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伯父,我是诚心诚意的请求您。或许我现在是穷了一点,但我相信,凭我的能力,将来一定可以让娉娉——」
「凭你温天丞?我呸!你以为你是谁?一个T大法律系的高材生吗?你可别忘了,那可是你妈卖了祖产勉强供你读的,而且那些钱还不够,所以你才来我这儿当娉娉的家庭教师;没想到书不晓得教得如何,倒想拐我女儿,我告诉你,门都没有,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打算吗?想捡便宜,想娶个富家女,好少努力二、三十年,享受现成的?别打如意算盘了,我梁仁杰可把你看透了,你别妄想!」
「梁先生——」
「不用叫了,我告诉你,你的工作到今天为止,从今以后别想踏入我梁家一步。你若敢来诱拐我的女儿,我就叫人打断你的狗腿。还有,就算在梁家外,我也不许你找娉娉,否则也别怪我不客气。」
「梁先生,你——」
「我什么,拿去!」梁仁杰从抽屉拿出一包厚厚的钱,往温天丞的脸丢去。「这是我给你的走路费,希望你以后别再来纠缠娉娉,她是天生的千金小姐,不是你这种无名小卒可以随便摸、随便碰的。拿著钱,滚——」
温天丞愤怒到了极点,他从小就是一个自负且傲气的人,长这麽大还不曾如此被人羞辱过。他握紧了拳头,硬生生地忍下这口气,脸色转成青白,不屑于丢在地上的钱,忿忿地转身离去,但在离去之前,还是听到那不绝于耳的羞辱——
「癞虾蟆也想吃天鹅肉,也不照照自己长得什么模样,哼!」顿了一下,梁仁杰又气愤地开骂,「癞痢狗就是癞痢狗,也想和人家学风流,一点也不晓得先秤秤自己的斤两,我呸!」
对于这一幕,爸爸和温天丞都不知道,我透过游戏间的窗户,不仅将他们的行为看得一清二楚,也将对话听得明明白白。
那年,我十二岁,六月刚从国小毕业。姊姊十九岁,也从高中毕业,正打算参加大学联招。因为她的数理很差,一年前,爸爸为她请了一个T大法律系的高材生,来当她的私人家庭教师,也就是刚才被批评得一文不值、骂得狗血淋头的温天丞。
我想,我的爸爸是标准的富家子弟,他一向眼高于顶,只由门缝里看人,所以常常把人看扁了,殊不知「长江后浪推前浪,历代豪杰新人出」的道理。谁敢保证一、二十年后,情形还是会如此呢?
不过,这事暂且不谈。温天丞在被爸爸如此羞辱之后,却在第五天的夜晚又来到我家,他送我那美丽、大方却喝得醉醺醺的姊姊回来。
那天,爸爸、大妈和大哥不在家,所以只好由二哥把姊姊抱进来,我则安静地站在游戏间的窗口看,而原本平静的夜晚却在姊姊酒醉的呓语下,完全毁了。
娉娉说:「小哥,他非礼我!」
就这样,本来是英雄的人,却被当成卑鄙的狗熊。二哥叫家里的三名保镖狠狠地将他修理一顿,让他犹如一只惨遭卡车辗过的野狗,被人丢在路旁苟延残喘。
他们以为这事不会有人知道,却再次忽略了一旁安静的我。
我知道——我多管闲事了,但在当时如果真的没人救他的话,就算不死,恐怕也要内伤好几年。至于这个仇恨,也一定会没完没了。于是我当个小鸡婆,叫了我的贴身翻译兼保母,和我一起下去救人。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他的不领情,我了然于心,而我也不曾想过要他领情和感谢。我对保母做个简单的指示,她会意地将他偷偷扶进我的房间,而由于我是小孩,她是个初嫁人妇的太太,所以为了避嫌,他全身的伤势只好委由他所恨的梁家人动手为他治疗。
「哼!别假好心了,我不会领情的。我告诉你,终有一天,我一定会加倍讨回来。」温天丞怒极地威吓道。「你以为你故意装哑巴,故意装可怜,我就会放了梁家吗?不可能,我这辈……哎哟,你故意的!」
「啪」一声,温天丞将全身的怒气发泄在我脸上。
我知道,他不是故意打我的。以一个成年男子来说,把怒气发泄在一个十二岁小女生身上,他是有罪的。但因为这件事由我的亲人而起,所以我把「算了!」两字送给他,当是我给他的赔罪礼。
在他充满懊悔的表情里,我知道他是一个正人君子。所以我不计较、也不害怕地走近他,继续为他擦药,直到伤口清理、包扎完为止。从头到尾,我没开口说一句话,他也没再开口,然后我安安静静的开了门,表示请他回家。
他识相的离开,趁梁家人没有发现之前。在他走出我的房间后,我回到书桌前写了一张纸条,当他走到我的窗口下时,我将字条摺成V字型丢给他,他看到了字条,也弯身将它捡走了。不过,当时我不知道他到底看了没有。
因为后来的十二年里,我们温梁两家彼此河水不犯井水,他走他的阳关道,我们过我们的独木桥。
***
如果,你捡起这张纸条!请你把它打开……
这是一张摺成V安型纸条上的字,里面的内容是——
对不起,请原谅这一群自视甚高的梁家人,
骄傲蒙蔽了他们的眼睛,让他们看不到……
你是一位真心的好人!
梁婷婷上
这是我十二岁时写给他的字条,也是我们在十二年后重逢时,他一眼就能认出我的凭藉。
「真心的好人!」
哼!温天丞略带不屑地翻动这张跟了他十二年的纸条,不知道当初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去捡这张字条。他知道我是故意丢下去给他的,可能是希望他不要报复梁家的人,当时他心里也明明不想捡,手却这么自然的捡起来,而且一捡就保留到现在,这到底是什么心情?他真的一点也不明白。
或许他是愧疚于那一巴掌,也或许——
总之,当时的心情不可能是喜欢我的。因为他大我十岁,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一个十二岁的黄毛丫头,何况这个小丫头还是一个有自闭症倾向的小孩。
温天丞眼光不自觉地瞄向他办公室对面的小女生。
她——柯筱昭,是他唯一妹妹的女儿。十二年前,他遭到梁家的羞辱回家后,痛下决心要当一个成功的富豪,所以他向好友孔文笙的家人借了一笔钱,以他优越的数学头脑,投入股票市场,浮浮沉沉了两年,他将在股票买卖中得到的钱,全数转往美国发展。
这一去就是八年,而他的妹妹就在这之中结婚、生女,并和他的母亲在同一年去世。当时他回国处理丧事时,曾和她有过短暂的相处,但并没有太注意她。
两年前,他回到台湾有两个目的,一是事业的合伙人不断催他回来整顿公司目前的营业方针。二是回来领养妹妹的女儿。
他不知道他们柯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总之,他的妹妹死后不久,他的妹婿也不明不白的被地下钱庄的人砍死,留下他的外甥女,却没有一个亲戚愿意照顾她,她的祖父母老了又没钱,所以辗转托人联络他,希望他回国领养这个外甥女。
面对这种情形,他感到有点麻烦,因为他单身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所以虽然愿意领善,却不知该如何照顾她,尤其是一个得了自闭症的孩子。他真的没有后悔领养她,但这两年来,他却烦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