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无戏言,方才您明明就说不会拒绝妾身请求的。”她摇着身头抗议地落在他的胸口。
认真地扭住她的双手,男子严肃地说:“爱妃,你不晓得战争是什么,不懂得它的残酷。刀剑无情,在战场上敌我相见时,是不会看你的身分、地位与权势的,只要是敌人,下手也不会留情。孤王再怎么疼你、宠你,也不会眼睁睁地送你去那样危险的地方。这事没得商量!”
“那么,妾身就从这楼上飞身跳下好了。”她无所谓地一笑。
“绯儿!”
她眨着无辜的眼,嘟起嘴说:“瞧,这也不许、那也不允的,您还说什么您疼我呢。唉,妾身晓得分寸,您是要妾身傲只囚笼内的黄莺鸟,只负责讨您好欢心,哪儿也不许去、啥事也不许做吧!”
“孤王不是这意思。”
”那您就允了妾身的请求嘛!”她将小脸贴在他的胸口,以一贯的伤感小脸诉说着。“妾身的这点小小心愿,要是不能达成,妾身一定会无聊得疯了、说不准哪天会受不了这枯燥的日子,纵身跃下这囚笼……一了百了。”
牢牢地扣住她的肩膀,男子心中进行着一场天人交战,最后,他屈服了。
“好吧,孤王成全你的心愿,但我不许你再说什么要寻短见的话语,以后绝不许再提这样的字眼。”
“真的?”她仰起光灿灿的小脸。
“不过你想上战场,也得是在孤王的身畔才行。”他爱怜地抚摸着她如缎的黑发。“朕会亲自保护你,不让任何人伤害你半根毛发,你放心好了。”
绯勉强接受这点限制,她想要的已经到手了,能亲上战场,意味着她还有机会与金弥天交锋。这一回,她不会再输给他!
“多谢王上盛宠。”
男子抬起她的小脸,在她樱红的唇畔烙下一吻。
绯没有反抗,任由他的唇在自己的脸颊、颈项上滑走,最后气息粗喘的男人终于按捺不住,大手拦腰一抱,将她抱上金碧辉煌的豪华床榻。
罗带宽解,丝袍绸衣坠地。
他的手在她小巧但丰盈的胸乳上爱抚的同时,绯的心却始终是冰冷的。
在他,这是爱的仪式。
在她,这就叫做“物物交换”。
她给他他想要的,好获得她想要的。
当男子的身叠上了她,当他的唇印上了她的;当他深深地掠夺她的秘径之际,她情愿而心甘,只是脑海中所惦念的是另一桩事、另一个男人。
绯愉快地蜷起唇角。很快地,她就能与“他”再次相见。
第一章
伫立于丘顶上,眺望着京城方向的男子悠悠地叹口气。
一身黑袍劲装的他,没有颀长挺拔的身高,亦非力拔山河的壮汉,甚至有着会让人误以为仍是青涩少年般的瘦弱身躯,一张面白唇红,犹如稀世美少女般的脸蛋。可是他从未表现出任何与“娘儿们”、“软弱”、“手无缚鸡之力”或“好欺负的”等字眼相关的举止言行。
此刻,笼罩在细弯柳眉、兼具阴与阳之美的绝色脸庞上的,是一抹怎样也挥不去的愁。
“终究还是避免不了这一仗吧!”
况贤看着皇城处处烧起的小烽烟,心境是五味杂陈。
长久以来的策划,为的可说是这一刻,然而一想到在这之前所牺牲的伙伴们,以及接下来可能将以生命为代偿,换取最终胜利的所有人,里头或许也包含着自己……他就怎么也无法产生抵达终点的喜悦。
不,实际上,终点还在前方,这儿顶多只能算是终场的开幕序而已。
目标起始至终向来都很明确,他知道自己是为了消灭妖姬及其一手制造出来的毒药、受毒药控制而成的鬼卒,并推翻对这一切明明都看在眼中,却放任鬼卒为乱天下的君主,所以才会加人金弥天的阵营。
期盼能一举解放天下、平定乱象的心意,到现在依然未变,只是亲眼目睹着无辜百姓受苦受难,被牵连到波波战火中,仍叫他痛心不已。
哪怕不断地告诉自己,这是必经之路、必付的代价,他还是难免要疑问:没有其他更好的法子吗?没有更快速又不必流血杀戮就能达成目的法子吗?
有。
如果当时金弥天暗杀了妖姬,那么……
啧地弹了弹舌头,况贤觉察到自己正朝着卑鄙的方向在思考。
已经结束的事,再思考也没有用。当初有机会下手,但金弥天没有杀了妖姬是事实,他必须尊重金弥天的想法,杀害一名软弱无力的女子(即使是罪大恶极)亦是有违道德没错。责难金弥天改变不了事实,也无助于现况。
回想起来,如果金弥天不是这样的主子,自己也不会选择效力于他吧!
想起自己与金弥天初次见面的那一幕,况贤至今还记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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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满十八岁的况贤,家乡受鬼卒之乱所害,身为一乡之长的父亲在和鬼卒作战中失去性命,过没两个月,母亲也在哀恸过度下追随父亲的脚步离去。成为天涯零丁孤单身的况贤,于是乎以消灭鬼卒为终生志业,弃笔从戎。
嘴上讲得好听,但出身穷酸书香门第的他,别说是杀鬼卒了,就连杀一只鸡都不会。手上没拿过比毛笔更重的东西,所以纵使一心想从军,也不会有不知该报效何方,也不知该从哪儿进行复仇大业的他,辗转听到有关金弥天的传言。大家都说金弥天治下的金华城是当今乱世中,少数繁华依昔、百姓生活安定的地方,且弥天大人对于防堵鬼卒危害不遗余力,已有不少有志之士聚集于城内等等。
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态,况贤决定去金华城瞧瞧。
见到金华城的第——印象,是如同传闻般繁华安定的大城。
街上熙来攘往的人潮,仿佛不知城墙外已经逐渐被四散狂增的鬼卒们给破坏,依旧过着平凡,和平的日子。
所以况贤也暗自在心中,勾勒出一副拥有庄严相貌,威风凛凛的城主模样,认定了“金弥天”该是位上了年纪,拥有沉稳风范,值得敬重的爷儿。
轻易地打听到城主大爷的府邸,决定要上门毛遂自荐的况贤,却发现府邸外头没什么守卫,敲了半天的门没人应睬,而且他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这城内的治安再怎么好,堂堂城主的府邸也不该这般没有规矩吧?况贤吃惊之下,不免怀疑自己是否投错门,上错地方了。
就在他犹豫着该不该擅闯府邸之际,他视线内出现了一名头戴斗笠,蹲在院内角落弯腰除草,应该是园丁的大叔。
“请问,这儿是金大人府邸吗?”
那人懒洋洋地抬起头,长相比况贤以为的“大叔”要来得年轻多了。约莫二三十岁出头,白细的脸皮不像园丁,倒像是哪家的富少。长长的丹凤眼黑白分明,眉宇俊秀,下鄂干干净净,连根胡须也没有。
况贤边打量边心想:就连园丁都生得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这儿肯定不是自己要找的地方。
“你不识字吗?”
未料对方开口就是句没礼貌又讨打的话。
况贤胀红了脸。“我能读能写!”
“那门外悬挂的匾额上不是明摆着金府二字,你没看到吗?”
难道这城内姓金的人家,就一定是金弥天大人的府邸吗?
懒得和陌生人吵嘴的况贤,忿忿地说:“如果这儿是金大人的的府第,为何府内府外都没有人在看守呢?这儿的戒备未免也太随便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