个时辰,天都黑了,还没见到萧哲的踪影。
不是说有危险就大叫吗?
程蝶衣又皱了眉,勉强穿上了鞋袜,痛得掉泪。拄著剑,一拐一拐地往山泉的方向去一探究竟。
一路上没有萧哲的踪影,只有遗落在地的两只水壶。
程蝶衣瘪了嘴。真是的,逞什么英雄,要是连自己小命都赔掉了怎么办。
拨开了地上杂草的叶子,仔细认了足迹,程蝶衣往山上走去。
“哎哟,小姑娘,这么晚了找谁?”守寨的小贼,色眯眯地瞧著程蝶衣。
好个标志的姑娘,可惜就是腿有点瘸。
“我找萧哲,把他放出来,我就不计较。”
“什么萧哲?”小贼一脸疑惑。
“啧。”程蝶衣老大不耐烦,她拖著这双脚,走起路来痛都痛死了,哪来力气跟他抬杠。
手起、剑落,小贼哀嚎了一声,被削去了一只耳朵。
“你既然连话都听不懂,留著耳朵也没用了。”程蝶衣甩了甩剑。
“去,叫你们寨主把萧哲放出来,不然我就挑了你们这寨。”
当程蝶衣用剑劈开了牢门的锁后,萧哲终于重获自由。
“真是的,你要早点大叫,我就不用走这么远了。”程蝶衣喃喃抱怨著。
“真是对不住,姑娘。”萧哲陪著罪。
“算了算了。”程蝶衣挥了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