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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哪个网站工作?」他问。

  「我们公司有好几个网页,你有没有上过—个叫missedperson.com的?」

  「是寻人的吗?」

  “嗯!只要把你想要寻找的人的资料放上去,其他网友便可以帮忙去寻找。”



  「通常是找些甚么人呢?」

  “甚么也有,譬如是失去音信的旧情人,出走的太太、不辞而别的男朋友,某天擦身而过的陌生人,还有旧同学、旧朋友。最近有一个很特别的,是一个弥留之际的魔术师想要寻找一个与他在三十多年前一场表演中有过一面之缘的女观众。他思念她三十多年了。」

  「那么,他找到没有?」

  “还没找到之前,他已经过身了。你有没有想念的人要寻找?”

  邱清智耸耸肩膀。

  「那样比较幸福。」范玫因说。



  「你还有弹吉他吗?」她问。

  「没有了。」

  「你一定想不到,我有一阵子学过长笛呢!」

  「为甚么会跑去学长笛?」

  她呷了一口Frappuccino,说: 「改天再告诉你。」

  「你现在是一个人吗?」

  她苦笑:「我看来不像一个被男人爱着的女人吗?」

  「现在不像。」

  「是的,我一个人。你也是吧?」

  「给你看出来了!」

  「今天是周末晚上呢!我和你,要不是人家的第三者,便是一个人。」

  「你怎会寂寞呢?你一向也有很多追求者。」

  「就是报应呀!」她说,「你记不记得当年你有个室友叫邵重侠的?」

  「记得。我们不同系的。毕业後已经没联络了。你认识他吗?」

  「我在旧同学的众会上碰到他。那天晚上你没有来。」

  「我不爱怀旧。」

  「包括旧情人?」

  邱清智腼腆地笑了。

  「你还记得我们给他撞破好事的那天多么狼狈吗?」

  “这么难堪,怎会忘记呢?那天晚上,他说好了不会回来过夜的。”

  「於是,我们在房间裏亲热。」范玫因接着说。

  「谁知道他哭哭啼啼的跑回来。」

  「他失恋了。」

  「我只好把你藏在被窝里。」

  「半夜里,你却睡着了!我怎么推也推不醒你。你怎么可能睡着的呢?”

  「对不起!我当时想等他睡着,结果自己睡着了。」

  「但是我们还没有做完呀!你怎可以睡着!」

  「也许我太累了!做那回事的时候,男人付出的体力比女人大很多呢!而且——」

  「而且甚么?」

  「而且你比较懒惰,喜欢躺着,甚么也不做。」

  「像我这么标致的女人,当然用不着爬高爬低那么主动啦!」她笑着笑着忽然有点难过。她不是爬上邵重侠的床上请求他抱她吗?

  「你有没有喝过婴儿香槟?」她问。

  「给婴儿喝的吗?」

  「当然不是,只是分量特别少。」

  「好喝吗?」

  「难喝死了。」

  「你常喝的吗?」

  「睡不着的时候喝。都是你不好!」

  「跟我有关的吗?」

  「如果当年你没有跟我吵架,我们没有分手。也许,我们现在已经结婚了,我会是一个很幸福和无知的小妇人。」

  邱清智有点不服气:「嫁给我又怎会变成无知呢?况且,是你首先跟我吵架的。」

  「那也是你不对!你不记得自己说过甚么吗?」

  「我说过甚么?」

  「你说,只要我不喜欢,你便是错的。」

  “这简直不是人说的说话!我有这么说过吗?」

  「就是呀!我们第一次吵架的时候,你是这样说的。那时候,更不像人说的说话,你也会说。」

  「好吧!我该为你一辈子的失眠负责。」

  「这才是人说的说话。」范玫因得意洋洋的说,然後,她又说:「过两天是你的生日,我请你吃饭,赏面吗?我知道有一家意大利餐厅很不错。」

  「只要你喜欢,我怎么敢不赏面?」

  「有甚么生日愿望?」

  邱清智望着窗外那个巨型的广告招牌,神往地说:「真想去斐济。」

  「在那里,真的可以寻回梦想吗?」

  范玫因用手支着头,里着邱清智。那年的梦想,已经是天涯之遥,就像香港跟斐济的距离,眼前人,却是咫尺之近,难道他才是她的梦想?千回百转,他们又重——了。

  邱清智生日的那天,她预先订了一个蛋糕。吃完了主菜,她问他:

  「你知道那个蛋糕是怎样的吗?」

  「是一架飞机?你多半会讽刺一下我当年的梦想。」

  「我才没那么差劲。」

  服务生捧着一个生日蛋糕经过,是属於另外一桌的,那裹坐着一对男女。

  「有人跟你同一天生日呢!」

  「她不停的看手表呢。」邱清智说。

  「我们的生日蛋糕来了。」范玫因说。

  服务生把生日蛋糕放在桌子上。蛋糕上面,铺了一层湛蓝色的奶油,椰树的倒影是用黑巧克力做的,那一轮银月是白巧克力。

  「那年的梦想?」邱清智说。

  「你不是说想去斐济的吗?」

  「谢谢你。」

  「生日快乐。」烛影中,她俯身在邱清智的脸上深深吻了一下。她在他眸中看到那个年少的自己;有点醉,有点自怜。

  「你知道我为甚么要学长笛吗?」她问。然後,她说:「是为了接近一个男人。」

  「哪个男人这样幸福?」

  「你也认识的。」

  「是邵重侠吗?」

  「你为甚么会想到是他?」她很诧异。

  「上一次,你忽然提起他。」

  「他家楼下有一家乐器行,我就在那里学长笛,故意找机会接近他。」

  「然後呢?」

  「他并没有爱上我。长笛的故事也完了。」她一边吃蛋糕一边说。

  「无论你有多么好,总会有人不爱你。」邱清智无奈地说;是安慰自己,也是安慰她。

  「我也不知道为甚么会喜欢他,就像突然着了魔似的,没法清醒过来。爱情,有时候是一种迷信。」

  「我们都是读洋书的人呀!为甚么会迷信呢?」

  “迷信和学识一点也没关系。在你之後,我有一个男朋友。一天,我看见他买了一条烧肉,我以为是给我吃的,原来他准备去拜神。他是念生物化学的呢!」她说着说着大笑起来,「我是因为那条烧肉而跟他分手的。我不能忍受我爱的男人是个会去拜神的男人!可是,现在我倒觉得没有甚么大不了。我何尝不迷信?我甚至甘愿化成—条烧肉供奉我爱的那个人!只要他喜欢!」

  “爱情并不迷信,而是我们迷信爱情。」邱清智说。

  「破除迷信的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

  「所以,最好不要再迷信。」

  「知道了。」她用力地点头,说:「去喝咖啡好吗?去上次那一家Starbucks,我要喝野莓味的FraPpuccino。』

  「又是野莓味?」

  「是的,是wildberry,我迷恋所有wild的东西。因为现实中的自己并不wild,我曾经以为自己很wild的。」

  「成长,便是接受一个不完美的自己和一个不理想的自己。」邱清智说。

  「也接受这—个世界的不完美和不理想。」她说。

  范玫因和邱清智肩并肩向前走,多少青涩的岁月倒退回来,她觉得自己改变了许多,邱清智却没有改变。她不知道这是否一厢情愿的想法。跟故友重逢,人总是认为自己改变良多,不再是从前的自己。有一点改变,也是成就。

  「你喜欢自己的工作吗?」范玫因问。

  「不会最喜欢,也不是不喜欢。有多少人会十分喜欢自己的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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