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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他看到一位俏丽的姑娘带着婢女经过,他十分垂涎那名女子的美貌,遂色心大起,在同伴的怂恿下,设计接近她。

  狐群狗党怂恿他支使下人当调戏女子的歹徒,自己再当那位姑娘的救命恩人,如此那位美人就非常容易到手。

  一切果如他们计划中的进行,王义理赶走不肖之徒,并受了点小伤,这伤虽然是在计划之外,但更引来女子感激外加关怀的目光。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请受小女子一拜。”



  “快请起,小事一桩,何足挂齿。”王义理连忙一脸正经地扶起眼前这位美人,心下却想着:这妞的小手可真嫩。

  姑娘娇羞地把手收回,留下一阵引人遐想的薰香。

  “小女子名唤芙蕖,乃城西郑家之女,敢问公子……”

  “在下王义理,原来姑娘是邱部侍郎郑大人之女,失敬,失敬。”

  “快别这样,如果可以,还请公子至郑府疗伤,以聊表谢意。”

  她的提议正中他下怀,真是顺利,不过还是要先假装一下。“不过……”



  “难道公子有何不便之处?”

  “这倒也不是,只不过这不会太过叨扰吗?”

  “哪的话,就请公子赏光。”

  “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

  来到郑府,郑父一听王义理曾搭救女儿,又听闻女儿如何称赞他的英勇,自是以上宾对待,全家上下都对他解除了戒心,连他在外头所有不好的名声,如花天酒地、浪荡子、摧花手……等等,郑府内没一个将之当真,只当他是救命恩人。如此盛情,还真令王义理有些良心不安,不过那也只有一点点,与他的野心比起来根本就微不足道。

  王义理为追求郑芙蕖,自此频繁地出入郑府,后来,竟如同出入自家庭院般,所有见着他的人甚至连问一声都没有。不知是郑府的人太过纯朴,亦或是王义理表现得太过正直凛然。

  王义理承认他是挺喜欢郑芙蕖的,但要他这么早就订下终身大事,说真的,他还真是不愿意,不过是逢场作戏嘛,何必太认真,现在的他只想单纯地沉浸在被爱慕的滋味里,不想负任何责任。

  但郑芙蕖却不是这么想。从王义理搭救她的那一刻起,她就认定今生非此人不嫁。聪颖的她也知道王义理还年轻,还相当贪玩,不想那么早就被婚姻束缚。但岁月不饶人,已届适婚年龄的她不想和姊姊般,因未婚夫身体状况不佳,而将婚事延宕至今仍无下文,不但落得被众人嘲笑,还得长期待在寺庙为未婚夫祈愿。而她也不愿随便屈就于任何她看不上眼的男人,如今,好不容易她找到一个符合理想的男子,她怎么可能放过他?她也怕情海生变,迟早有一天王义理对她的迷恋消退时,便会离她远去,所以她鼓起勇气,打算趁他还在身边时造就既定事实,依两家的地位,无论王义理怎么想赖也赖不掉。

  这年轻的两人,说起来还真是相配,一样旗鼓相当的自私。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郑芙蕖让他潜进房内,给了他自己的身子,两人且交换信物,发誓今生永不分离。

  有一天郑府显得特别热闹,府内张灯结彩,好似在筹办喜事,王义理不由得一惊,难道两人的事这么早就东窗事发了,他还没玩够呢!

  他拦下两名婢女,想弄个明白。

  “大小姐回来了?”

  “是啊!听说她在白马寺为未婚夫祈福,现在未婚夫身子好多了,所以就赶在出嫁前先回家里,多跟家人聚聚。”

  一见俊帅的王义理同她们问话,两名婢女便高兴得口无遮拦。

  “是啊!大小姐从去年起便至白马寺为未来的夫婿祈福,祈求他早日康复。”

  另一个婢女为讨好他急忙抢着说:“小姐与姑爷从小指腹为婚,但彼此从未见过面,只知姑爷身子骨差……”

  另一个又抢着说:“听说还差到不能人……”还好及时把“道”字咽了回去,因为这点迟疑,以致献媚的机会又让别人抢了去。

  “听说如果姑爷的身子没转坏,年底大小姐便要嫁过去冲喜,今年大小姐已经二十岁,再不嫁就遭人笑话了。”

  不甘话被打断,两名婢女拼命争夺发言权。

  “大小姐名唤菱莲,人如其名,比花还漂亮,和二小姐有得比,但大小姐大概因为常在寺庙祈祷,显得文静多了。”“还有听说姑爷姓陈,家世也相当显赫……”

  他小小一施展魅力,婢女们便全盘托出,王义理是很高兴,不过他可受不了她们的聒噪,得到想要的讯息,利用完后,他道:“你们不是要送东西?”

  “对喔!这是要送到大小姐房里的新衣,再不快点大小姐就要到了。”

  两名婢女匆匆离去时,还不忘回首频送秋波。

  王义理以迷人的微笑送走两人后,心想郑家原来还有一个旷世怨女,加上她又是美女,怎能不让她在结婚前见见世面。

  男人嘛,食色性也。

  世间太半男人皆以此种借口,原谅自己既为人就不应犯下的过错。

  在得知郑大小姐是个美人后,忍不住想先一窥美貌的王义理,躲在树丛后,这一看之下,所有事先的计划便都走了样。

  王义理深深地被郑菱莲所吸引,简直惊为天人。他第一次碰到如此令他动心的人,十七年来第一次。

  他压根儿没考虑到郑菱莲已是罗敷有夫,自己也已有郑芙蕖了,他满脑子只想到该如何亲近她、该如何才能掳获她的心。只要他要,郑菱莲的婚约随时可以取消,以他家的财富有什么办不到,但极重面子的大户人家,哪丢得起这种脸,王义理倒是想也没想过。

  在还没将郑菱莲弄到手之前,王义理是舍不得放下已经到口的肉。

  他表面上仍对郑芙蕖一如往常,甚至更加深情,但私下他则利用自己不多的长处——俊脸又多金,买通了服侍郑菱莲的婢女替他传达书信。王义理虽不学无术,不过好歹他也是出身于富贵之家,即使祖父母再怎么宠爱,基本的学术修养还是有的,尤其是从他开始对男女之事好奇之后,长期的磨练之下,情书是他唯一上得了台面的东西,所以他那狐群狗党们也常以一壶酒、一顿饭或其他不宜公开的条件,请他代为书写,听说因此上钩的姑娘还不少。

  对郑菱莲来说,她从小就生活在十分封闭的世界里;男人,她只见过与自己有血缘的近亲,如父亲、兄长等,以及在家里帮佣的一些长工们,每一个年龄都大她许多,根本无法成为幻想的对象。第一次遇到年龄相仿的异性,又长得如此英俊潇洒,书信又写得文情并茂,加上此人又如此热烈地追求自己,好像没有自己便没了活在这世上的意义,不禁令她心儿小鹿乱撞,想不动心也难。

  郑菱莲深受传统妇女教育影响,虽谨遵三从四德,但仍抵挡不了情窦初开的感觉,她满足于因背德而内疚的刺激感。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可以活得这么的快乐。

  随着王义理与郑菱莲幽会次数的增加,两人情意也愈加浓厚,原本没打算投入如此深厚情感的两人,也终究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

  这次王义理是真的动了心,也真的打算娶郑菱莲为妻,但他不知该如何对郑芙蕖开口,于是他只是消极的继续与她虚与委蛇,以自己不忍心开口伤害对方为由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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