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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十一月天,天气逐渐转冶。

  气象台播报今日会有蒙古高压南下,要民众出门前多穿件衣服保暖。

  抬头看看窗外阴沉沉的天空,我的心情尚可,因为刚签了一个大约,这种小天气,不足以影响我与几个朋友庆祝的兴致。



  打了电话要司机别来接我,我这才下楼,来到人事室。

  “振羽!好了吗?”我敲敲末关紧的门。

  人事室的经理高振羽是我大学同学,看上他的交际手腕很好,才延揽至公司,没辜负我的期待,他做得让我挑不出瑕疵。

  他套上外套,“可以走了,要不然小沈等急了,又会要我们喝酒赔罪。”

  我含笑。振羽很会说话,也懂得看场面,却不太能喝酒,往往几杯黄汤,就让他不省人事。

  “我帮你挡。”喝酒,对我来说本小事一件。



  “我是男人,怎还让你挡酒!”

  “无所谓。”我是真的无所谓,干杯不醉的我,恨不得能好好醉倒,什么事都不要想。

  “笑一个来看看!刚签了上千万的约,不是被人倒会啊!”看穿了我面具下伪装的振羽,一句话直接地点重要害。

  其实商业上的胜利,只能令我短暂地得到喜悦,但若要论长时间的满足,我只希望我的感情生活不要再是空白一片。

  我是个不太传统的男人——因为想要有个人与我白头到老,相互扶持一生一世,可惜,却不能给对方名正言顺的婚姻。

  因为我爱的是男人。

  我——是个同性恋。

  从我高中时,我便确定了自己对女性没有任何感觉,但无论如何,我的内心仍向往居家生活,身旁伴著深爱的情人,共同生活在一块。

  大学时,我对父母说了,他们俩人相视几秒,母亲握住父亲的手,双双露出震惊的神情;但绝对在我预期之内,要是不震惊,我才会觉得怪异。

  那时,我们所处的生活圈民风纯朴,他们以为同性恋是病,是基因的不良,要我去看心理医生治疗,纵使明白自己绝对没有病,但为了使他们放心,我照办。

  大一看了整整半年的心理医生,最后换医生辅导我父母试图接受我天生的与众不同,因为医生也清楚同性恋不是病。

  其实,我很感谢那位医生,是他帮助了我,让我更有自信活在这充满攻击性的社会里,也让我的父母重新接纳我这个失败的儿子。

  永远,我都记得母亲含著眼泪对我说:“远流,既然医生说这不是病,是你天生的。你是我们的儿子,我们当然会接受,你可千万别和其他人一样走上绝路,要不然我和你爸会受不了的……”

  看来,是医生下了重药。

  向来含蓄严谨的父亲站在一旁,眼睛也是堆满沉重的疼惜。

  望著他们俩人担心的模样,我非常清楚自己今生注定都是个不孝子了。

  “对不起……”

  再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情绪,我一个满十九岁的大男人,就这么掉了眼泪,看得母亲也抱著我哭。

  那晚,我们三人,彻夜长谈,最后仍由母亲对我说:“远流,既然你爱的是男人,也不可以随便玩玩,知道吗?要是有了认真的对象,记得要带回来给爸妈看看,只要是你选择的,我们都会喜欢他的!”

  俩人的眼神短暂交会,一致地对我笑。

  他们眼底那份不舍的样子,又让我感动莫名,我任远流能得此体谅又爱我的父母,真是三生有幸!

  只是,十年了。

  让我动心愿意带回家的对象始终没有。

  会不会这辈子我注定一个人?

  散了庆祝的会,我婉拒振羽送我回去的提议,决定自己走一段路,看看能走多远,最后再搭计程车回去。

  上个月,父母俩人环游世界去了。

  看著他们眼中有著彼此的感觉,那份幸福何时才会降临在我身上……走著走著,在冷冷的街道上,东区百货的建筑物外,有个男人穿著一身黑,站在一根欧式路灯之下。

  晕黄的光将他的睑衬得很温柔,剪裁合宜的服饰尹穿在他身上,看得出来他是个也挺注重仪表的男人。

  天气骤冷,今晚虽是星期五,最应狂欢的夜晚,渲但是,行人很少,三三两两,步伐急速,似乎都归心似箭。

  唯独那个男人,始终立在那里,动也不动,仰著尹头足足八分钟之久,不知在看什么看出了他的神秘气质。

  他的半张侧脸清秀极了,不过却因为天冷关系,渲有些白,一白一黑,相形之下,拱出了他淡淡的冶漠和……一股挥不去的孤独颜色。

  再也按捺不住好奇,我走过去,与他齐并仰头。

  “你在看什么?”他的举动牵引出我的悠闲。

  “我在看……”他的声音出奇地好听,“看那个招牌。”

  招牌?

  “有什么好看?”

  才十一月而已,离圣诞节还有一段距离,这家百货业者却提早挂出庆祝圣诞的招牌,我觉得……挺有趣的!有趣?

  一个男人,在冶冷的十一月天里,站在这种寒风刺骨的街道中,望著根本与自己不相干的圣诞招牌,这叫有趣?

  我不禁怀著浓浓的疑问,这人是不是有问题。

  好笑的是,我竟然接口道:“我想这应该是很平常的促销手法。”我是个商人。观念是哪有利哪钻去。

  对方低了头,声音多些落寞,转过头,望著我——他那副略带无奈的睑庞……竟在瞬间那一秒,让我心头狠狠撞击了下。

  那份感觉直到失去他前,我都不明白,明明不过是张脸孔而已,却能教我掏心掏肺,倾尽所有,只为博得粲然一笑。

  “我想也是……就是这些商家的猛打广告,害得圣诞节也成了一个必须纪念的日子,真奇怪,我们又不是外国人,你说……是不是?”他口吻懒懒地,像只需要冬眠的动物。

  我涣了片刻的神。

  “先生,你怎么了?”他淡漠的眼神没露出半丝情绪,这次就连声音,也没了适才不小心释放出来的懒散。

  他的模样不像是在关心,反倒是一副无所谓地随便一间,我回不回答都不要紧。

  “我没事。你的脸很苍白,我这里有围巾,你要不要?”

  他多看了我几眼,又低头审视我拿著围巾的手,然后冷然拒绝。

  “我不冷。”连声谢也没。

  尽管如此,我仍想抓住他这份冷漠。

  旋过身,他似乎想走了。

  我下意仪喊住他,他转身,双手插入外套的口袋里,眸子底的冶,比十一月天还让人冻骨。

  但——我就是要!

  我不是一个传统的男人,因为我给不起传统的婚姻,但想与人永远在一起生活的期待,从不曾减少。

  “今天很冶,愿不愿意让我请你喝杯咖啡?1我很少试探性地问,因为晓得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就会到什么样的场所去,在路上,我不会刻意找寻对象,因为那是愚蠢的作法,但今日不同,要是我就这么转身离开,我相信自己会后悔的。

  他浅浅扬笑,似乎看穿我的意图。

  我二十九了,自信满满地站著让他审视,就算对方歧视,也不认为自己有错,我很认真地过每一天。

  他偏偏头,看看附近几眼,然后朝我问:“现在几月?”

  “十一月。”

  “十一月了啊……前面有家,走吧!”他说著,完全掌握了我们之间的领导者地位。

  我跟上他的脚步,再度与他齐并,方注意到他矮我十公分多。

  “看什么?”他眼神不用瞟过来,就知道我在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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