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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手停留在琴键上,唤回了一些美好的记忆。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丽的。

  无论长大之后有多么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里最快活的回忆。

  那个时候,她和郑逸之是小学六年级的同学。他是学校长笛班的,她看过他在台上表演。郑逸之脸上永远挂着羞怯的神情。他长得特别的高、特别的白,使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显得分外出众。他们是同班的,可是他从来没有主动跟她聊天。她暗暗地喜欢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学。他却似乎一点也没有留意。

  一天放学后,她悄悄跟踪他。那天下着微雨,郑逸之住在元朗,离学校很远,看着他走进屋子之后,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还是头一次跟踪别人呢!那时并不觉得自己傻。喜欢了一个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么,只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后面,那样也是愉快的。



  当她决定回家时,才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她想起刚才在路上给一个中年女人撞了满怀,没想到那人是个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从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着头皮敲了郑逸之家里的门。

  走出来开门的是郑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

  ‘关雅瑶,你在这里干甚么;’

  ‘你可以借钱给我坐车回家吗?’她说。

  ‘你要多少?’



  ‘从这里去香港,要多少钱?’

  ‘大概十块钱吧。’

  ‘那你借十块钱给我。’

  ‘你等一下。’

  他走进屋里,拿了十块钱给她。

  ‘我会还给你的。’她说。

  当她正要离去的时候,他在后面说: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会儿,他走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把雨伞,递了给她。

  她尴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伞,转身便跑。跟踪别人,最后竟然沦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踪的人借钱回家,有甚么比这更难堪呢?

  小学毕业之后,她和郑逸之各散东西。那段轻轻的暗恋不过是年少日子里一段小插曲;直到他们长大之后重遇,插曲才变成了哀歌。

  假使她爱恋着的一直也是他,那并不会是哀歌。可惜,在他们重逢之前,她已经爱上了另一个人,她已经差点儿忘记他了。小说或电影里,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恋情写得天长地久,好像是此生注定的。现实里,人长大了,却是会变心的。

  他们在一家书店里重遇的时候,郑逸之长得更高了。

  ‘你还欠我—把雨伞和十块钱!’他笑着说。

  他已经由一个羞涩的男孩变成一个可亲的故人。跟踪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开始了,她—直没有机会把钱还给他。

  ‘我请你吃饭好了。’她说。

  ‘你只是欠我十块钱!’

  ‘那是十几年前的十块钱呢!你现在有空吗?听说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厅很不错。’

  ‘那我不客气了!’

  两个人在餐厅里坐下来之后。她问郑逸之:‘你还有玩长笛吗?’

  ‘没有了。长大之后,兴趣也改变了。’

  ‘还以为你会成为长笛手呢!’

  ‘我没有这种天分。’

  ‘虽然没有天分,我也开始弹钢琴呢!’

  ‘是第几级?’

  ‘是自己对着琴谱乱弹的,并没有去上课。’

  ‘你还是像从前一样任性。’

  ‘我从前很任性吗?’

  ‘小学时的你,好像不太理会别人的,自己喜欢怎样便怎样。’

  ‘原来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还以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为甚么会在我家外面出现?’

  ‘放学之后,我跟踪你回家。’事隔这么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认。

  ‘你为甚么跟踪我?’

  ‘那时我暗恋你。’

  郑逸之笑了:‘我有这么荣幸吗?’

  ‘都是因为跟踪你,结果遇上扒手。你把雨伞借给我,是不是你也暗恋我呢?’

  ‘也许是吧!你小时的样子很可爱。’

  ‘那时候为甚么会暗恋别人呢?暗恋和单恋,都是自虐。’她感触地说。

  ‘少年的暗恋,是最悠长的暗恋。’他说。

  她已经忘了郑逸之,他却一直没有忘记她。因为童年的那段历史,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他更爱上了地。

  少年的暗恋,是悠长而轻盈的。成年之后的暗恋,却是漫长而苦涩的。她暗恋的,是余志希。第一眼见到余志希,她便爱上了他。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崇拜更为贴切一些。崇拜比爱更严重。爱一个人,是会要求回报的,是希望他也爱你的。崇拜—个人,却是无底的,能够为他永远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时是崇高的。成年以后的崇拜,却是卑微的。

  余志希并不是常常在香港。一个月里,他几乎有一半的时间不在香港。他不在的时候,她那半个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从来没有承诺一些甚么。有时候,他们只是吃饭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个时代女性。男女之间,不过是一种关系,而不是感情。关系是潇洒的,感情却是负担。可是,她压根儿便不是这种女人,那只是她无可奈何的选择。

  那天晚上,余志希从西班牙回来。她本来约了郑逸之看电影,接到余志希的电话之后,她立刻找个借口推掉了郑逸之。

  余志希对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头舐她的脸和头发,把她舐得湿漉漉的,像—头小狗。她问他:

  “这一次,也是和那个空中小姐一起吗?’

  他没有回答。

  ‘为甚么她从来不在香港跟你见面,是因为她有男肌友吗?”

  他用舌头舐她的嘴巴,不让她说话。

  ‘我有甚么不好?’她哽咽着问他。

  ‘你没有甚么不好。’他说。

  ‘那为甚么我永远是后备?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说:‘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吗?’她难过的问。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脱下了胸罩,坐在他身上,用乳房抵着他的胸口,彷佛只有这样才能够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然而,无论她怎么努力,他和她,却是关山之遥。

  她只是他永远的后备。完美,是一种罪过。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个永远的后备。那个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远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经坦白的告诉郑逸之:

  ‘我是一个男人的后备。’

  ‘他说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爱我。你说呢?’她问。

  ‘那他也不应该跟你上床。’他有点生气,是替她不值。

  后来,她看得出他愈来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余志希。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一个气球,谁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两个同病相怜的人。

  可是,她比余志希更残忍。余志希还是会疼她的。她对郑逸之,却任性得很。既然知道这个男人永远守候;那么,她也不在乎他。甚么时候,只要余志希找她,她便会立刻撇下他。她的时间表,是为余志希而设的。

  郑逸之生日的那天晚上,她在那家意大利餐厅预先订了一个生日蛋糕。两个人差不多吃完主菜的时候,她的手提电话响起,是余志希打来的,他想见她。

  ‘我现在没有空。’她把电话挂上了。

  ‘有朋友找你吗?’郑逸之问。

  ‘没甚么。’她说。

  可是,挂断电话之后,她又后悔了。她看着郑逸之,她喜欢他吗?她十一岁的时候是喜欢过他的,往事已经太遥远了。他坐在她面前,唾手可得;她牵挂的,却是电话那一头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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