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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我很喜欢这张床。」而且人肉抱枕很舒服,他很久没这麽舒畅过了。

  「那就把它搬回去,连同你的人一起滚出我的家。」钱是赚来花的,她不会吝啬一张床。

  好笑不已的郑夕问轻抚她微颤的美背。「我更乐意打包床上的小浪女。」

  「你作梦,哪里有洞赶快埋,省得死无全尸。」她懊恼地转身推推他。



  只是入目的伟岸胸膛叫她非常沮丧,她发现自已是十五月圆的狼女,见男色可口就想染指一番,宁可错上也不放过。

  十年前的他比较瘦,骨头都摸得出来,她还故意隔著皮以牙硬啃,看能啃出什麽味道。

  现在的他一身精瘦的肌肉,愤张结实不见赘肉的腰杆推进的冲劲像十年没碰过女人似,跟当初两人瞎摸索的结合大不相同。

  成熟男子的体格更让人满意,充满力与美的线条,看久了令人蠢蠢欲动,恨不得一口吞了他。

  可是……

  唉!两人都回不到当初了。



  「看上哪块肉就大口咬下去,反正我身上也找不到一处完整的皮肤了。」她的牙和爪子都很利,而且疯狂。

  看著他身上自己的杰作,于弄晴竟有些过意不去。「不能怪我心狠手辣,是你先犯规的。」

  她不过是还以颜色。

  「我有十年没碰过女人,难免急躁些。」看著她的眼逐渐张大,他反而开心地笑了。

  「你……你在骗我吧?哪有男人能憋得住不找女人。」她不相信,但……

  他从来没骗过她。

  「我无法和不爱的女人上床,她们都不是你。」

  「过份、过份,你是故意的。」他故意要惹哭她。

  「我试过,可是并非每个女人都能引起我的欲望。」他的身体只要她。

  多少个难眠的夜他用工作麻痹自己,藉由一堆数据来分散他思念的心情,他几乎要成功了。

  每回都说要忘了她,然而在夜深人静的工作空档一抬头,那道如风的身影便恍若映在眼前,伸手一捕抓才知是幻觉,让他久久不能自己黯然惆怅。

  想她,是支持他努力向上的原动力,他不想再因能力不足而失去什麽,他已经是个贫乏的男人,空虚的再也无力承诺誓言。

  只能想她,在外人以为他是最有身价的单身贵族时,他的心却在嘲笑世人的无知。

  于弄晴抽抽鼻子,不让他弄哭她。「休想我会有罪恶感,我没有後悔过。」

  「只有一点愧疚和心疼。」他点点她最靠近心脏的地方。他的确故意说出这些年来自律的生活,好挑出她的良知。

  他了解她,以一个十年如一日都不曾转过性子的人而言,要摸清她的弱点太容易了。

  「你真让人讨厌,以前的你比较可爱。」虽然不爱说话,老是副很拽的模样,可是不会玩心机。

  「我喜欢你就好,你讨厌你的。」他以反向操作的方式压迫她。

  爱自由的人是不受拘束的,必须有根绳子捆著她,叫她无处可逃地承受必然的压力,这是成长的经过,她不能永远活在十七岁。

  「郑夕问,你几时变得这麽狡猾?」她撑起上身怒视他。

  黑眸幽然转深。「在你遗忘爱情的十年内,我不得不变。」

  「你又来了,非要在此时讨伐我的罪行吗?」他刻意要加深她心底的原罪。

  「或许我们可以聊聊别的,譬如你的身体。」带著电力的双手正打算酥茫她。

  积压太久了,不能怪他兽性大发,这是她欠他十年的份量,她尚在还债中。

  「啊!色狼,你还没要够呀!」她赶紧拉起被裹住裸身,不想再失陷一次。

  「晴儿,你知道十年有多久吗?」声音低柔,郑夕问企图蛊惑她。

  男人是蜂,女人是蜜,有哪只蜂儿见了甜蜜在眼前而不汲取。

  她好想抱头痛哭,她要为一念之差背负十字架吗?「问,你忘了你还有五天就要结婚了吗?」

  「你很介意我要结婚的事?」他眼眸深邃得叫人猜不出真意。

  「因为我负责你的婚礼布置,我是敬业的服装造型师。」闭上眼,她不愿他看见自己眼底深处的痛。

  新郎结婚,新娘不是我的闹剧常常在现实中上演,以往她能抱持著看笑话的心态,是因她不是当事人,自然会小小的嘲笑一番。

  自从和他重逢的那一刻起,昔日特意压抑的爱恋逐一渗出,她就像十七岁那年一样,明明在意得要命,还故做大方,一个人躲在房里哭得心快掏出了。

  人家说新的恋曲会冲淡旧的回忆,所以那时离开他之後,她拚命的谈恋爱,一个男人又一个男人的换,期望能找得到可以填补她心中空虚感的爱情。

  当她对爱情麻木了,感觉也就淡了,有很久的一段时间她不再想起他,也不会被女儿摇醒,问她为什麽哭泣。

  她想起一句文诌诌的诗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他们的感情就是这麽文艺,见鬼的让她变得不像自己,心口传来一阵阵抽痛。

  她干麽多事的答应母亲要接下这个工作,看著别的女人高高兴兴地穿著她设计的礼服,走向她心爱的男人,她是猪才会做出这等蠢事。

  还有五天。

  「说出你的真心话,你一向坦率真诚。」一步步地朝城池攻进,他暗笑著她的迟顿。

  于弄睛不屑的一嗤,「难道我要你不结婚你就会乖乖昀听话?」

  他家的老妖婆不可能让他打退堂鼓,那人太爱操控别人的人生。

  「也许。」他不做正面回答,态度保留。

  「少来了,难不成你下一句话要向我求婚?」她的表情更加不齿,活像他没胆子做大事。

  「你要嫁我吗?」没人瞧见他此刻的眼神是略带精锐,似在算计什麽。

  「不要。」于弄晴一颗头摇得厉害,她才不自取其辱。

  「为何不要?你都二十七岁了。」成熟的二十七岁女人身体,天真的十七岁女孩心灵。

  「谁规定女人非要在一定的年纪内结婚,我的三不原则绝不改变。」结婚?!想都别想。

  「三不?」

  她得意扬扬地如数家珍。「原则一:四十岁以前不结婚。原则二:不谈一百次恋爱不结婚。原则三:不赚到五十亿不结婚。」

  闻言为之失笑的郑夕问不得不佩服她的推托能力。「很伟大的原则,不过太伟大的原则往往会夭折。」

  「你说什麽,你敢瞧不起我的原则?」好呀!杀无赦。

  「我欣赏你的原则,但是不敢苟同。」她一定会结婚,在三十岁以前。

  或许应该说在二十七岁这年。

  「你……算了,不希罕你的了解,死气沉沉的人只适合住坟场。」与死人为伍,半夜凑四脚搓麻将。

  他惩罚地咬了她一口。

  「啊!你干麽……」可恶,他太贼了,她几时如此春光外露?

  「我饿了。」而她是最入口的佳肴。

  也对,昨夜就没进食了。她用脚踢了踢他,「去弄个三明治来裹腹,冰箱里应该还有土司。」

  「你叫我去?」有没有搞错,他蓄势待发的元凶正饿著。

  「不然要我自己去吗?你别傻了。」要她进厨房最好先关瓦斯和挪空危险器具,包括任何能移动的物品,例如刀和碗盘。

  「你到现在还学不会……」下厨。

  话还没说完,关冰箱的砰声隐约传来,他心中警钟大响的披衣下床。

  「你安份点别轻举妄动,我下去瞧瞧。」她的冲动一向易惹出不少是非。

  「干什麽,抓贼呀!」打了个哈欠,她窝回床铺抱著枕头,一副海棠春睡的撩人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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