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没有真才实料,就要以抢眼的外型掳猎读者的注意力。“新艺文化”所有的软性刊物,本本的封面外型,其设计简直耀眼炫目得令人眼花了乱。尤其是赚钱大宗,罗曼史小说系列的封面设计,更是极尽华丽之能事。卖的根本不是书,而是美术设计。如此本末倒置,他们还振振有辞;反以做梦的少女就喜欢那一套,那个调调;再者,那些罗曼文本身根本也没什么可读的价值,只是爱来恨去,骗骗作梦的少女!
这种嗤之以鼻的轻蔑论调,微微让萧爱有些沮丧。罗曼史小说,言情说爱,一向被认为是不入流的东西,甚至连文学的边都沾不上,学院派的人士提及它,也总是轻蔑相轻的意识弥漫。可是,她却认为,文学的存在不只是只具教化的功能而已。文以载道,该载的是什么道,因人而异,不应该只凭一小撮人的标准,而扼杀别人选择的意志。
纯文学也好,言情小说也好,鬼怪志异也好,学术性杂文也好,她都是以同等的态度在看待。这世间没有绝对的尊贵与卑微,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分野,完全是因为人类私欲的心以及阶级意识在作怪。
她是以很严肃的心情在作那份润稿工作的,可是现在——也罢!公司里的那种气压——罢了!罢了!那种文章写久了,她觉得自己仿佛在退化当中。
也许是心情的缘故吧!生活已经够累了,每天还要看他们那样恩恩爱爱、我我卿卿;偶尔没出息的担心侯路易是否会受得了戴如玉的小姐脾气,导致他们恩爱的结局象从前戴如玉的每一位男朋友一样——真烦!太没出息了!自己都活不好了,还管他们分手不分手!
女人之间的感情比血还浓,牵扯起爱情,却比什么都脆弱。她不是嫉妒戴如玉,也不是怀怨抱恨。爱情这回事,总是先下手的为强,她一开始就输定了。本来她就是没有骄傲的女人,自尊受践踏,这样的结局,早该在预料当中。戴如玉没有错,她也不是不再相信女人的友情——虽然女人的友情,原本就没有旁人想得那么美好——她只是不堪再由他们幸福清澈带笑的双眼,看穿自己的狼狈与难堪。
那光景——大丑、太残忍了。
她只是心死,反正夏天快过去了。
心死便是忙。
戴如玉真的没有错!只是当她开始用忙碌做借口时,那也表示,她对那个人心死了。
真的!她并不是不再相信女人的友情,只是,那些旧小说里讲的那种肝胆相照,只有出现在唱戏的台词里。感情是一种会腐烂的东西,日子久了便会发臭,如果不能狠心割舍,只是徒沾一身的尸气和腐朽。丢了它,把形形种种的纷扰归还大地,该生或该死不再觉得那么为难,然后反而能活得清明。
是的,有很多东西是可以割舍的,包括感情。人到无求心自高,难过的是,却偏不是她这种人。她再怎么清心寡欲、安于本份,也是一副土土的模样,无法生具无邪的清纯和圣洁。她想,她永远也无法成为更优雅的人种。
平凡人到死都是平凡人,只是浪费光阴,浪费粮食,漫度着毫无意义的人生——
啊!舍了!都舍了吧!
只是,要放弃一个朋友,需要多大的决心?要忘掉一场恋爱,需要多久的时间?
萧爱目送扬尘而去的公车,抬头看了看薄灰的天空。
“这片天空可以连接到那里?”她心里蓦然响起这疑惑。突然之间,她有种舍弃一切的向往。
她举头四处望了望街道,猜测着马路上每一辆车子开往终点的方向。那些车,那些人,究竟要往那里去呢?她想,不管是往那里,终归有着方向和目的,
只有她,怅怅落落的全然没有归属感。
没有归属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对世界既然不再有所倚附,最直接的冲动就是远离尘嚣。
萧爱静立在街旁,看着繁忙的街景,越看心头越混乱。公车一班班自她眼前开走,她只是望着晨光中的悬尘浮埃,冷不防又呼叹了一口气。
“萧小姐?”一辆红色喜美停在萧爱的面前,助手席旁的黑褐色车窗打开,车窗里,探出了一双惊逢的眼睛。“你是萧小姐吧?还认得我吗?真巧,我正要去贵公司,却先在这里遇上萧小姐。”
萧爱盯着眼前突然出现的男人,恍惚地微微一笑。
这个人她见过几次,算是认识,不是全然的陌生人。从去年年中,“新艺文化”着手编辑“日本文学大系”,邀请某位在大学里东方语文学系任教,研究日本文学颇有心得和成就的学者担任导读和评介的审稿工作。那时出版社腾不出多余的人手,加上学者的外聘酬劳相当可观,吝于再多征入手,跑稿、送稿的工作,便都落在最好打发与使唤的萧爱身上。今年春末,“日本文学大系”出版事宜底定,萧爱跑腿的工作,才算是告了一个段落。
那个学者,就是眼前开着红色喜美的柯寄澎。
柯寄澎人长得文质彬彬,相当有才气,一身的书生气质,却有着和他学者形象极端孛离的血热个性,开快车、追求速度感,喜欢热情鲜艳、充满生命动感的激烈。这种性情的狂放,看似相孛于学者沉静的稳重,却是极符合他诗人气质的本质。
“萧小姐要去上班?如果方便,我顺道载你一程。”柯寄澎礼貌的微笑。
萧爱那恍惚的微笑,他看着觉得怪怪的。刚刚他也不晓得那来的冲动,从车窗瞥见到她后,就贸然的在她面前停车。
以前刚认识这女孩时,第一次见面,他差点失态的笑翻手里的茶杯。她那一身打扮实在太滑稽,偏偏又不知掩盖缺点地专挑自己的短处过不去。长发、长裙、平底鞋;蕾丝、花边、蓬蓬裙——老天!她还当她自己是十六岁的美少女。
第二次她来送稿,居然变本加厉地梳个公主头,白衣、白裙、白裤和白鞋——他实在不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毫无自知之明的人。
后来见面的次数多了,习惯了她那种突兀的装扮,同时也慢慢了解她那种心态,也就见怪不怪。她并不多话,眼神有自卑的阴影,笑容空空洞洞的,没有神采。有一回他忍不住开口问她,为什么做那种装扮?她睁着小眼睛,厚厚的镜片将透明的映色沉淀成乳白色,说是习惯了。他才明白,原来那种装扮她已积久成习,已变成了一种心理建议,自信心存在的保护网。唯有那样穿着,她才不会觉得突兀,才不会觉得大家都用奇怪的眼光看她,才会心安。
她根本已不敢尝试别种型态的穿着或打扮。
这个发现,让他猛然了悟,为何从事同种类型工作的族群,都会有型态类似的装扮。好比从事艺术工作的人,大都有类似的不修边幅;从事工、商、美容美发,一般上班人士等等,各种不同的族群,也都有其各自归属的装扮特色——甚至连道上讨生活的,也有其独自的特色装扮。
大概原因都和萧爱一样吧!他们认定了那种打扮,只有那种装扮才会使他们觉得心安,甚至有了某种自信。
有了那怪认识,他对萧爱令人不敢恭维的外表和打扮,才不再那么耿耿于怀。老实说,萧爱实在是个长得令人“很抱歉”的女孩;然而见面久了,柯寄澎却讶异的发现,萧爱有一种莫名吸引人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