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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男人,本身就是一颗毒药,迷人的外表是糖衣,愿者上钩,毒死无赔。

  “谁跟你心灵相通了啊?”红潮扑上了她的脸,明明酒没喝多少,却总是令人觉得她醉态横生。“你喝香槟也会醉?”而且才喝半杯而已。

  他皱眉的样子实在很侮辱人,“我才没醉。”

  虽然不敢出口比千杯不醉,酒力绝对无法与他相抗衡,但也不至于那么不济,半杯香槟就醉。



  “你看起来想吐。”他指出她的不对劲。

  不是喝醉,难不成是怀孕啊?

  “那是因为这里的空气让我很难受。”她终于爆出自己的不满。

  他哪里不好坐,偏偏选吧台最醒目的位子坐;而这里本来很空旷的,但渐渐地却愈来愈拥挤——而且以女性同胞居多。

  他要骚包、要张扬干吗拖她下水?难道不知道联合国的香水味闻起来实在很呛鼻吗?害她的胃酸很不受控制地频频往上冒。

  “原来你不喜欢受打扰啊?”他故作恍然大悟,执意误解她的意思,“那我们开间包厢自己喝。”这是间高级俱乐部,有钱的是大爷,虽说大部分人会在外面买醉并跳舞,不过仍是有提供包厢给少数需要的人。



  说得没错,真的是他“自己”在喝啊。既然如此,为啥要拉着她一起插花?是觉得要死死一双会比较有伴吗?

  怎么死?当然是醉死的。

  “我不要喝了,我要回家啦。”

  司空列极在她脸上啄了一下,“那可不行,我们两个今晚要一起尽兴。”然后不容她异议地拉着她往包厢的方向前进。

  苦着脸,范迎曦在心中无力哀嚎。

  救命啊,谁来救救她!这情况未免也太诡异了吧,为什么她非得陪他不醉不归不可?她跟他又不熟,况且他对她还有夺“爱”之恨耶。

  哀怨地被他址着走,力量天生不如人也只能认命,范迎曦今天注定“陪酒”到底。

  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要醉?

  “不醉不归”只是一句形容词,他干吗非要奉行到底不可?难道提早回家睡觉不好吗?

  瞪着已指向三的时针,范迎曦打着哈欠,撑着过重的眼皮,开始考虑要用哪支酒瓶砸昏他。

  他这人是生来专门糟蹋好酒的吗?灌了那么多进去才只是薄有几分醉意,真浪费。

  有钱就可以这样挥霍吗?她几乎可以预期待会账单上的金额一定足以让酒店经理拿他当衣食父母一样崇拜。

  一座小酒瓶山呢!还瓶瓶身系名牌,都已经有钱到这地步了,竟还好意思要坑她一百万美金。“喂,我今晚陪你的酬劳,算一百万美金就好,够便宜吧?”有钱人,就是生来要给人坑的,尤其是一个半醉的有钱人。

  快点头说好吧。

  “你醉在梦里吧。”他冷笑地递给她一杯威士忌。

  做梦可以,烈酒他免费供应,至于梦话就少说些,因为那永远不可能实现。

  “你才醉死算了。”她非常之不领情地推开他的酒。

  不醉不归,不醉不归,真是去他的不醉不归!

  “只可惜我酒量好。”他举杯朝她一敏,接着仰尽。

  她真的看不出他究竟是醉是醒,是醉得语无伦次或是条理分明,如果醉了—怎么还不快倒下?“是,你酒量真好。”她有气无力地继续撑着下巴干瞪眼。

  “知道就好。”他又优雅地举杯,却微微皱眉,“你觉不觉得有地震?”

  不然为什么地在摇、天在转?

  地震?“哪有?”她狐疑地瞟他一眼。

  “是吗,那我醉了。”他终于很好心地宣布。

  “你醉得真清醒。”有哪个醉汉会承认自己醉了?怪胎一个。

  不过只要他肯大发慈悲,放她回家睡觉,他要怎么怪都行。

  “我们回家吧。”接过账单,他看也不看地爽快签名,亲自前来的酒店经理则乐得眉开眼笑。

  这种“贵”客一晚的消费,更胜他们一个月的营业额啊,怎能不以礼相待,望他下回再光临呢。

  “你回你家,我回我家,再见。”范迎曦在酒店门口与他分道扬镳,这一夜真是漫长得令她想哭。明天铁定又要变成兔子眼了。

  司空列极扯住她的马尾,“让一个酒醉的人自己回家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

  她抢回自己的宝贝头发,“我相信你还没醉到无法开车的地步。”

  “你没听过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吗?”真是个不守规矩的差劲国民,“你载我。”反正她没喝多少,一定没醉。

  “那还有一种交通工具叫计、程、车。”她狠白他一眼,“我不会开车。”

  要是撞烂了他那台酷炫的敞篷车,三百万美金再往上累积,她会吐血。

  “让女士半夜自己回家是一件很不绅士的事。”他很快地改变说法,“我送你回家。”

  绅士?他确定这两个字冠在他头上不会太好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将这两句电视上快播烂的话丢回给正在找车钥匙的他,她觉得畅快不已。

  什么叫自掌嘴巴,这就是最佳例子。

  “计程车。”他不容她异议地扯着她往酒店旁候客的计程车里钻,“天枢饭店。”

  天枢饭店?“你不是耍送我回家吗?”

  “我醉了,需要休息。”他闭上眼睛,对范迎曦的怒眼瞪视来个眼不见为净。

  事实证明,要赖并不是女人的专利。

  喝醉酒的男人,会变得比较不可理喻吗?“麻烦你,南京东路二段。”她决定不理会他,自力救济。

  反正先送她回家再载他回饭店虽不顺路,但相信他不会心痛,横竖他钱多得花不完。

  一叠千元大钞倏地丢在司机眼前,“天枢饭店,这些是车资。”

  基于“有钱的是大爷”这个原则,司机利落的方向盘一转,克尽职责地往天枢饭店的方向而去。那叠钞票最少有十张,他何必跟钱过不去,逼良为娼又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事少管些才会赚大钱。

  爱钱司机注定了范迎曦的命运,反对无效,目的地:天枢饭店。

  为什么她会跟他上楼?理由只有一个:伺机而动。

  他醉了,所以他会很快睡,如果他睡了,那么她就可以……

  “你想都别想。”斜靠在床上的司空列极闭着眼打断她的妄想,“要不要试试如果你扛着它,走不走得出饭店?”

  只要他一个命令下去,她插翅都飞不出饭店。

  “你又知道我在想什么了?”她偏不如他所愿,走过去一屁股往他那张看起来极舒适的大床坐下,“我在想我该睡了。”

  床那么大,他应该不介意分她一半才是,一个男人不该吝啬到这地步——尤其是个阔气的男人。

  司空列极眼张也不张,放任她进占自己的地盘。

  他想他真的醉了,发神经地将这个蠢女带回饭店也就罢了,竟还能容忍她在他面前放肆。

  他一定醉了。

  “喂。”就在他出口我催眠地要沉入梦乡时,一只扰人的手一直摇着他,不让他安宁。

  还不醒,他是醉死了吗?

  再接再厉,她可不希望身边酒味四溘,她是想睡,不是想醉。

  “喂,你先去洗澡啦。”不要躺在她身边熏人。

  反客为主,她真是嚣张到不行。“你现在躺在谁的床上?”乞丐赶庙公啊,竟然嫌他。

  “你的啊。”她很有自知之明地证明她没醉,“不过你还是要去洗澡。”

  “我为什么要?”他连掀掀眼皮也不屑,依旧维持着那个很舒适的姿势。

  “因为你很臭。”再不去休怪她一脚踹他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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