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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喜欢他强势、专断的方式,虽然我明白他是真心祝福我的。以后我会找机会告诉他我的感觉,不过,不是现在,我不想破坏气氛。

  扯开缎带,我小心地拆开包装纸,露出的是酒红色的绒布面盒子。看着华丽的盒子,我犹豫了,该不会是什么珠宝首饰吧?看向他,见他仍是微笑地看着我。不多想,我将盒子打了开来,是一只手表。我见过这只表,很漂亮,我很喜欢,差点就买下了。不过我的理智战胜了欲望,因为它的价格太高了,与我这个庸庸碌碌的上班族并不相称。

  打开盒子看到手表的那一刹那,我是既开心又讶异的,为我们俩的默契、相同的眼光。不过,这一次我的理智不战而胜。我将盒子盖上,推向他。“谢谢,你的祝福我收到了,这就够了。这份礼太重,我不能做。”

  他没有说话,只是扯着笑看我。接着打开盒子将表取了出来,我还来不及反应,那只表已经躺在我的腕上了。直觉地,我想将它取下,他的手却先一步覆于其上,阻止了我。



  “别再拒绝。这不仅是生日的祝福,也是一份谢礼。”他说。

  我定定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何需谢我。

  “与你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无论是十多年前的过去,或是十多年后的今天。谢钝钝的回忆支持着初到美国的小中中,也才有今日的我,”他的手越过桌面,食指划过我的颊。“今日我回来了,来陪着你去找七色花。”

  怔怔地看他,眨眨眼,我连忙将视线调开,因为我的泪差点夺眶而出。在心中暗骂自己神经,深吸一口气,我扯出一抹笑看向他。“谢谢。”

  他不语,笑着摇了摇头。

  然后,我们开始话当年,餐桌的气氛热了起来。



  “对了,你怎么会到我们公司的?”我问他,这个问题存在已久。

  其实,我想问的是,我们公司怎么会让他这种毛头小子进来骗吃骗喝。不过,我知道千万别让男人下不了台,他们最在乎的就是面子。所以,拐个弯,我换了个说法。

  他扬起眉,扯着嘴角看我,看得我有些心虚。怎么,被识破了吗?

  “因为你。”他说。

  他的回答很简单,简单得令我头皮发麻。这三个字以前听他说过,在五年前的耶诞夜。那次,我让一个女人失恋,这次呢?我又闯了什么祸?没问,我只是看着他,等着。

  他笑了。“你紧张什么?”

  “没有啊。”我耸耸肩。

  扯扯嘴角,他慢条斯理地端起水林喝水,视线不曾离开过我。

  又来了,我瞪着他。上回,他也是这么钓我胃口的。

  放下水杯,他才对我说:“本来就打算回来找你,听说你在这公司,我就来了。”

  我仍瞪着他。狗屁不通,他以为资讯部经理的位置是他家的马桶吗?想上就上?

  他用食指戳戳我的额头,笑问:“发什么愣?”

  挥开他的手,对他的回答很不满意,我又问:“你来了,然后呢?老板见到小神童沈昱中,立刻跪地求你到公司任职?”

  “差不多。”他说,然后笑着摇摇头。“当然没这么夸张。现任总经理是我大学时的教授,陈协理则是我的学长,是他们请我回来的。”

  “哦──”原来是靠关系,走后门。我说嘛,怎么会请一个毫无经验的小毛头当经理。真相大白了,还说什么为了我,嗟!

  “你在想什么?”他敲敲我的头。“我凭的可是实力。”

  “是,我知道。”我连忙应和道,想起淑惠说的。“你会五国语言,二十五岁不到就拿到哈佛的博士学位。”

  “对。”他应得理所当然,没有谦虚,也不讶异我知道这件事。

  我又想到恺仪说的,忍不住笑了出来,告诉他:“还有,你出生的时候有只大鹏鸟在你家的屋顶盘旋;小时候在溪边看鱼儿往上游,还砍倒你爸的樱桃树。”

  扬起一道眉,他也笑了出来。

  “这是我同事说的。”我补充道。

  他煞有介事地点头。“你同事调查得很详尽。”

  “臭屁鬼。”我笑道,忘了这是什么地方,捡起盘中的一颗豆子去向他。

  他笑着闪了开,那颗豆子差点丢到他后面的客人。我吓得瞪大了眼,确定没事后,心虚地吐吐舌头。好像回到十多年前,我们整个晚上就像孩子似地嘻闹、调笑,直到用餐结束。

  在等泊车小弟为我们领车时,一个金发的西方女子来到我们面前,惊喜讶异地看着沈昱中,而后嚷着他的英文名字,扑到他的怀中。

  沈昱中先是一愣,随即笑着握住她的肩,将她推开些,看着她,叫道:“Linda!”

  Linda?好俗的名字,我在心中想道。

  她用英文叽哩呱啦地说着,似乎完全没有发现我的存在。我的英文还算不错,她所说的我完全明白。扯了一串,都是差不多的意思──她很想沈昱中,是为了沈昱中才到台湾来的,她依然爱他,她希望能重新开始……

  不懂含蓄的洋婆子,恶心!我在心中啐道。看了沈昱中一眼,突然有些怕听到他的答案,轻轻地,我朝旁边退了几步。

  这个女的就是沈昱中之前的未婚妻吗?他说过她是金发碧眼,这个女的是金发没错,但是眼睛呢?不知道,距离太远,光线不足,我看不清楚。不过,我不死心,努力地盯着她,想研究出个所以然来。所以当她吻上沈昱中的唇时,我看得一清二楚。我觉得自己的心抽了一下。

  恶心!我别开头不再看他们。才刚撇开视线,就感到手被人握住,是沈昱中。他牵着我的手来到Linda的面前,告诉她,我是他的女朋友,他所爱的人,他将与我结婚。

  他的话令我有些心跳不规则。不过,我知道,他这些话是说给她听的,不是认真的。

  Linda打量着我,然后对沈昱中嚷着,说她不相信,不相信沈昱中会弃她而选我。

  沈昱中没再多作解释,泊车小弟将他的车开来了。他又对她说了一次,他们之间结束了,并祝福她。说完,便领我上车,驾车离开。

  “怎么不说话?”在车上他问我。

  “说什么?”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傻愣愣地问道,随即又说:“哦,对了,我知道你刚才跟她说的话都不是认真的,别担心,我不会藉此要你娶我。”我半开玩笑地说。

  他斜睨了我一眼,没答腔,脸色不是很好看。我这才想到,他八成以为我的英文很烂,听不懂他们的对话,没想到失算,我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难怪他不开心了。大嘴巴,刚才别说话就没事了嘛!我斥责自己。

  “她……是你的未婚妻吗?”才刚骂完自己,仍是忍不住试探地问道。

  他没说话,也没看我,大概是没听到吧?那就算了,我想。

  “是‘前’未婚妻。”他突然开口吓了我一跳。我没忽略他强调那个‘前’字。

  那个字令我没由来地开心一些。我想,是因为那个女人条件不够,气质不佳,配不上我的童年玩伴,我开心沈昱中自己认清了这一点,没错,就是这么回事,我的心情又更好了些。

  “她已经是过去,现在我只当她是朋友,没别的。”过了一会儿他又说。

  看他一眼,我没说话。我不知道要说什么,我甚至不知道他这些话是不是对我说的,或者只是他在说服自己的自言自语。接下来的车程,我们便沈默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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