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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公公笑着走过来,拿着绣着凤凰的丝绢替她擦拭嘴角。

  “格格,江南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她蹙起新月眉,迷惑地说:“很远很远,但皇阿玛不是常常下江南,那他也是去很远很远的地方NB462?”

  “嗯。”



  “我也想去。”她突发奇想,眼睛陡地一亮。

  “不可以,那是很危险的地方,尤其是磐龙城——”御厨总管焦急地说,听到宝公公示意的咳嗽声才倏地住口。

  “磐龙城怎么样?”永宁追问道。

  宝公公转移话题说:“富总管,你刚刚不是说鲜鱼、鲜肉不够,要差人出宫去买吗?。

  “噢,对对,我怎么给忘了。张三、李四、陈五,你们三个人去采买要的材料,尽快回来,免得耽误皇上用晚膳的时辰。”

  “是。”张三等人拿了要买的菜单,正要出门,永宁跳下椅子拦住他们。



  “我要去。”她语气坚决地笑道。

  宝公公吃惊地反对,“不可以,没有皇上的允许谁也不准出宫。”

  “宝公公,你这也不可以,那也不可以,你干脆改名叫‘不可以公公’好了。”永宁眼角余光瞥见张三他们正偷笑着。

  宝公公脸都绿了。

  “宝公公,我知道皇阿玛待你们不好,动不动就要砍你们的脑袋,但我这么聪明,大伙不说,皇阿玛又怎么知道我出宫去?”她一说完便拉着张三的手往外走。

  “格格,出宫太危险了,还是等奴才请示过皇上再说。”

  “危险?江的南边很危险,出去买个东西也危险,宝公公,你好怕死喔。”

  “奴才——”

  “好啦,怕我危险,那你就跟来啊,不就没危险了吗?不过你可别碍手碍脚,耽搁了皇阿玛用膳,到时候就算我想替你说情,皇阿玛也不会听。走吧。”

  “格格。”宝公公一脸愁云惨雾,连忙跟上去。

  街上行人、车马熙熙攘攘,店铺林立,热闹非凡。

  这处景况繁盛的市集,就是她念念不忘的地方。

  街上还有人在表演吞剑、吞火,有些人则打着鼓,唱着曲,穿街走巷,这在深宫内苑根本看不到。永宁每每看到新鲜的事物,总是要宁立良久,任宝公公心急得直催,她仍是要看个过瘾,不知不觉天色由晴朗转为晦暗,厚重的乌云里不时传来轰隆的雷声。

  “格格,要下雨了,咱们快回宫吧。”宝公公苦着脸哀求她。

  永宁仰起可爱的苹果脸,瞧了瞧暗沉的天色,有些不舍的说:“好吧,回宫。”

  宝公公这时候才有了笑脸,示意张三他们快赶路回去。

  “宝公公,有条捷径会比较快。”

  “那就走捷径。但愿老天帮帮忙,千万别下雨。”宝公公担忧地说。

  只可惜老天爷没听见他的央求,天空开始飘起雨丝,一会儿工夫就下起滂沱大雨。

  宝公公连忙抱起永宁,将她护在怀中,奔进附近一处破败的小庙。

  “张三,还有多远?”

  “应该再一刻钟的时间就能到。”张三边说边脱下外衣拧干。

  “那咱们就再等等,等雨小一些再走。”宝公公松了口气,用手擦擦永宁的苹果脸。“格格,冷不冷?”

  “不冷。宝公公会不会冷?”永宁带着歉意的望着疼她的宝公公。

  “不会。张三,你们去捡些枯枝,生个火。”

  “是。”张三等人立刻动起来。

  火生起来后,四个头戴斗笠的男人冲进小庙,手上还拿着亮晃晃的大刀。

  宝公公一眼便看出这几个不速之客来意不善、目露凶光,连忙抱起永宁悄悄地移到旁边。

  “几位壮士,到这里取暖吧。”陈五空出个位子,善意地说。

  四个戴着斗笠的男人互看一眼,大笑数声,其中一名男人说:“我跟踪你们很久了,看你们的衣着不像寻常百姓,是富贵人家吧?”

  张三见情况不对,忍住惊慌道:“你们要干什么?”

  “土匪是干什么的?”男人恶笑地说。

  “要钱是吗?我这里——”张三正要掏钱消灾,话尚未说完,鲜血自他的胸口喷出,连哀叫声都来不及发出便一刀毙命。

  其他人哧得往两旁逃去,土匪看着他们仓皇失措、畏惧死亡的模样不禁大笑。

  宝公公将永宁安置在角落的枯堆中,低声说:“格格,千万别出声音,奴才来世再来效忠你。”

  永宁微张小嘴,灵活的大眼睛净是惊悸害怕。她看到了,鲜血从张三的胸口射出来,骇人极了。

  她想要呼叫,但宝公公说不能出声,她这一次要听他的话,不然……

  望着宝公公转身而去的背影,她惊悸得不知道该怎么办,眸子紧紧盯着他,在宝公公还未躲起来之前,那个可怕的男人已看到他,举起大刀,狠狠地落下。

  “宝……”她惊恐地全身颤抖,面无血色,贝齿上下打颤。

  那些男人杀人了,地上满是腥红血迹,她的耳朵轰轰地听不见声音,反复地想着宝公公的话——太危险了、太危险了、太危险了……

  怕我危险,你就跟来啊。她是这么说的,而现在……宝公公不动地躺在地上,若是她不坚持跟来、不贪看表演、不要宝公公随行,这一切全不会发生。

  “大哥,你看。”一名男人笑着用刀指向一堆枯草,枯草似有生命,不断地抖动。

  “金主的女儿在这儿,她的身上一定有值钱的东西。”

  永宁沉浸在失去宝公公和张三他们的哀伤中,连枯草被刀子扫开都不知道。

  为首的男人眼睛一亮,看见她腰间挂了一块玉佩,大手一扯,便把玉佩扯下来。

  “好货!”他称赞道。

  玉佩上还刻着“永宁格格”四个字,他认真地注视好一会儿。

  “大哥,上面写什么?”

  男人回头恶狠狠的瞪他一眼,粗声说:“若识得几个字,我还会当土匪吗?”

  “宝……宝……”永宁紧握着小手,冲出去,伏在宝公公的身体上,“你怎么了?”

  “大哥,这小女孩……”

  “杀了。”男人无情地笑了笑,正要收起玉佩,庙里忽然又来了三个人。

  一个威武高壮的男人,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一个看不出是男是女的小孩童。

  俊俏的少年扫了四周一眼,脸色未变,尊贵的气息中略带江湖味,他踢了踢脚边的尸体。

  “少城主,都死了。”高壮的男人检查过倒在血泊中的人后禀告。

  “少城主,全是一刀毙命耶!”小孩似乎看惯了这种场面,一点也不害怕。

  为首的男人手持染血的大刀走向三人,“看你们的样子,大概也有不少钱。大爷我今天是走了什么好运?哈哈哈……”

  少年瞥了一眼哭泣的永宁,“你们打算杀她?”他嘴角轻微的勾起,似笑、似讽,但眼神是炯亮的、愉悦的。

  “对,我先杀了她,再来解决你们。”男人举起大刀,嗜血地挥刀而下。但……他惊异地瞠大眼,少年徒手抓住刀锋,血自他的手掌流下,滴到永宁惊怕的脸上。

  她几乎尖叫,但看到少年无惧,甚至是兴奋的眼神,她呆住了。

  “这么不识相,我就先杀了你。”

  少年微扬的笑没变过,流血的左手轻易地将刀身折断,在男人还来不及反应前,右手的剑已深深地插入男人的心窝。他丝毫不在乎左手正流着血,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为了成就大事,他甚至不惜豁出性命,他从来不懂什么叫“怕死”。

  “你是幸运的,遇上了我,让你舒舒服服的下地狱去。”少年语气漠然的说,似乎不在意亲手结束掉一条生命。

  “啊——”永宁瞠眼惊声尖叫,她的脸、手及前襟全沾满恶人的血,那股刺鼻的血腥味、残酷的景象,深深地烙进她幼小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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