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书中自有真我
夏树薰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 求了五百年 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席慕容
对我来说,书陪我走过许许多多的日子,我的许多观念及想法皆来自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对认定“颜如玉”与自己同为女性的我来说,上述两句中,黄金屋比较吸引人吧!
所以每个寂静的日子里,只有我、书及一些音乐。
每当我发现一个自己颇为欣赏的作者时,我便会挖出他所有的著作,挑选有趣的,一口气啃光。
也许有人说,这样的囫囵吞枣,根本不会获得任何益处,但一派优闲的我,实在不适合正襟危坐地读完一本书。
也许又有人说,只挑有兴趣的,那视野不会过于狭隘?但忠于自己癖好的我,啃没兴趣的书,不到三分钟马上见效——睡着,就如我高中时必读的三民主义,那时可真苦了我。
书,是会潜移默化的。
在我随兴翻阅的同时,我与作者时有共鸣,那共鸣深刻在我心里,从此成为我的一部分,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累积。
相信每个人在看到喜爱的字句时,皆与我有所同感吧?
这是我初次下笔,泄露出不少内心的想法。
有位作家曾说过,他觉得让人阅读自己的著作,就有如将自己赤裸裸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我也颇有这种感觉,虽然属于我的,尚不足称为著作,顶多能称之为拙作。
现在的我最需要的是各位看倌们不吝赐予的批评与指教,唯有如此,我才能不断鞭策自己,写出不令自己汗颜的文字。
可,这又好像违反了我闲散的本性。哦!不管了。
再次请各位看倌们不吝赐教。
于闷热的夏夜
楔子
“夫人,为了小少爷,求您再斟酌吧!人只要还活着总有希望,为了小少爷,求求您,快逃!”
“不,我与老爷虽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既入江湖,又何怨江湖。鹊儿,云儿就拜托你了,我只要他平安快乐地长大,不要他报仇,因为仇恨会蒙蔽一个人的心,知道吗?快走!”语毕,美妇掌力一提,将丫环鹊儿及襁褓中的孩儿送至墙外。
“云儿,娘对不起你!娘只求能永远与你爹相伴,今生与你无缘,只盼来生再续此缘。”美妇倚于墙上,串串泪珠随风飘散。
☆ ☆ ☆
一名身着青衣布衫,身形挺拔俊秀的青年,虽负伤数处,鲜红色的血液不断地染红青衣,但他脸上仍无一丝惧色,只是印堂发黑,冷汗直流。
“啊!”又有一名黑衣客飞出屋外。
“毒性应该已经发作了啊,他应该五脏六腑绞痛难耐才对,为什么还这么厉害?”其中一名黑衣客不禁喃喃自语,要不是事先放药,这时死的人恐怕是自己。
众人惧怕得裹足不前,心想反正再一会儿毒性遍及他全身,他便会七孔流血而亡,自己又何必急着送死。于是众人团团围住青衫客,却没有人敢再前进一步。
“相公!”美妇施展轻功飞跃至青衫客身旁,看着不断流出的鲜血,蛾眉不觉深锁。
“娘子,你回来做什么?我不是叫你们先走,我随后就到吗?”青衫客怒斥妻子。
“不,说什么我也不离开相公。”语气之坚决不禁令人动容。
“你……”
青衫客明了妻子眼中所表达的情意,千言万语尽在双眸中交流。
“滚!”他怒视围攻他的众人,众人顿时毛骨悚然,心生畏惧。
接着,青衫客又吐出一口鲜血。
反正毒已攻心,他将不久于人世,犯不着在这节骨眼上送上自己性命陪葬。黑衣客们忙着说服自己,且退居门外并在房子周围布满枯柴,一瞬间火势蔓延,就让他们做对亡命鸳鸯吧!
“我们终于永远都不分开了。”
熊熊火焰中,两个紧紧相拥的身影再也不分离。
☆ ☆ ☆
鹊儿没命似地逃跑,但在雪地里,一个弱女子又怀抱着婴孩,怎么跑也跑不过数名壮汉的追杀,她心里明白却怎么也想不出个办法。这时,她忽地撞倒一名小男孩,为了保护小少爷时所受的刀伤撕裂了开来,血流不止,终于再也支撑不住了。
“少爷……就拜托你了。”鹊儿把握住眼前唯一的希望,随即陷入无止境的黑暗中。
小娃儿似乎察觉到自己今后的命运,不禁嚎啕大哭了起来。
小男孩直盯着小娃儿,小娃儿也望了回去,但仍止不住哭泣。
“别哭了!我负责养你便是。”小男孩道。这时,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他赶紧找了个遮蔽处躲藏。
“人呢?”尾随而来的敌人踢翻鹊儿的身子。
“人呢?小娃儿不见了!这可怎么交代。”黑衣人急着四处寻找,但仍一无所获。
小男孩躲在黑暗狭小的缝隙中目睹这一切,一动也不动地等待黎明,而他怀中的小娃儿也很合作的不出一点声响,本来要离家出走的小男孩看向怀中小娃儿一双大眼,不禁暗叹了口气。走不了人,只好等天亮先行回家再作打算。
☆ ☆ ☆
“二少爷,您昨晚跑去哪儿了?害我急得要死。唉!少爷,您倒是说句话啊!二少爷……咦?”
“古伯,我要麻烦你一件事。”王仲将怀中之物揭示给眼前的老仆看。
“啊!这是个婴儿,你打哪儿抱来的?”
王仲把大致的情况说了一遍,“我一定要把他留下来!”语气很是坚决。
“让我想想。”过于早熟的二少爷从未执着于任何人事物,为了感谢二少爷对他的信赖,他一定要帮二少爷留住这个小娃儿,可是这可怎么办呢?他左想右想了一圈……啊!有了,就这么办。
“二少爷,您先回房歇着,这事交给我。”古伯下定决心,“二少爷,这娃儿先交给我。”啊!这娃儿真是可爱。
之后,古伯对外宣称他远房亲戚穷苦得养不起这娃儿,又可怜他一个老人孤苦无依,因此过继一个娃儿让他终养老年。在获得王家老爷夫人的同意下,这娃儿便被留了下来。
而王仲则就小娃儿雪白的肌肤及他胸前佩带的玉上所刻的字为他取名为古皓云,这命运乖舛的小娃儿从此便与他的救命恩人结下终生不解之缘。
在大宅邸中多了一个小仆人只是件小事,因此古皓云就在不引起外人注目的状况下安然长大,当然,只要他的主人不惹麻烦就没事。
浪花有意千重雪,
桃李无言一队春,
一壶酒,
一竿纶,
世上如侬有几人?
南唐·李煜渔父
第一章
“住手吧!”
“老头,别多管闲事,免得被我们打散了你那身老骨头。”
从这匪徒狼狈的样子看来,被他们抢走的小男孩大概做了非常激烈的反抗,而且看起来大概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脸上没有一丝惧色。
“让开!老头。”
“我生平最讨厌人家唤我老头,把我徒儿还来。”
小男孩冷冷地看着他,心想:我有这么倒霉吗?
这位自称是他师父的人,扮相实在教人不敢恭维,身上花花绿绿的,全身散发着放荡不羁的气息。
“老头,你活得不耐烦……”
突然,一根树枝由下往上贯穿了他的嘴,封住他尚未出口的话。
“啊!”恶人惊慌得直打哆嗦。
其中一名更吓得拿刀抵住小男孩的脖子,狂喊:“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我喜欢有礼貌的小孩,徒儿啊!叫声师父,为师的就来救你。”童笑痴连哄带骗的打算拐个徒弟。他不是想要别人养他,是不想浪费自己一身好本领,这样他可是会抱着遗憾走进棺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