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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主动?」眼一瞇,贝巧慧在确定他话中的真实度。

  「嗯!我喜欢她,她很可爱。」一瞧见她瞋视的嗔相,他心头就有想笑的感觉,满满都是她。

  可爱?!

  他是不是用错形容词了?从她小学毕业后就没人说过她可爱,他们会叫她漂亮的妹妹,美丽的小姐,气质优雅的空姐。



  虽然不是很讨厌那个像山的男人,但也称不上喜欢,可是面对他身边那女人强烈到令人无法忽视的蔑意,她就忍不住要和她一别苗头。

  眼中藏着胜利的明光神气地扬起眉,一副女王天下的神情下理会她的恶意攻讦,让她越说越气地猛咬牙。

  本来对他没意思,但是基于女人间竞争的微妙心态,她对他的兴趣反而有加温现象,故意霸着他好气死轻视她的女人。

  任性是女人的天性,谁叫她一开始就摆出高高在上的敌视状态,那她又何必让她太好过。

  「你……喜欢她?」贝巧慧语气带着迟疑,像是不相信「喜欢」的话语出自他口中。

  「是的,她的眼很干净,个性坦率,等妳和她相处以后也会喜欢她。」杭深青的语气中有着明显可见的宠溺。



  那双无杂质的眼睛藏不住心事,喜怒哀乐尽在其中,一目了然地让人知道她在想什么,不会耍心机。

  不可能。贝巧慧在心里回道。「我不会有什么机会和她相处,你忘了接下来我们就要开始忙碌,起码有大半年要来回工地和公司之间。」

  他们的恋情不会长久,时间和距离是爱情的杀手,不用多久自会分手,如同他过去那些耐不住寂寞的女友。

  他是那种一旦投入工作中便废寝忘食的人,求好心切地埋头苦干,不到满意的程度不罢休,一个劲地冲刺直到把房子盖好为止。

  当他全神专注在工作上时,旁的杂事全搁在一旁,包括女朋友的需求,因此她们才会一个个离开他,只愿当他短暂的情人而没有长相厮守的意愿。

  也就是说他适合当床伴而非男友,一有需要来聚一聚,下了床各走各的,他的工作永远重于身边的人。

  「咦!我没告诉妳吗?从今天起她是镇长派给我的私人助理,直到她返回工作岗位前都会跟着我,不管我到哪里。」

  「什么,她要一直跟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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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啦!她是私人奴隶又如何,有必要那么吃惊吗?好象她要了什么诡计赖上他。

  镇长是她的好朋友没错,可是不代表她不会陷害她,许久不曾劳动的她只有逛街最勤快,要她像工蜂一样的钻来钻去是不可能的事。

  何况她还穿著三寸细跟的高跟鞋,原则上来说只适合在百货公司走动,逛逛商家,买买精品才是她的专长,爬山涉水的事留给野鹿去做。

  美女落难时都有英雄来相肋,而她却被好姊妹落井下石,王子缺货中改由森林黑熊上场,她成了唯一的受害者,不得抗拒。

  「脚在痛是不是?」

  关心的声音从头顶落下,坐在石头上休息的明光抬头一望。

  「你和我不熟吧!」她说道。

  肤色略显白皙的年轻男子好笑地回道:「我们和老板很熟。」

  「喔!这倒是,她现在真的当了你的老板。」真是不幸。

  「是呀!老板,她一向很会打如意算盘。」好笑变苦笑,他承认败在老板对钱的执着上。

  因为他的薪水直接汇入镇长的帐户,充当民宿的食宿费用,若需要零用金自行打工,全家、莱尔富、7-ELEVEN等便利商店都有缺人。

  「贵姓,先生?」她看过他,但没什么机会交谈。

  「张,张志明。」

  「春娇与志明那个志明!」她微讶地睁大眼,一股笑意冲到喉间。

  「小明手上有五颗橘子,吃掉一颗还有几颗?小明去买酱油,一瓶酱油二十五元,买了三瓶给老板一百元,请问要找回多少钱?」他没好气地一叹。「没错,我就那个家喻户晓的大人物。」

  反正从小被笑到大,他已经习惯了。

  「喔!小明你好,我叫明光,请多多指教。」她俏皮地打起招呼。

  「想笑就笑没关系,我知道妳是谁,老板常挂在嘴上。」通常不是什么好事,咒骂最多,当她接到来路不明的帐单时。

  张志明对这位老在天上飞的空姐算是有些熟悉,他们常常错身而过却鲜少交谈,因为他要学画和忙着赚钱给吸血鬼老板,因此他晓得她是谁却没机会多做停留闲聊。

  而她也很忙,一放假就到处搜购名牌,除非能连放七天以上的长假,否则她很少在「爱情民宿」露面,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各大城市的精品店。

  所以他认识她,她不认识他是正常的事,流动的水向前走,而盘根的老树是静止的,他看的是她的来来去去。

  「肯定没好话,她一定常骂我败家对不对?」她自己什么德行她最清楚,不用别人提醒。

  他笑而不答,态度沉稳,和平常老被老板追着要钱的局促样回异。

  「算了算了,没几个人敢在她背后说她坏话,在她的淫威下生存很辛苦吧!」她是过来人,深受其害。

  张志明又笑了,是理解的笑意。「杭先生是不错的男人,值得把握。」

  「嗟!干么说到他,你是元修派来的间谍呀!」专做渗透工作。

  「他是认真、有责任感的人,做事不马虎,十分踏实,是个能托付终身的对象。」根据他多日来的观察。

  「你朋友?」她挑眉一问。

  「什么意思?」他不太懂。

  女人的心思如千蛛织成的网,不容易找出丝源,密密麻麻非常复杂。

  「不然你何必替他说话,好象你们交情很深的样子。」她一脸不屑地撇撇嘴。

  男人总会袒护男人,不能相信。

  原来是这意思。「我只是觉得他很适合妳。」

  至少接吻时不用劈腿,两人的身高搭配得恰到好处。

  「适合?」她冷嗤一哼。「瞧他工作还不忘带个女人,人能老实到哪里去。」

  两人还有说有笑地靠得很近,说着她完全不懂的行话,眼中根本没有她的存在嘛!

  哼!两个讨厌鬼。

  「吃味了?」张志明以旁观者的身分说道,

  「拜托,谁会闲着没事吃这种子虚乌有的味,你未免太看得起那个家伙。」那对奸夫淫妇,她咬咬咬……咬死他们。

  就是妳,死鸭子嘴硬,这里妳最闲。「贝小姐是杭先生的同事,也是合伙人之一,拥有哈佛大学建筑学位,是个小有名气的建筑师。」

  一提到学历,不服输的明光激起无比的战斗力。「哈佛算什么,我小指头一勾,他就乖乖地过来哈腰。」

  孤儿或多或少都有些不想承认的自卑感,虽然她表现出无所谓的模样,十分自信的都会女性形象,但心里还有挥不去的阴影。

  为了不在别人面前突显自己的缺乏家庭温暖,她总是特别开朗地融入人群,反其道而行地让自己发光发亮,摆脱孤儿给人的第一印象--悲情。

  追求名牌所带来的虚荣感便是精神层次的不满足,也就是说她不想外在物质上输人,即使少了父母的庇护她也能活得健全,不需要多余的同情与施舍。

  不过她绝对不会承认是自卑心的因素,她自认为自己的人生很光明璀璨,过得比一般人精采。

  「张志明,你背我。」手一招,眼瞇笑的明光一脸正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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