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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他爱她!

  他所有的一切放浪形骸、对女人的冷漠、像换衬衫般的女朋友一个换过一个──全是为了掩饰他对她的爱,但是没有用!再娇、再艳的女人,在他的眼中。也比不上她的一分纯真,他对她的感情,只能深深地压抑在心底最深的角落,他单恋她六年!

  整整六年,他的眼中没有再看过别的女人一眼,但是事实上,他对她,却连一个放肆的眼神也不能表露;因为,她是他弟弟的女朋友!



  而他弟弟的腿,是他弄残的!

  汪巧铃静静地站在一旁,羡慕地看着桌旁学姊们像众星拱月似的围着那耀眼的太阳──欧正扬。每个参加T大辩论社的女生,全都是为了他而来。

  平常一向空旷安静的辩论社。因为每个星期六欧学长的回社指导学弟妹,吸引一些平日不见人影的幽灵社员回笼。而显得热闹非凡;连一些非社员都会兴冲冲地跑来“参一脚”。

  她不怪那些学姊,因为她自己也好不到哪去,她虽然不是因为欧学长才入社。但是从第一次见到欧学长起,她的心就再也容不下任何人了。

  但是她却不敢和其他人一样围在他身边,假藉着问问题和撒娇来亲近他。

  她和他是完全相反的类型啊!他是太阳下的天之骄子,光彩耀眼得令人不敢逼视;而由于她的害羞、木讷、不起眼的外表,她永远像是角落中一只最安静的老鼠。



  汪正生夫妇是台南乡下的老实种田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他们一辈子没离开过家乡,靠着祖先留下来的地耕作,而种的也是租先以前种的稻米。每天担心的事只有天不下雨、米缸里没米。

  女儿是他们夫妇老年以后。偶然才有的。

  汪巧铃生下来的时候,她的大哥往军中当兵;等她稍微懂事,她的哥哥已经娶老婆,搬到外地发展了。

  汪正生夫妇对这突如其来的女儿,已经没有力气、也没有心思去管教她了。

  夫妇俩平常留个饭团给她当午饭,便下田去了。他们不是虐待她,只是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

  汪巧铃的童年玩伴,是家中那只大黄狗──小黄,及那只每次下蛋都咕咕叫的母鸡──咕咕。距离她家最近的邻居,也远在一公里外。

  小学,汪巧铃念的是偏远山区的分校,只有一个老师和二十个学生;同学的家则分布在这座山的各处,小学毕业的同时,学校也因为学生人数太少而关门了。

  国中,她念的是山下的国中,为了赶一小时一班的客运班车,汪巧铃总是来匆匆、去匆匆。三年的时光,她不认识班上任何人,班上的人也从没有注意到汪巧铃的存在。

  高中的时候,汪巧铃终于认识了她的生平第一个朋友──坐在她隔壁的杨文倩。

  杨文倩的个性正好和汪巧铃相反。她爱笑、活泼、乐观,是父母珍爱的独生女。

  如果说杨文情是太阳,那汪巧铃便是她背后的阴影,因此,班上的同学都在私底下戏称汪巧铃为“杨文倩的影子”。

  当时学校规定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社团,没有任何喜好的汪巧铃,便随杨文倩参加辩论社;杨文情参加辩论社的最主要原因。则是因为辩论社的社长是她的男朋友。

  每次随杨文倩到辩论社,杨文倩总是高兴地和社员开玩笑,和男朋友打情骂俏;而汪巧铃则是默默地在一旁排桌子、擦椅子。

  高中三年毕业,汪巧铃并没有因为认识了杨文倩这个朋友,或参加了辩论社而有所改变。她依然木讷而内向;唯一的改变是,她意外地考上了台北的T大,必须负芨北上念书。

  而杨文倩则甘心地留在家乡,在男朋友家中的小工厂帮忙,准备男朋友一退伍,便快乐地结婚去。

  因此,汪巧铃又是孤单一个人了。

  大学不比高中,各人有各自选修的课程,有各自的交友圈子,人际关系也更冷漠,从不会主动向人攀谈的汪巧铃更孤单了。

  寂寞之余,她参加了第一个向她邀请的社团。恰巧又是──辩论社,在社团迎新的茶会上。她遇到了她这辈子的恋人──欧正扬!

  T大的辩论社。近几年在大学圈里简直出尽了风头,只要社中的灵魂人物──欧正扬出马,战无不克、攻无不胜,每次的辩论比赛。总能不负众望地捧着冠军奖杯回来。

  他最轰动的一场辩论赛。是他大学三年级的时候,代表台湾到美国参加世界大学生辩论比赛。击败了来自四十九个国家的大学对手,赢得了冠军的荣耀。

  欧正扬,就是人们口中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

  外公是总统府资政,父亲是欧氏财团的总裁;而欧氏财团则是台湾排名前三名的大财团。

  小时候,欧正扬便被父亲送到英国当小小留学生,白白胖胖的模样,人见人爱;青少年的时候,他的皮肤好得熬夜三天也不会冒出一颗青春痘来;十八岁时,他的身高已经超过一百八十公分了,高高壮壮的身材,再加上三分稚气、七分邪气的笑容,常常让他能同时交往三个以上的女朋友。

  因为弟弟摔断腿的缘故,他和弟弟又回到台湾,并且参加大学联考。

  欧正扬轻而易举地就考上了T大的国贸系。

  度过四年顺利的大学生涯。当了两年兵后,他又回到T大当研究生。

  而注意到汪巧铃,是在他大学二年级上学期的事。

  永远是瞩目焦点、永远是女孩子包围对象的欧正阳,他的名字在T大,甚至比一些偶像明星更具号召力!像他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是不会注意到一直站在角落的汪巧铃。

  无奈她的“名气”实在太大了,让他难以忽略她的存在。

  只要他在社团,就会听到有人叫:“小老鼠,帮我拿……”

  “小老鼠,帮我买……”

  “小老鼠。帮我搜集……”

  厚厚的近视眼镜遮住了她牛张脸,背后垂着两条粗粗的辫子;整体的打扮。已经不能用“拙”这个字眼来形容了。

  在这个女权主义高张、人人大唱自我表现的年代,她这一身的打扮,简直比古代的翼手龙还吸引人注目。

  偏偏她似乎又有“特异功能”,能把她自己融入背景。而令人难以察觉她的存在。

  欧正扬觉得她的功夫,简直足以和日本古代的“忍者”媲美。

  欧正扬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特别注意汪巧铃。可能是她那一身“绝种”的打扮,也可能是他从没有见过像她如此安静、不聒噪、不争着出风头的女生吧!也或许是对她的“特异功能”感兴趣。

  总之,只要他到辩论社,就会习惯性地利用他身高上的优势,越过那些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女生寻找她。而他也发现,只要往角落找,准没错!

  这一次,欧正扬又在角落找到了汪巧铃。正巧汪巧铃也在看他,两人目光一接触,汪巧铃立刻像只受惊的兔子,把眼光移开。

  即使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他依然可以看清她脸上的红潮。

  喔──原来她也不是无动于衷啊!

  耶?

  欧正扬还来不及仔细分析自己的心思。就听见又有一个学弟头也不抬地大叫:“小老鼠,帮我把桌子搬过来。”

  然后就只见汪巧铃咬着下唇。涨红了双颊,吃力地搬着厚重的桌子,一小步一小步地、艰难地往学弟的方向缓缓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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