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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没有!”男子语气模糊不清,撇得倒是干净利落。

  “他说没有,你听见了没?”妇人指着他的鼻子说。“我告诉你,敏慧是我儿子的小学同学,如果你再乱嚼舌根的话,我就跟你没完没了……”

  “等等,你告诉我,敏慧是谁?”骆同森阻止她说下去。

  “敏慧就是敏慧啊!”妇人啐道。“你连这里住什么人都不知道,还敢说我儿子胡作非为,你脸皮实在真厚耶!”



  “你敢说真的没有吗?”骆同森火大地问阿明,冲着一句“脸皮厚”,不管“敏慧”是不是米蕊绽,他都决心计较到底了。

  阿明心虚地低下头,半晌不发一言。

  “这位太太,如果他没有,他为何不敢抬头、不敢承认?”

  “他没有承认!”妇人尖锐叫道。“看同学犯法,那你讲话是不是也犯法?你真这么爱说,等我儿子真犯了法再来说!”

  “如果他真的犯了法呢?你如何承担、弥补?既然身为合法公民,就得知法守法,没有人能例外。”

  “例不例外是我家的事,你管好自己就行了!”



  妇人丢下一句,拉着儿子转身离去。

  骆同森气结地追过去说:“我告诉你,你最好约束自己的儿子,否则下回再给我遇上,我就把他逮到警局去!不信你等着瞧!”

  “我不是住在你的管区,你不要嚣张过头!我告诉你,当警察没有什么好嚣张的。”妇人回头和他吵。

  “没有我们这么‘嚣张’,你能平安地站在这里?”骆同森恨恨地指着她说。“我告诉你,不管你住哪里,只要你儿子在我的管区犯案,我就一定追究!”

  “我要去投诉你,告你滥用职权、栽赃诬陷!”妇人忿怒地叫着。

  “我的名字叫骆同森。”他指着自己鼻子告诉她。“如果你记不住的话,找刑事组长就行,千万别跑错地方、告错人!”

  “好,给我记住,我们走着瞧!”妇人拉着儿子快步往后山而去。

  望着渐行渐远的母子俩,骆同森拨电话回局里。

  “小李,我是组长,现在我在枫林村十五号,有个男子叫阿明,差不多一百七十左右,你们曾经看到过吗?”

  “喔,他是米小姐的小学同学,经常跑到那里去。我们曾经劝导过他,但他还是常去……不过,我们巡逻车一去,他会立刻走开。”

  “‘敏慧’是不是米小姐?”骆同森想到就问。

  “是啊!”那头传来笑声。“敏慧是她的小名,这里的人都这样叫她。”

  “你们曾跟他的家人沟通过吗?”

  “小林曾经跟他母亲说过一次,但被凶了一顿,那女人很不好伺候的。”

  “好,没事了。”骆同森挂了电话。

  那妇人的不可理喻显然到了有口皆碑的地步。不过,他还是那句老话,只要阿明敢再上门窥探,他绝对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先生,你要找敏慧吗?”有声音传来。

  骆同森诧异地回头,看见一个矮胖妇人挂着拘谨的笑容朝这里走来。

  “你好,我是今天刚调来的刑事组长,请多多指教。”初来乍到,骆同森自我介绍着,然后指着她来那个方向问:“你住那里?”

  那是一栋距离这里约两百公尺远、隐在果园间的两层楼房,新颖、美观,不过,和方家旧宅相比,还是少了些传统、磅礴的气势。

  “是啊!我就住那里。”妇人的笑容亲切起来。“我丈夫叫方明环,大家都叫我明环婶,你也可以叫我明环婶。”

  “明环婶。”骆同森从善如流地唤。“住这里的是你什么人?”

  “我侄女。敏慧她爸爸和我丈夫是堂兄弟,但是他们搬到台北好久了,我侄女是回来这里教书的。”明环婶望一眼他手指的方向说。

  “你认不认识一个瘦瘦、中等身材,名字叫阿明的男人?”骆同森又指着被窥伺的房间问。“我刚刚看见他从屋后晒衣场出来,然后趴在那里张望。”

  “阿明喔!他就住在后山,经常来看敏慧,我撞见好多次了……”

  明环婶和局里同仁的说法不约而同,连无奈都如出一辙。

  “一个男人站在窗外探头探脑地看,很没规矩的。可是,我跟阿霞讲,反而被骂多事、造谣呢!”明环婶皱眉说。

  “这不是造谣。左邻右舍本来就该守望相助、互相帮忙。”骆同森安抚她说。“你不要担心太多,以后再有这种事,你就到警局报案,让公权力介入。只要警察多上门几次,阿霞就算再想嚣张、跋扈,也会想办法忍耐的。”

  “好。不过,我去你要请我吃便当、坐沙发喔!”明环婶莞尔地说。

  “那是一定的。”骆同森笑着,一屁股在门前矮阶上坐下来。

  “警察先生,你要等敏慧喔?”明环婶好奇地问。

  “是啦!四点半了,她可能快下班了。”骆同森瞥了眼表说。“这种事叫当事人预防,才能真正对症下药。我打算把阿明的事跟她说了以后再走。”

  “你真是好警察耶!”明环婶赞叹地说。

  “哪里,这是我该做的。”骆同森客气说。

  “像你这样用心的警察真的不多耶!”明环婶打量着俊帅英挺的他,又忍不住问:“看你一副将相之才,怎会来调到这乡下地方呢?”

  “将相之才”听起来还不错,但骆同森不想重提“辉煌”的过去,于是避重就轻地说:“升官呀!基层警员升任当组长,就得从偏远地方先干起。”

  “很好,先苦后甘,年轻人肯做就会有前途。”明环婶认同地说。

  前途?小镇无大事,骆同森相信自己很快就会闲到“捉虱母相咬”了,而一向引以为傲的枪法,在疏于练习的情况下,以后可能连只大象都打不到了。

  “你侄女在都市里发展应该比较大,为何要回来住这乡下?这房子这么旧,一个女孩子怎么住呢!”骆同森转了话题说。

  这是他百思不解的问题,话题也有趣多了,不过,明环婶可不这认为。

  “唉!明峰就是这样啦!架子大、派头粗。”她既摇头又叹息的。“我跟敏慧讲过几次,要她搬到我家去住,但她就不肯,父女俩一样固执……”

  “明峰是谁?”骆同森诧异地地问。

  “明峰就是敏慧的爸爸,他姓方。”

  “米小姐的爸爸姓方?”骆同森惊讶地问。

  “是啦!宝云是独生女,所以敏慧随母姓,镇上那条‘祚林路’,以前都是她妈妈家的地。现在,镇外还有两甲地,租给人家开牧场。”明环婶说。“算算,方家事业有一半是米家的,让孩子从母姓也是应该的。不过,明峰教养孩子的方式很强硬,只要不听话他就绝对不管,放牛吃草啦!”

  “你说敏慧不听话,我看那样子挺乖的耶。”骆同森不明白地问。

  “你是不是喜欢敏慧?”明环婶别有深意地睨着他说。

  “我是警察,当然得了解自己管区的事,你不要乱说。”骆同森可没有借公务之便接近、打听小姐的习惯。

  “可是,已经有好几个警察问我同样的话,这种话我已经听很多遍了耶……”明环婶兴致勃勃地靠过来说:“你老实说,我保证不传出去。”

  从来就是来去潇洒、挥手两袖清风的人,骆同森哪有什么“实话”好说?

  乱枪打鸟,就一定打得到鸟吗?

  “明环婶,我真的只是好奇,没别的意思。”他郑重地声明着。“如果你再开这种玩笑,我就要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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