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遇到真命天子,那就结婚吧……
依妳的善变还是多考虑考虑,万一离婚,可麻烦咧……
她的朋友和同学们,对她目前的感情状态,各有各的看法和建议,不过,她听了大多一笑置之,鲜少加入讨论。
因为,爱情实在不是自己想怎么样发展,就会怎样发展的啊。
「覃小姐,等一下我可以送妳回家吗?」
十一月,在一个朋友办的party上,一位身材健硕、性格又有型的男人,很直率的向她邀约。
「不用了,我男朋友会来接我。」
她也很直接地回绝。
「啧啧,人家可是享誉体坛、到美国大联盟发展的棒球巨星耶!」
「那又怎样?」
「怎样?妳以前不是最欣赏这种性格型的男生,就这样拒绝,不觉得可惜?」
「徐同学,我是有男朋友的人。」覃棠瞥了一眼徐筱悦,心不在焉地喝她的香槟。
「男朋友算什么!遇到新的、好的,不试试多可惜?」被男友劈腿,遭受失恋的打击后,性格大变的徐筱悦,很前卫地这么建议老同学。
「没那个心情。」
覃棠皱皱鼻子,有点不甘愿地说出实话。
「这跟以前的妳差别实在好大!哇,死守一个男人不变,怎么想也不可能和花花公主覃棠画上等号说。」
「同学,妳很幸灾乐祸?」
覃棠瞪了她一眼,被糗的脸,在见到雷仲尧出现后,倏地转为灿笑。
「不跟妳扯了。」
跟老同学摆摆手,覃棠向前迎上男友。
「雷……」她主动握住他的手,晶亮的眸子,好奇地盯着他看。
「怎么了?」雷仲尧笑问,她古灵精怪的表情像藏了什么秘密似。
「没有,只是觉得奇怪,为什么看你都看不腻。」
不给他取笑人的机会,她灿笑地拉着他的手下舞池跳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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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守--个男人不变?!
徐筱悦说得吃惊,覃棠听了倒是有些心虚,因为,她还没有建立可以和雷仲尧相爱一生,永远不变的信心。
目前的她只知道,每次和雷仲尧一起,她的心情都很愉快甜蜜。
至于,什么「变不变」的,她很少去考虑……
「妳心里打什么主意?」
在费大妈的酒馆里,覃棠端着酒,猛往雷仲尧杯子里倒。
「没有。」
心虚的人,放开酒瓶,埋头吃东西,「烤鱼好香,你快吃,冷了就不对味了。」
「棠,你现在吃进嘴巴的,根本不是烤鱼。」
「呃……」好吧,挟错盘了,筷子往左偏一点,往正确目标进攻,然后再将美味的食物往他嘴巴里送。
「好吃吧?嗯,再喝点酒,更够味!」
不着痕迹地又将他的酒杯斟满,覃棠甜笑着跟雷仲尧敬酒。
「棠,妳想灌醉我?」
「哪、哪有!」俏丽的脸爬上一抹嫣红,死不承认。
「希望我喝醉就说一声,我会尽力配合的。」
望着难得羞赧的女朋友,雷仲尧很温柔地说。
「真的吗?」不早说,害她假装的这么辛苦。
「真的。」
他的慷慨应允令她开心,覃棠冲去跟费大妈要了瓶陈年高粱,然后巴结地坐上雷仲尧的腿,一脸娇媚道:「说话算话,这瓶,你负责喝干。」
「这么狠?」雷仲尧苦笑,一整瓶陈年高粱?!他今天是别想清醒地走出「那个地方」了。
「当然。」不狠,她就不叫覃棠了。
「跟往年比起来,其实,我今年的心情已经好很多了,妳不需要灌醉我。」雷仲尧望着覃棠,徐缓地说。
「啊……你知道?」覃棠楞楞地看着他。
「去年就知道了。」去年这个时候,她也灌醉他。
至于前年的同一时间,则因为过量的酒精,造就了一桩美丽的意外,也是他们从中性的青梅竹马转为情侣的关键。
「我知道妳是为我好,但是,真的不需要。」如今,有她相伴,那些用来麻痹人的酒,早就变得多余。
「嗯,那明天我陪你去新竹上香。」
明天是日远大哥的忌日,每年这个时候,雷仲尧的心情总是不好,所以她才想灌醉他,不想让他清醒的面对这个令人感伤的日子。
「谢谢。」
「不过,好不容易从大妈那A来的高粱,你还是要喝唷!」
「嗄?」还喝?
「不喝白不喝嘛!何况,你喝醉的时候,特别帅……」
覃棠双臂揽住他的脖子,小声地问道:「真奇怪,一样的眼睛、一样的鼻子……怎么会愈看愈帅呢?」
好像永远都看不腻呵……
俏皮的鼻子皱了皱,覃棠迷惑地盯着已经正式交往一年多的男友,纳闷热恋期过后应该有的倦乏感,为什么一直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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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
雷仲尧倾身,跟显然已经苏醒却不愿起床的女友道别。
「嗯。」她的声音懒懒的,有点不对劲。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雷仲尧在床缘坐下,低首望着一脸阴郁的覃棠。
「没有。」
「既然没有,笑一个我看看。」
「雷仲尧,你很幼稚耶!」她骂他,嘴唇却不由自主地笑了开。
她笑他就开心了。他的长指抚弄着她粉嫩的颊,「真的不跟我一起去?」他要去纽约出差,两个礼拜后才会回台北。
覃棠摇头,「我要上班。」
「请假?」
「不行,怎么可以为了约会就置工作于不顾!」辞掉凯芝的工作后,她又从事过两种不同的行业。现在,她在一家美食杂志社当实习采编,才是新人的她怎么可以随便请假呢。
「那么,送我去机场?」大小姐不愿意,他也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覃棠偏头想了一下,挣扎道:「我……」
「只请几个钟头的假,杂志社不会在意的。」见她动摇,雷仲尧赶紧把握机会说服她。这是他们正式交往后,两人首次分隔两地这么久,他很珍惜离别前能相聚的每一分、每一秒。
「唔……还是不要好了。」
挣扎了半天,覃棠还是拒绝。
「棠--」
「哎呀,不要再说了啦。」她扑进他的怀里,「去送机,我一定会哭的……」真没用!她以前谈恋爱才不会这样,管男朋友消失几个礼拜或几个月,她都嘛过得开开心心、无牵无挂,哪有才分开两个礼拜,就如此难分难舍的。
「好,不去就不去。」虽然很希望她去送机,但从来不会勉强她的雷仲尧,还是很体贴地尊重她的意愿。
于是,某人很落寞地从台北飞往纽约去。
然后,另一个很没用的某人,在相思难耐了一个礼拜后,打破原先坚持的敬业精神,也追去了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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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仲尧落脚的饭店,座落于纽约五十九街和第五大道的街角,整栋建筑充满了文艺复兴时代的华丽风格。不过,他之所以选择这家饭店,不是因为它奢华的建筑风格,而是它面对中央公园的视野极佳。
差旅中,窗口的几许绿意,总是能纡解紧凑行程所带来的压力。
「……将史密斯先生的约改到明天早上……不,他如果不行,那就取消。还有,后天中午……」在电话中跟秘书交代完重点,他旋即改拨先前拨了数通却一直接不上线的号码。
「还是没接……」
纽约和台北有十二个钟头的时差,现在那边应该是吃晚餐的时间了,照理说,她不会关机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