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徐晨轩
最近很忙,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也许是忙着睡觉,总觉得好像一直都没睡饱,所以一整天昏昏欲睡。也许是忙着发呆,却偏偏没时间让我发呆,也或许忙着看小说吧!不知道,就是忙。
最近好像也没发生什么大事,只是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几个原本神鬼不信的朋友全都在热中算命。今天这个去,后天那个去,一个轮过一个,到最后干脆大家一起去,天啊!怎么会这样?
最近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明明人人一天都有二十四小时,为什么我觉得不够?然而却有人天天在跟我喊无聊。︵轩仔的阿那达︶不公平,上帝造物时怎么忘了造时间分送器?把无聊人的时间分给需要的人用!
最近天气一会热、一会冷的,所以不喜欢出门,但真正的原因却是轩仔迷上了朱德庸的「涩女郎」。︵重播︶老天,这出戏真是个开心果,让怕热又怕冷的轩仔郁闷心情转好。
最近真的觉得无聊,但又觉得时间不够用,写稿时总是需要用赶的,怎会这么矛盾呢?
最近很烦,心里乱七八糟、上上下下的,但又没什么事让我烦,就是烦,轩仔也不知道,怎么办?
最近迷上一个人,到处搜刮有关他的作品——戴尔·卡耐基,一个成功者。
生活是一连串的推销,生活也是一连串的售后服务,这就是生活的真谛——这是他说的。
轩仔认为他说的话很有道理,人往往以为成功地将自己「推销」出去就算了事,常忽略了「售后服务」,也就是没有替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而轩仔就是这种懒人,难怪知心朋友没几个,惨!
最近……最近……算了,一定是秋天的关系。欲语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对!错在秋天,所以轩仔才会变得这么奇奇怪怪,又多愁善感、又懒散。
是的,错在秋天……
哦!老天,濒临疯狂,轩仔相信自己的秋季症候群有些严重了,是该休息、休息了……
创业必须眼光长远,不能因为一片树叶遮住了眼睛,便忽视了整片森林。
轩仔以这段话与各位书宝宝们共勉,祝大家心想事成。
下回见!
第1章(1)
从镜中显现出来的影像,是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俊俏脸庞,尤其那一双电力超强的黑眸更是魅惑人心。
不用怀疑,以这种长相,不用招呼也会有几大卡车都载不完的女生主动倒贴过来,再加上足足有一百八十分高的修长身材……这根本就是女性心目中最佳的男人典范,而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
盯着镜中的自己,目光逐渐往下移——
喉结。
再往下——
没胸部。
一声饱含了无奈的叹息逸了出来……连声音都是低沉的。
老天捉弄人,捉弄人哪!
「你怎么还没换上衣服?时间快来不及了。」项晴臣就站在门口催促她。
没错,是「她」不是「他」,镜子里那个帅到不能再帅的人,其实是一个道道地地、货真价实的女人。
这也难怪刚才她的那声叹息会叹得既深且长了,试问有哪个女人会希望自己的外表看起来像个英俊的男人而不是美丽的女人?
不像女人也就算了,没事她还长那么高,胸部又比正常女人小了点,喉结也比正常女人还要明显一点,最可恨的是,她连声音也都低沉得像个男人!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如果没脱掉衣服,谁也看不出来她是个女人,大家只会错认她为一个外表完美十足的帅男人。
真是一个令人郁卒的事实!
「老哥……你真的确定要我去吗?」项晴咏犹不死心的想改变哥哥的主意。
项晴臣点头,「我和晴侨早已答应人家,无论如何一定会出席这个派对,所以你非去不可,谁教医院临时有事又紧急地把晴侨给调了回去?所以罗!」他摊了摊手,「你们是双胞胎,你代替晴侨去应该不会有人起疑的。」
「侨比我高五公分,别人看见我会以为侨出了什么事,否则怎么会突然缩水了。」
「才五公分又不是十公分,你只要穿双鞋跟高一点的皮鞋就成了,若还是有人问起,你就说你今天腰酸,所以有点驼背,这样不就OK了?」项晴臣根本不把她的问题当问题看。
「可是那是男人才能出席的派对,而我是个女人耶!」那场派对是哥哥和侨参加的男性俱乐部所举办的,她是个女人,根本不应该参加。
「你看起来像女人吗?」项晴臣一句话就堵死妹妹的嘴。
正中要害!没错,她看起来的确不像个女人,百分之百的不像。
「就算如此,但是万一有人非常眼尖……」
「不脱掉你的衣服,我不信有哪个人认得出你是女人,不过有透视眼的例外。」
「也许就是有人会脱掉我的衣服。」她就曾经被很多同性恋者追求过,谁晓得那个俱乐部里有没有。
「有我在那儿,谁有这个胆?又不是跟天公借胆了。」
说的也是。
「再说,你活了几十年,有谁曾经在看见你之后立即认出你是女人的?」
项晴咏诚实地摇头。
「所以说你长这么大,根本用的都是男人的身分,况且你还是个身手一流的武术高手,平常人对你而言根本不具威胁性,你怕什么?」
「话不是这么说,虽然我外表长得像男人,但我终究还是女人啊!」她为自己抗议着。
项晴臣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
「真是见鬼了,我为什么要帮侨收拾这种烂摊子?」她忿忿不平地低咒,一想到她现在会如此烦恼全是项晴侨惹的祸,她就一肚子气。
「谁教你们是双胞胎?」项晴臣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两道杀人般的目光立刻朝他射过去,项晴咏咬牙切齿的低吼:「老哥,如果你认为你活腻了的话,我会很乐意在你脖子上划上一刀。」
她拿出她惯用的手术刀放在灯光下,让它反射出几道锐利的光芒。
「这把刀我爱惜得很,经常拿去保养,所以你不要怀疑它的锐利程度;再加上我精湛的技术,包准会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就跟这个美丽的世界说拜拜!」
也许是双胞胎的缘故,她和项晴侨都对医学情有独钟,两人从小的志愿便是长大后要当一名医生,而他们果真也都当上了医生。
今天原本是项晴侨的休假日,明天又是上晚班,所以他才敢答应要出席那个派对,结果没想到突然被医院硬调了回去,只好找上才刚下班的她来当代打。
然而对于妹妹的威胁,项晴臣丝毫不放在眼里;他摇摇头,懒懒地解开扣子,然后掀开西装,露出腰际上挂着的东西。
「如果你认为你手上的小刀可以胜得过我腰上的这把枪的话,你再来威胁我也不迟。」他可是一名高阶警官,她的小刀在他眼里俨然是小巫见大巫。
项晴咏瞪着他腰上的枪,再看看自己手上的手术刀,气势陡地降到谷底,她自知不敌的把刀子给收起来。「就只会拿枪来吓唬我,你和晴筠两人全是一丘之貉。」她咕哝道。
看见她的举动,项晴臣很满意的点着头,「算你识相,好了,别再蘑菇了,赶快换上衣服好出门了。」
「好啦!」项晴咏心不甘、情不愿的撇着嘴答应道。
「项氏兄弟来了。」
项晴臣和项晴咏甫踏入派对大厅,立刻吸引住众人的目光,即使放眼望去全是男人,大家还是免不了被他们英俊的外表给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