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易小奴和任飞扬一起向老板娘道谢。“谢谢。”
老板娘走了之后,易小奴觑看了任飞扬一眼。“你为什么要学我?”他们两个刚刚有太多的动作和话语都太一致了。
“谁学谁啊?”任飞扬哼地一声。
“你学我啊,连这都不知道……”
老板娘一走,灯一亮,两个人依旧吵吵闹闹,只是不知不觉中,在黑暗里,已经变成他拿着手电筒,为她照出光亮。
第四章
数天后,夜里十二点半。
易小奴窝在书桌前写稿。写了几个字之后,她打了个呵欠,疲乏地趴在书桌上睡。
门突然打开,一个人走了进来,易小奴实在太累了,竟然完全没有觉察到。
“喂。”来人凑到易小奴耳边,喊了一声。
易小奴吓一大跳,蹦地弹起,一看到来的是任飞扬,她就气得开骂。“你做什么吓人啦?”
她真被他吓到了,一张脸惨白死灰,手还不停地拍着胸口。
“我才被你吓到。”他坐了下来,把手上拎的东西往她桌上放着。“你们都没关,万一坏人进来怎么办?!”
“我门没关?”她抓了抓头。也是,她门如果关好的话,他怎么能摸进来,只是……“我连铁门都没关吗?”说真的,她今天回来的时候好累。铁门有没有关,她实在想不起来。不过她的习惯向来很好啊,应该会关才对。
她虽然被他吓醒,可是困乏的样子,看了让人心疼。“你铁门有关,刚刚铁门是老板娘帮我开的。”他怕她已经入睡了,所以刚刚在楼下看到要关门的老板娘时,才麻烦她替他开门。
“原来是这样。”她点点头,忽然拧眉,横瞅了他一眼。“你很奇怪耶,为什么像鬼一样模进来?”
“你态度很差喔。”他手指点着桌上那一袋。“我可是来帮你送宵夜的,什么像鬼一样。”
“宵夜?!”她的眼睛霎时亮了,把桌上的稿子往旁边一挪,拉进他带来的袋子。“呵呵!”她笑出来,里面是一包卤味。
“谢了。”她随手从地上的面纸盒中抽了两张卫生纸,拿了筷子,挟起卤味津津有味地吃着。
看她吃得有味,他脸上浮出一笑。“你怎么还不搬家?”
卤味的热气散了开来,她眼镜一团雾气,她顺手摘下。“你说搬就搬啊,哪那么简单啊。”
“你把条件开出来,我两天之内帮你搬好家,最好是离开这个社区,这里的环境不适合一个单身女子。”他注意看着摘下眼镜的她,果然如他所想像的,她那副眼镜遮住了她眼眸里的神采。
她对上他,重新把眼镜戴上。“你又想拿钱砸人了啊?”
“你对我有钱这件事情,好像很介意。”他看着她,皱起眉头。“你不戴眼镜比较好看,不要老是戴着。”
“不戴看不清楚啊。”她推推眼镜。“如果我现在没戴,你在我面前就会散开了,这样很恐怖耶!你有钱是你家的事情,我有什么好介意的?只是拿人手短,我要是用你的钱搬家,以后不就欠你一个人情了,我才不要。”
“欠我人情,和在这里等着被压死,哪一个恐怖?”这女人脑袋真是不清楚。
“老板娘也还住在楼下,不会有事啦。”说她不怕,那是骗人的,只是没钱嘛,只好这样告诉自己喽。
他眉头一挑。“老板娘就快搬了。”
“好啦,好啦。”她暂时不想想这么多,挟了卤味还要再吃,眉心却突然一紧,揪在一起。
“怎么了?”他关心地问。
“肩膀痛。”她放下筷子,手压在肩膀上揉着。
“怎么会这么痛啊?”他看她的眉头一直不开。
“你没看我在写稿啊。”她敲着肩膀。“手都快断了。”
“对了。”听她这么说,他才发现她这里并没有电脑。“虽然说你是中文系的,不过不是也要用电脑打东西吗?难道你从来都没有电脑吗?”
“有啊,卖掉了。”她背向他。“你好心一点,帮我按一按啦,我快挂了。”
“我?”他愣了下,手按在她肩上,他这辈子还没帮人按摩过。
“拜托啦~~”她不知道他大少爷没有经验。
“这样可以吗?”他依着别人帮他按摩的样子,在她肩上揉捏。
“可以,可以,感激,感激。”虽然说她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法生涩,不过她可是半点都不敢嫌弃。
“不是满街都是什么中医诊所,有在做推拿吗?你难道都不去看吗?而且现在不是健保有给付吗?”
过了半晌,她才笑笑地说:“不错耶,你大少爷竟然有这样的生活常识。”
他往她头上轻敲。“什么话啊!”
“呜呜……”她哀嚎了两声。“我称赞你都不行啊?”
“我看起来有这么不知民间疾苦吗?”他皱眉。“说到这,你比我还奇怪,你怎么会宁可留着一把胡琴,而把电脑卖掉。”
那天地和他重回这间房间时,她第一个寻找的就是那把胡琴。他猜,那把胡琴对她一定有特殊意义。
提到那把胡琴,她突然缄默不说话。
她的样子太过反常了,所以他又叫了她一次。“易小奴,你在想什么?”
“喔。”她回头,对他展开一记笑颜。“留下胡琴,才能展现我的气质嘛!呵呵呵~~”她掩嘴笑着。“我可是中文系美少女。”
“中文系美少女?”他嗤之以鼻,转了个声调。“内衣内裤,一件三十,性感……”创伤极深,记忆犹新,他永远忘不了她的叫卖声。
“任飞扬。”她脸上一红,往他胸膛击去。“你很讨厌耶!”
他跳了起来,细着嗓子,学着她的声音。“你很讨厌耶……”
“你再说看看!”她一跨步,追着地打。
他一边躲,一边喊。“中文系美少女杀人了。”
他才不相信,她是为了气质才留下这把胡琴的。“气质”这两个字,实在离她太远了。
只是她如果不愿意说,那他就陪她演戏吧。
— — —
星期日,阴雨霏霏,下了一天的雨。
看着窗外的雨,任飞扬勾了一抹笑。这样的天气,夜市的生意一定会受影响的,他拨了电话给易小奴。
“喂。”易小奴接起电话,她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刚睡醒。
“猪头。”他在电话那头嘲弄她。“你不会现在才起床吧?”
“大少爷,要找猪头到市场的摊子去,我这里没有。”
她的语气听起来不是很犀利,而是有些疲惫。
每次看她,他都觉得她太瘦了。上次去找她,她也是一脸困倦,这几天生意好像也不是很好。
“喂,你怎么都不说话?”她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这是大哥大,通话费很贵耶。”
他回神,一笑。“今天下雨……”
她没好气地打断他。“我知道。”他不会是打电话来和她聊天气的吧。
看她没什么耐心的,他只好直接说:“我看你今天生意不会太好,不要去摆摊了,我晚上请你去吃好料的。”
“为什么要请我吃好料的?”她觉得很奇怪。
“庆祝你今天不摆摊。”他说的理所当然。
她笑了出来,顿了一顿,低声地说:“你真是有钱人,才会想出这样的庆祝名堂。”
换他在电话那头沉默。有时候去找她的时候,他会觉得他们之间贫富的差距,好像无形地拉远了他们的距离。
觉察到他的安静,她笑着说:“天气冷,我们去吃火锅好不好?”
“好。”他一口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