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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唐!太荒唐了!仲儒他怎么可以……

  此刻,我情愿我喝醉了。

  第四章

  我回到了“郝园”。



  爸爸公司的危机因和另一企业合并而有惊无险地度过了;不过这件事对爸爸是一大杀伤力。公司的股权转移了百分之三十,另百分之三十还是由原来的另六位董事分别持有,爸爸实际上只掌握了百分之四十,还没超过一半……

  想当年,爷爷交付“郝氏”给爸爸时,正是“郝氏”的全盛时期,非但在国内纺织业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旺盛的生产力和优质的品管保证,更是被欧美纺织业界视为国际黑马,不出几年必能横扫欧美市场;而爸爸接任之后,也确实没让人失望,“郝氏”的纺织品的确在欧美市场上扬眉吐气。

  不过十来年的工夫,“郝氏”在爸爸的手里由高峰掉入了谷底,还差点粉身碎骨……商场的诡谲,真是如白云苍狗啊!

  解除了危机,除了爸爸比以往更忙于奔波公事之外,家里大抵是恢复了以往的祥和。妈妈和以前一样贤淑、温柔,甚且比以往更懂得感恩,经常可听她自语着“佛祖保佑”之类的感恩辞;我还听厨房的张嫂说,妈妈打算长年吃斋了,以往由于常陪爸爸出席宴会的关系,她只吃早斋。我想,大概是在前阵子公司陷入困境时,她对佛祖许了什么心愿吧!

  至于,小蔷——我的妹妹,我是由衷怜爱她的。我以为这件事多少会影响她考试的心情,虽然她曾自信满满地表示没问题;而事实也证明了我的确是太小看她了。大学放榜的结果——她真的以第一高分考进T大经济系,这是她的第一志愿,分数只和电机系的榜首差一点五分而已,当时我还为她惋惜——

  “厉害!只差一点五分就是今年大学联考的榜首了,你还可以考得更好的。”我这么说着。



  “什么都拿第一就不好玩了。”她微微笑说,充满慧黠与自信。“太出名不是一件好事。”

  这就是她聪明的地方,也是我这个哥哥所望尘莫及的。小蔷向来懂得拿捏分寸;对于感情,她也是如此。因此,当我那个看起来挺出色的学弟——我从小蔷口中得知他叫范傲云——考虑听从他爸爸的安排直接到美国念大学时,除了上回我回来时撞见的小摩擦之外,小蔷什么也没说,只道“珍重”便从容上考场去了。该留?不该留他?小蔷作了对彼此都最好的抉择。不管做什么,她都有分寸的。

  反观我——

  回到“郝园”已经快两个月了,表面上,我和以往寒暑假回家时没啥两样,我依然会起个大早,沉浸在后院的游泳池内,游起泳来依然矫健如蛟龙;再有时间,我会骑着变速脚踏车徜徉在山间小路,至汗水淋漓方休……一切都和以往一样的,至少我相信在家人面前,我是成功地隐藏住了我一不小心便如絮纷飞的心绪,只让它在夜寂人静时啃噬我不愿面对现实的心。

  对于爱情,我是怎么也无法做到像小蔷那般冷静而豁达的。

  曾经深爱的,我无法说放就放;除非影影亲口对我说……可悲的是,依目前的情况看来,我想和影影说句话的机会都没了。我的毕业典礼,她爽约了,我不放弃地到处找她,却是怎么也遍寻不着;接着,学校放暑假了,她更像失了踪般。然后,我回到郝园来,家里绝口不提这档子事,好像,爸爸转告了解除婚约的事之后,就算数了。纵使心里再有不甘、再有不愿,我也无法在这个时候再拿儿女私情让爸妈烦心。对于影影,我是如此地无能,无能挽留住她……

  当然,我十分明白,我之所以失去影影,是因为没尽全力争取的缘故;因为除了影影之外,还有一个影子如蜘蛛网般占据了我大部分的思维。

  我发誓,我曾尝试着抗拒他的盘据,可是,我愈是抗拒,他愈像强力吸盘,牢牢吸住我——逼得我没办法再逃避了,必须好好想一想了……

  记忆如电影放映般,一幕幕跳进我脑子,彷如昨日;我记得我们是在中央图书馆认识的——

  前年的寒假前,也就是我们大三上学期未时,我到央图找些有关各国电影发展的资料,可粗心的我竟忘了带纸笔,不得已,只好朝对面的清俊男生细吹了两声口哨,有点像叫小狗的那种。没办法,我怕吵到其他人。

  “可不可以借我一下?”我压低嗓子,比了比他手上的笔。

  他诧异地看着我,又看看手上的金色钢笔,好像有些犹豫。一直到我们成为好朋友以后,我才知道原来那天他也只带了这么一枝笔,难怪他会犹豫。

  “拜托,一下下就好!”我的样子有点像卑微的小狗,两手合十,拜托着他,还不忘保证着:“放心,我保证不会弄坏的。”

  那是枝金色钢笔,看起来挺名贵的样子。

  也许是我的保证奏效了,他笑了笑,递过笔;我接过来,才发现这是枝西华名笔,一般年轻人很少用的。忍不住,我又抬眼看向他,他也正看着我。

  “谢啦。”我只好朝他行个举手礼,以示谢意;然后又露出另有所图的嘴脸,贪婪地盯着他桌面上的活页笔记本:“送佛送上天,能不能再借我一张空白纸?”

  这回他没有犹豫,只是斯文地笑了笑,取下两页活页纸。

  “一张就够了。”我回他潇洒一笑。

  然后,我埋入了有趣的各国电影史,一枝笔飞快抄着影史上一代名人的生平与发迹过程。

  也许是我太投入了,时间究竟过了多久我没注意,一直到活页纸张两面都布满英文字时,我才停下笔。然后,我敏感地察觉到对面有人正直盯着我瞧,猛一抬头——

  “啊——对不起,我忘了要还你笔。”一个忘情,我脱口而叫。

  理所当然的,四面八方射来震怒的目光。而我和他只好狼狈地收拾东西、归还图书,赶紧逃离现场。

  ”走出图书馆才惊觉夜幕巳笼罩,难怪我觉得肚子有些饿了。

  “对不起,害你也被赶出来了。”我耙了耙额前自然卷的发丝,歉然地说。

  “不要紧,时间也差不多了。”他还是斯文地笑。看着我手上的纸张,又问:“你学电影的?”

  “你怎么知道?”我诧异。随即又想到他就坐在我对面,也许他已经看了我一下午了。赧然一笑,再豪气地伸出手:“我叫郝杰,P大电影系的学生。交个朋友吧?”

  “季仲儒,T大文学系,主修英国文学。”他回握我的手。主修英国文学?难怪他英文程度这么好,看得懂我抄下的原文笔记。

  “啊,差点又忘了还你。”这时我是真的很不好意思的,说好只借用一下下的,却是一写两三个钟头,真不好意思。“喏,谢谢你。”

  我将钢笔递还给他,他却说:“送给你,算是交个朋友。”

  “啊?可是,我身上没什么东西可以回送你的。”

  “那就请我吃顿饭吧。”

  “小case,走吧。”

  就这样,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莫逆之交……至今都已一年又八个多月了。

  回想起这一年八个月的点点滴滴,我惊讶地发现,仲儒陪我的时间居然比影影还多……

  不可否认地,仲儒是个值得珍惜的朋友,但是——

  茫然中,我不由自主地抚上我的唇,那夜仲儒情不自禁对我表白的一幕清晰在目,仿佛直到现在我依然可以感受到他炽烈的唇热残留在我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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