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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她凭什么对他发脾气?颓丧地长叹口气,雪瑞的叹息声中有着太多的无奈与妥协。

  暗恋是很苦的,但谁教她要莫名其妙地爱上眼前这个对她的深情毫无所觉的男人呢?

  勉强扯出—抹笑,她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没什么,大概是身体不大舒服吧!对了,辜大哥,你怎么会来的?”

  “庆隆企业在东部筹设了—家大型的综合医院,我希望找你大哥过去帮忙,毕竟……你知道的即使待遇较为优厚,但并没有太多的医生愿意舍弃台北,到偏远的东部去服务。”他推了推眼镜,继续说道:“除此之外,我甚至希望将企业中的纺纤业与汽车零件的部分,整个拉到东部去。”



  “为什么?”乍听他的话,雪瑞的眼撑得好大。老天!要是他真的跑到东部去了,那么她想见他不就比现在更困难几百倍了吗?

  对于从小生长在台北的雪瑞而言,住在台北简直方便极了,她知道哪里买得到她最喜欢的服饰品牌;哪里有最好喝的下午茶;她剪头发、烫头发要到特定的店;晚上肚子饿的时候一出大门拐个弯就有7—ELEVEN.台北对她而言太熟悉了,一时之间,她实在无法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舍得台北这个大都会不住,而偏要跑到东部这种乡下地方去。

  “从商业利益的考量看来,东部的物价水准比台北便宜许多,在东部设厂能使人事成本大幅降低,建物租金也较合理,再说如此一来对当地人的就业机会也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事从哪方面看来,都是很可行的。”

  “—定要到东部去吗?”

  “为什么不?”辜震刚奇怪地望了雪瑞一眼,心想这小妮子的反应也未免太过激烈了点吧?“你打算住到东部去?可是庆隆的总公司在台北耶!”她不敢相信地又问了—次。

  “现在的交通跟通讯都很发达,总部在台北,为什么我人不能在东部呢?我打算将承恩留在台北总公司帮我看着,要真有什么大事,一经通知我坐飞机很快就可以回到台北。再说,雪瑞,我其实并不是很喜欢台北市拥挤的人潮与车阵,也许东部的清静比较适合我。”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和一个女孩子解释这么多自己对于公事的想法,但他就是受不了她那一脸混杂着惊愕和受伤的表情。

  “那么……你是已经决定了吗?”她不敢相信地凝视着他的眼。

  为什么她清澈如水的瞳眸竟令他有种心虚的感觉?“嗯,大约有九成的机会。”

  “嗄?”那不等于差不多确定了吗?雪瑞颓然地往后一躺,顿时觉得前景暗淡、人生无望。

  难道她跟他之间当真是无缘无分?转念想想,不行!她绝不能就这么轻易罢手,不过是东部又不是到国外去,有什么大不了的?

  话锋一转,雪瑞的眼中突然盈满略带诡异的眸光,“那,大哥答应要过去帮你了吗?”

  “这…”我也没太大的把握,到现在为止,他只答应要考虑考虑。“辜震刚实话实说。

  雪瑞原本黯淡的小脸乍现曙光。她挽住辜震刚的手臂,热情过度地说:“辜大哥,你尽管放心,不管怎么样,我一定会帮你说服我大哥的!”

  唔,怎么态度突然有一百八十度的骤变?女人的心果真善变,就连他这个商场新锐也对她前后不—的态度感到极度不解,“为什么要帮我?”

  她菱唇上扬,露出迷人的甜笑,“因为是你,所以这个忙我帮定了!”

  “那……”尽管一切如此顺理成章,但辜震刚心中就是有那么点毛毛的,好像有点被人算计的感觉,“那就先谢谢你喽!雪瑞。”

  “不客气。”雪瑞笑得是更灿烂了。她在心底决定不管是来软的还是来硬的,她绝对要帮他说服大哥。

  因为……要是大哥不答应到东部去帮忙,那么她还有什么更好的理由可以跟着一起到东部去呢?

  拿着一叠长达数页的清单,一整天雪瑞拉着亭宣在超市及百货公司裹跑来跑去,走得亭宣一双腿都快断了,她却还兴趣勃勃。

  终于,亭宣受不了了,她蓦然停下脚步,挡在雪瑞面前。“小姐!你现在马上给我说清楚,你是不是打算搬到月球去住了?否则干么一次买那么多东西啊?你快给我说请楚,你是不是打算搬到月球去住厂?否则干么一次买那么多东西啊?我快累死了啦,你知不知道?”亭宣受不了地喳呼着。

  雪瑞不为所动,只是在唇角扬起一抹神秘的笑容,“也许你对喽!”

  亭宣心想,什么跟什么,她刚才只是乱说而已,她猜对什么了?她摇头摆手,“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开心地挽起她的手,雪瑞兴奋难捺地道:“亭宣,你知道吗?下个月初,我就要搬到花莲去住了。”

  “花莲?”亭宣用一脸“你起肖了吗”的眼神瞪着雪瑞。不信地想,娇滴滴的雪瑞会愿意搬到那种比起台北来显然太偏僻的地方去住?除非天塌下来。

  “你确定你没说错?”亭宣疑问。

  “当然!”雪瑞点点头道。

  亭宣定定地看了她一眼,怎么也不觉得她脸上的灿笑有任何受苦受难的影子,这太奇怪了,事有蹊跷:倏地,她恍然大悟地道:“难不成,是辜震刚那个酷男要搬到花莲去了?”对于现在的雪瑞而言,辜震刚就是她的天,所以除了他以外,她实在想不出任何其他可以让雪瑞心甘情愿、毫无犹豫离开自己熟悉的台北而搬到花莲去的理由。

  “呵,亭宣,你还真了解我耶!”被爱情梦给冲昏头的雪瑞压根没注意到亭宣眼中的不敢相信,“真不枉咱们是这么久的朋友,有空记得到花莲来玩哦!我一定会好好招待你的。”

  “大小姐,我看你真的是疯了!”亭宣伸出手指猛戳着雪瑞的脑袋瓜子,“我拜托你清醒一点好不好?前一阵子你那痴心的莫大哥不是才干辛万苦地把你介绍进那家和主隆合作的广告公司帮忙吗?再说乐团的工作你也不要了吗?难道你真的要抛弃—切,为他跑到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去?”

  “什么鸟不拉屎,你少乱说了!花莲风景美、纯朴又清静,比起台北的拥挤和忙碌,不知道好上几百倍咧!”雪瑞努力地为自己傻瓜似的举动辩护,“而且广告公司那个工作,是人家看在莫大哥的面子上才勉强让我掺一脚的,现在我走了,他们说不定会觉得终于甩掉烫手山芋而高兴得不得了。”

  “那你最爱的乐团呢?即使在你课业最繁重时也没放弃过的钢琴呢?”

  “哎呀,我第一次演出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失误,简直害整个乐团丢了大脸,不要说他们不敢在短期内让我再度登台了,就算他们敢我也没这个脸;至于练琴……大不了到了那儿再买一台新的嘛!亭宣百分之两百怀疑地问。

  “我……我不这么想又能怎么样?”雪瑞噘着嘴,在好友面前她索性挑明了说:“反正辜大哥要到东部去发展他的事业,我说什么也要跟着去,否则我怎么能有机会让他爱上我呢?”

  “啧啧啧!”亭宣不以为然地道:“爱情真伟大……”原来爱情能使一个聪明绝顶的女人,当场变成毫无思考能力的白痴,她可不要自己有一天变成这副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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