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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具一半机会,如果是小偷,他会立刻脱逃;如果是凶手;有预谋而来,那他必定守候在某一处,在某一处等候猎物归来。

  李芝梅?他已杀了小梅,下-个必是李芝梅……

  对了,她忘丁问陈榆小梅在李家地位如何,杀了小梅可是对李芝梅的警告?

  或者除掉小梅可使目的尽快达成……



  总之,一大堆问题只待见到李芝梅本人才能分晓。

  目前要紧的事,如何安全等候李芝梅回家。

  丁蔷提气一跃,双手攀住宅外浮出的瓷砖雕刻,吃力的-步步往上爬。她打算从二楼窗户进入屋内。

  既然凶手等在屋内,听到响声后必然以为主人回来了,他会躲在屋内某一角,等候主人到手擒来。而主人的反应,势必不如大侦探之机警,她会慌慌张张直奔屋内打电话求救,或者叫醒重听的园丁一起步人屋内,最后凶手扑上来,一掌劈死两个人(倒霉的园丁)。

  所以丁蔷必须出凶手意料之外,从他万万想不到的进口入屋,来个措手不及她灵活身手拜高中时代勤学女子防身术之功,而且世代警察出身的丁蔷,经父兄顺便调教,和自己颇有兴趣学习之下,早已练成猴子般矫健不凡的功夫,于是她轻松登上二楼阳台,敲开头上小窗,她快速滑进去。

  那是间游戏房,有弹子桌和健身器材,不知道二楼究竟有几间房间,但是这里绝不像丑陋坏人可能躲藏的地方,如果是丁蔷的话,她会选择漂亮的主卧房。



  因为「暴」和「强」总会联成一起,联起来就变成强暴,就如见财就会起色,或者劫财顺便劫色,反正凶手做尽恶事,再多一件不足为奇。

  她扑倒于地上,以爬伏动作往前进。

  爬出游戏房,丁蔷心情开始沉重。她在明处,敌人在暗处,只要弄出一丝声响,她身上可能就被打成蜂窝状,最重要的是她不知道敌人带了什么武器,只要一把小小的灭音手枪,随时可置她于死地。

  她可以想象事后,陈榆又参加了另一家减肥班,然后告诉看起来武孔有力又英俊潇洒的老师说:丁蔷死了……

  她摇摇头,尽量除去心中忧虑,幸好她剪了短发,如果长发摇头的话,怕扫在地上就要弄出声响了。她继续匍匐前进,路上沉静得可以,好像进入暴风圈那般宁静又带着血腥气味,终于她停在最大的房门前……

  门虚掩着,里面透出微微光线,她肯定凶手就在里面,无可置疑地,因为看到门底下地板有些土层,证明凶手从花园里带进来的泥屑,而隐约透出光线,八成就是他带来的照明器具。

  有这么笨的凶手吗?开着乎电筒告诉别人他就在里面……

  当然有,如果她认识曾曼的话就不会怀疑了。

  自从曾曼听到尖叫声,从椅子上摔下来之后,到现在还傻愣愣坐在原地,不能动弹。

  小型手电筒摔到不远处,他保持着瞪大眼睛不知所措的样子,他曾想过立刻脱逃,可是他在二楼地方,如果直接奔下去必会和主人碰个正着,若是学习小偷精神从窗户跳下来,开什么玩笑?四公尺余的高度,不中风也要半身不遂了。

  而且那是侦探才会干的蠢事,很多侦探就是因为这样而英名殒落了。大神探应用脑力解除危机,不过曾曼脑力运转得太慢,他还在想怎么办之时,房门已被丁蔷一脚踢开了……

  她想,可能是大侦探与大笨贼遇到最困窘的情景了。

  丁蔷一脚踢开大门往前冲去,谁知道卧室里又铺了一层长毛地毯,她的脚勾到毛边,像重物坠地般往下倒……

  大侦探像个倒栽葱似扑倒在大神探的脚前。

  而大神探也非以潇洒态度幽默口吻说:欢迎光临。反而死白一张脸,眼睛瞪着比铜铃还大,惊愕看着这如天外飞来之不明物体。

  时光彷佛停止了……

  但不是如爱情小说般形容:两人相遇,电石光火接触,风云变色……而是丁蔷瞪着曾曼,曾曼瞪着丁蔷,两人心里同时想: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样?

  怎么看都不像想象中的丑恶坏人,看起来胆子比老鼠还小呢!而且膝盖拚命发抖,一副惨遭坏人追杀而躲起来的善良老百姓样子,该不会……

  他也是李家成员之一,刚才听到陈榆尖叫吓得躲在这里来。

  怎么会这样?

  一切都在计秒当中,即使刚才发呆了一下,也不过短短的时间(这是他想,从尖叫发生到现在,起码超过二十分钟之久。)她却像变魔术一样到这里来,速度未免太快了吧?(慢人想法里--快,总像变魔术。)

  她不是李芝梅,虽然他没有看过李芝梅,但是经上司形容是个矮胖女人,而面前的人又高又瘦,昏暗光线里也难辨出是男是女。

  曾曼苦思起来,是男是女?从「他」扑在地上半仰起的身高,差不多和坐着的自己一样高了,女人很少长这么高,这是机率问题,或者她是男人,反正新时代流行雌雄共体,她或他都不太重要,重要是他是谁?为什么忽然出现?难道同

  她一样目的,为了搜集证据……

  冷肃空气传来,两人清嗓子的轻微咳嗽。

  「对不起。」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两人不约而同一起向对方道歉。

  再望一眼,丁蔷深信他就是李小弟,她急着解释窘境。

  「我是陈榆的朋友,陈榆你该认识吧?李小姐的好朋友,八成也是你的好朋友,我们一起来到这里,看到两只小狗倒下去,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看他大翻白眼,她愈发着急。

  --把两只吃人狼犬说成小狗,是金刚吗?

  「没事了……」她爬起来,友善地按住他的肩膀,没想到那里垮下来。

  他急忙倒退两步。

  「妳……认识李芝梅?」

  「坦白说不认识,因为事出紧迫,所以没有先打电话再过来拜访,想不到令姊出去了,害你虚惊一场。」

  原来,他懂了。

  金刚把他当成李芝梅的弟弟了,他的胆子一下子全飞回原处。

  凡是认识李芝梅,或想探听李家的人,都会知道她没有弟弟,可见此人对李家一无所知,正似个无头苍蝇闯进来。

  八成是个侦探,侦探办案都像只无头苍蝇,哈哈……

  「刚才出了什么事?那两条狗……」

  「突然发野,我给他们吃了镇定剂。」由于惊吓过度回不了气,曾曼说出的声音非常粗哑。

  「喔……那我们真是大惊小怪了,还以为……哈哈……」想着,她张口大笑。

  他瞪着「他」的笑,在如此窘迫之际还笑出来,充分显示他的个性: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但是……他总觉得他是个女人,遇到女人时,他皮下脂肪通常会不住地发抖,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不过还有一种人,也会让他皮下脂肪发抖--侦探,哈哈……

  「妳还没有介绍妳是谁。」

  「丁蔷。」她大方地伸出手。

  他看着那只细手,很不像男人的手,白白净净地,握起来十分舒服。

  「幸会幸会……」

  她大力地摇摇他的手,震得他头昏眼花。

  「妳来这里……」

  「我是陈榆受雇来的女侦探,也是令姊的私人保镖。」

  「女」?「侦探」?他头昏得更厉害了……两种他痛极深恶的人聚集在同一场所,皮下脂肪立刻掀起一阵痉挛。

  「你怎么了?」

  「没什么。」他勉强振作精神,总不能一见到大侦探就软了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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