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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结束了忙碌的一天,我最想做的莫过于回宿舍泡个热水澡,吃顿热腾腾的晚餐,然后赶快倒上床梦周公去。去他的报告,去他的手术,去他的ThomasMoucler—那个混蛋实习生....一切明天再说!想到这儿我不禁加快脚步,想赶快回宿舍完成我的计划。

  我在宿舍区的路口看见倚在专门边等人的Mlies时,并没有太大的惊讶。我用原来的步伐晃到他身边;短跟皮鞋在空旷的柏油路面制造了满大的声响,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回过头来。挺拔的背影在黄昏的路灯下,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诱惑力。

  “嗨!等人?”我站定在Mlies面前,开门见山地问道。

  “对,等你。”他也直接说明了来意。



  “有事吗?”我问。

  “有,请你吃饭。”

  我考虑了两秒钟,“一定吗?如果你不坚持的话。我今天真的挺累的....”

  “噢!拜托....”Mlies发出了恳求的语调,“你总要吃饭吧?有什么比和老朋友闲话家常好好吃一顿更能让人放松呢?而且我保证绝不烦你!”Mlies一本正经地对我承诺。

  我在考虑要不要告诉他,和一个能令我心跳加快的迷人男子吃饭是不可能让我放松的—当然我没有说出口。最后我还是答应了他的邀请—本人向来是不拒绝有免费晚餐吃的机会的。

  第八节



  当车子转进我熟悉的街角时,我就知道Mlies要请我到哪儿吃饭了;Bob’s,一家典型的美式家庭餐馆,十年前篮球队吃薯条喝可乐的地方。

  我问Mlies:“怎么会想到带我到这儿吃饭?”

  “这是我们最熟悉的地方,而且绝对没有让你心烦的餐桌礼仪!”他的话让我笑了;Mlies还记得以前我向他提过我不敢在“韩渥可”的餐厅吃饭,因为搞不清那一大套仪式。虽然十年后已经练就了不少“餐桌经验”,上正式餐厅吃饭还是会令我坐立不安。

  Bobs还是没变,一样的卡座,一样的中学生集散地,一样温暖而亲切的气氛。我点了我的最爱—双层起士堡和巧克力奶昔、薯条,Mlies照旧吃他的鱼堡和可乐。

  “看来我们都没改变我们的喜好。”Mlies说。

  “记得我以前教你数学时常说的一句话吗?”我猜他一定记得,“有些事是永远都不变的!”我们同时说了出来,也同时笑了出来。这就是老朋友的好处;你们之间永远会有一种默契,一份同样的欢乐和回忆。

  食物来了,我们边吃边聊,Mlies告诉我他现在还住在他家原来的公寓—和他离婚的妹妹和三岁的外甥女,他父母三年前到佛蒙特州养老去了。他在地检处的工作,还有他打算当法官的计划。同时也透露了一些他的恋爱史—不出我所料,这个好看的家伙的“过去”是非常辉煌的,不过他“现在”没有约会的对象。我则告诉他我选择当医生的原因;我和芬十几年友谊的维持方式;我被抓到纽约的那个“主要原因”;还有我忙碌而单调的医学院生活—有一点缺乏恋爱经验。

  这是个很棒的夜晚,熟悉的话题、轻松的气氛、迷人的男伴;我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这样好好地放松、说说话了。我喜欢Mlies现在的样子,非常非常喜欢。

  在送我回宿舍的路上,Mlies突然问了我一个问题:“你知道十年前你在我眼中的样子吗?”

  “无助的中国娃娃吧?我想。”我不加思索地回答。

  “那只是一开始。后来我发现你也是个没耐性的数学天才,一个东方世界的专家,一个对纽约充满好奇和幻想的小女孩,一个视我为英雄的崇拜者,而到最后是....”

  “一个挑剔的观光客?!”我替他接了下去;很刻薄,但很贴切。

  “对,我并不是不知道你的能力、你对纽约的适应,只是我太沉迷于英雄这个角色,直到有一天那个‘观光客’告诉我,我根本没有当英雄的资格。”Mlies无奈地笑一笑,没有看我。

  “Sorry!我当时是不是太残忍了一点....”哎!年少无知。

  “嘿!别自责,那只是受创的自尊心作崇。我还得感谢你让我重新审视我自己,找到我要走的路。”

  “现在呢?你还喜欢当英雄吗?”我问他。

  “不,”他摇摇头,“我决定做回我自己,做一个我喜欢的自己。”他对我笑了笑,眼神中有成熟、世故和了然—一些比“帅”更让我无法抗拒的特质。

  “那么....我现在在你眼中是什么样子?”我大胆地问他。

  “你说呢??”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这算什么答案嘛!

  宿舍区到了,Mlies送我到门廊,该是道别的时候了。

  “今天我的表现如何?”他一只手撑在门框,把我夹在他和门之间—典型“泡马子”的姿势,我在电影里都已经看到不想看了—同时用一种很“不羁”的口气问我。

  好吧!陪他玩玩,“嗯....不错。这是个美丽的夜晚,所以,再....”

  Mlies不等我把话说完,就印下了他的道别吻,简单利落地结束,留给我一句:“再见,我再打电话给你。”丢下瘫在门口呆掉的我,开车走了。

  这个狡猾的家伙,道别吻竟然亲在我的唇上....

  当我一大早踏进诊疗室,匆匆收到芬进了产房的口信,又匆匆赶往位于下城的那家医院时,已经距我和Mlies去吃饭那天快两个礼拜了.我想大概是我自己自作多情,或许Mlies只把这对我来说不怎么寻常的相遇视作单纯的老友重逢.总之,我是不该妄想能发展出什么剧情的,所以我不介意他消失了十三天十二小时十分又零八秒,一点都不介意!

  芬是难产;当初她的医生没说错,她的骨盆太小,而宝宝太大,让她痛了整整一天。Josh从头到尾陪在她身边,好像痛得比她还厉害。我也不敢离开,怕错过我干儿子的出世,更怕芬会出什么意外。打了电话回医院和学校请假,自己也进产房去帮忙,虽然只能穿着手术衣和走廊上的Josh一样干着急。

  下午五点半,芬的儿子总算肯出来见这个世界了。还不错,三千八百公克重的胖小子,、只是累坏了他妈妈,还有他老爸和干妈。见过我干儿子后我就离开了,留给他们一家三口相聚的亲密时光。虽然自己也有接生小孩的经验,好友的生产过程还是让我莫名地感动。

  当地铁驶进哥伦比亚大学站时,我很惊讶一下车就看见Mlies焦急的脸—在他消失了差不多整个两礼拜的时候,他劈头就问我:“可以告诉我你这一整天有什么重要的事吗?”我心里有点恶毒地在幸灾乐祸。

  “你知不知道我一早就打电话要约你,结果学校、医院、宿舍全找不到人时我多担心你会出什么意外。”

  他的口气让我心软了。一班地铁刚好进站,我一时兴起,拉了 Mlies冲上车,“庆祝我干儿子出生,我请你吃饭!!”

  Mlies好象有点被吓呆了,听了好一会儿不说话。

  “你是说,你消失了一整天是因为....Fan生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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