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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双人座、团体座、单人座、禁烟区、吸烟区……分得这么细碎,就算我自己是里面的服务员,恐怕一天也要弄错好几次呢!

  “不会吧?这么大的事,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他否定了我的看法。“这丫头还没这个能耐,成天浮浮躁躁的,要她专心经营一家店,岂不比杀了她还不痛快!"

  “要不然,她就是这家店的室内设计师。”反正,我就认为她和“outofsorrow”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关系。

  “也许她只是这里的常客罢了,”他说:“你可别这么抬举她了,我都替她觉得不好意思。”



  “谁知道她葫芦里卖什么药?”他补充道,然后看了看咏芳,笑说:“不过我很肯定的是,她自己也捺不住性子瞒我们太久的,等着瞧吧!”

  我们随着她走进去,挑了一个高起的台子上的座位坐下来,正是在一个窗边。

  褐色的木制窗框夹着清澈如水的玻璃,在阳光照射下闪着晶莹的光。两边自然垂落各遮掩四分之一窗的碎花布帘是蓝色调的印花布,缝口之处并不很整齐,没有死板板的一条线,看得出是手工产品。

  咏芳领着我们坐下之后,便一溜烟地离开了,还神秘兮兮的不告知去处,只说了一下子就回来。

  我和戴忠臣只好无计可施地对看了一眼,任由她去。

  就这样,剩下我和戴忠臣大眼瞪小眼地坐在位置上,乱尴尬一通的。



  我只好把头别过去向着窗外,避免眼光交接,莫名其妙地放电或者被触电。

  戴忠臣也不打搅我,静静地把玩着桌上那个玻璃网瓶,里面插着两、三枝白桔梗。

  我之所以会不觉把眼光源向戴忠臣,完全是因为那白桔梗,打从我出院之后,这是我第二次见到这种花。

  它的花形简单,像一个小咖啡杯,花蕊清晰可见,笔直地立着。它的花梗并不像玫瑰般地直,而是自自然地斜着。弯着,生意盎然。

  第一次见到桔梗是那个陌生男子抱了一大束来,一大束的桔梗比起两三枝的桔梗更具一番美的气势——生命的气势,纯洁的气势。

  他笃定地说我会喜欢的。我也确实是如此,我甚至相信,在我失忆之前,乃至于前世,我便深深地爱着桔梗了。

  后来,我也曾试探过米瑟夫,而他全然不知道我喜欢桔梗的事,我便没有再提了。

  我很相信,那个陌生男人,对我而言不该是陌生,甚至,是极重要的人。

  “发什么呆?”戴忠臣拿了纸巾在我面前甩呀甩的。

  “很多啊,你想问哪一件?”我调皮地回答。

  “最重要的那一件。”他说。不愧是我们呱呱社的龙头,伶牙俐齿。

  “吃饭。”我给了他一个无关紧要的“官方回答”式的答案。“你要是肯借我一块钱,我现在可能已和米瑟夫在大块朵颐,而不是在这里任由你宝贝妹妹宰割了。”不免有些抱怨。

  “你真的这样想?”他怀疑地问我。

  “当然不是,”我没好气地说,然后压低了声音告诉他。“肚子饿倒是真的。”

  “那么你等一下,我去看……”话还没说完,椅子才推开,耳边已传来咏芳银铃般叮叮当当的声音。

  “来罗来罗!”她走在前面,两手各端了一份套餐,边叫着,“今天老板说要请客,亲爱的大哥,大……喔!不是,喊大姐好了,嘿!喊你大姐好不好?”

  我微笑以默示,虽然听起来老了一点,不过,总比被她喊“大嫂”来得好吧?

  我们差点没注意到她身后跟了一个高大的男人,虽然咏芳个子小小的,但我们都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了,所以,直等到她弯下腰放下手中的两盘食物,我们才赫然看见她身后的那个“庞然大物。”

  真的是“赫然看见”,对我来说。

  刹那间,我全身已冰冷,僵得动弹不得。我瞠目结舌,和“他”的瞠目结舌相对着。

  咏芳抬起头来,见到我可笑的表情,一点也不疑有他,还滔滔不绝,热烈地为我们“引荐”了起来。

  她对我说:“怎样?连你也吓到了,是不是?他是不是这世界上最帅的男人?唉呀!真不该让你见到他的,”她忽然懊恼地敲敲脑袋,说:“你看看我老哥,立刻被比下去了,这可怎么办才好?老哥,你可别怪我,我不是有意的。”

  戴忠臣一点也不以为意,“你说吧!反正我无所谓,老哥对你来说,就像老妹对我来说地不值钱,不是吗?哈!”

  “看来你还颇有自知之明的嘛!”咏芳说。然后很自然地便把手攀上“他”的肩了。

  我一怔,这一来更不知怎么反应才好,只有傻笑。

  他也尴尬地笑,咏芳在他的身边,是如此地娇小依人,如此地幸福难掩,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心里开始有一股熊熊的火烧起来了。

  它的名字叫嫉妒,叫吃醋,当然,还包括很多新创的名词,我不愿去多想。

  “他呢?叫做徐世辉,清风徐徐的徐,世界的世,光辉的辉,”咏芳用着最幸福的声音向我们介绍完,转向戴忠臣,问道:“老哥,我的国文学得还可以吧!”

  “不丢我的脸就是了。”戴忠臣回答道。

  “喂?老哥,大嫂……呃……不是……她叫什么名字?”她真的像小麻雀一样,一刻也难以安静下来。

  “范心宇。”我抢先戴忠臣一步,自我介绍。

  没想到那徐世辉却立刻接着替我分析着,“范仲淹的范,爱心的心,宇宙的宇,像宇宙那样宽阔的心,是不是?”

  话刚一出口,立刻令在场的其他三个人愕然。

  我还不是很意外,因为我知道他是认识我的,在医院那一面之缘我就知道了。我只是把握他们兄妹惊讶的时间,仔仔细细地端详着他。

  我仔仔细细地,要想起他。

  那高瘦的身躯,那清澈的眼,紧抿而放不开的唇,那不曾有朗朗笑声的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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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我这么肯定,他不曾有朗朗笑声呢?

  “世辉?”咏芳的声音打断我追溯回忆的思绪,“你……你们认识啊?看你们……你的表情好奇怪。好像……好像……一对重逢的老情人。”

  直来直往惯了咏芳,居然毫不修饰地把“老情人”三个字说了出来,还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闹了起来,“不管不管,我生气了,我吃醋了。”那表情似是认真,又像是开玩笑,教人分不清。

  “咏芳,你闹什么?”戴忠臣忙安抚她,“人家什么也没说,碍着你了吗?”

  奈何诚如戴忠臣所说的,他对她来说如同她对他来说不甚“值钱”,她哪里肯接受劝告?

  “世辉,你说!你说!”她摇晃着他的手臂,当场真闹了起来。

  从他的眼里,我看见了艰难的眼光。该怎么说呢?我们认识吗?我们不认识吗?

  一心为他解危的心情使我不觉说出了这句话。“我不认识他。”

  我用力做出很可笑的表情,说:“就像你说的,我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生,有点惊艳的感觉你懂吗?你不必那么多心啦!”说完,低头抿了一口冰柠檬茶,以消除说谎所带来的紧张情绪。

  说谎对我而言是最难过的事,我宁可因为对人端出全盘而上刀山下油锅,也不要因为隐瞒事实而求得片面的安宁。

  奈何如果我不撒谎的话,恐怕上刀山的是他,下油锅的也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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