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大全手机站 > 第8号当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5 页

 

  他不会知不会取笑。而她,也不会看到他的冷漠。

  这一百多年,这些日与夜,她也是这么的过,浮沉在一个男人的疏离之间。

  返回大宅之后,如没需要处理的公事,老板与阿精都有他们的活动。

  老板有他的小提琴。



  在一间偌大的房间中,放有一张大木台,木台上是一个又一个未着色的小提琴和木板,间中又摆放了好些强线。老板是制造小提琴的专家。

  一百年来他做了多少个?其实也不是很多,成功的只有二十五个。不成功的,怎样也有百多个,成功不成功,不是看技巧,而是看心愿。一个拥有无尽光阴的人,他的时间是廉价的,他希望用十年时间做一个琴然后毁掉,无人能够说是不应该。当然,以正常的速度,每天处理一些,一年也可以做出一个精美的琴。

  老板意图制造一个完美的小提琴,他也花上大量金钱向坊间搜罗数百年历史的古琴,古琴质料上乘,只要弦线仍然有力,所奏出来的声音会是一流的,不过当然,演奏出来的音乐美妙不美妙,还得看这副琴有没有灵魂。

  未完成的小提琴是胚胎,老板捧在手上注视着一具刚刚镶嵌完毕的小提琴,希望赋予它一个灵魂。

  他对琴作出了一个“我赋予你生命”的动作,连续做了三次。琴没变,空间没变,他亦没变。

  是的,只是一个渴望,闹着玩的。他从来只有带走一个人的灵魂的力量,没有给予的本事。



  矛盾就在此,拥有大能,然而又不是所向无敌。

  他放下了琴,造一个,好不好扔掉?

  还是拉奏一曲吧。

  老板把另一个有二百年历史的小提琴放到肩膊上,他合上眼,拉奏开始了。

  引子轻快而跳动,末几,却瞬即变为深沉。

  这是韦华第Iivaldi的四季组曲中的《冬天》。

  音调高而尖的会不会是冬天的烈风?低沉喑哑的,是当雪下得很深之时的回忆吧。急速的音调带动迫近人心的严寒,忽然之间,在凛烈之下,人的呼唤逐渐沙哑起来。最后是寂寞,狂风暴雪再寂静之后的寂寞。

  这是很男人的一节组曲,老板很喜欢拉奏这一段音律。

  阿精由自己的行宫走出来,她听见拉奏的音乐。

  她站到老板的行宫门前,听着他的拉奏,没多久后,她便替这段巴洛克时期的古典音乐谱歌词。

  她的歌词是:“傻瓜、傻瓜、傻瓜、傻瓜瓜、傻瓜瓜瓜瓜瓜……”

  她唱得不算大声,但已禁不住开始手舞足蹈,她在一阙古典音乐中出尽力拨动手手脚脚,口中哼着同样的一句歌词:“傻瓜、傻瓜、傻瓜瓜……”

  都不知是形容她抑或老板。

  忽然,拉奏声音停止,吓得她急急脚跑回自己的行宫之内。

  不,他不会听得见的。

  不过,就算他听得见又如何?是了。她苦笑一下,耸耸肩。

  阿精也喜欢音乐,但她喜欢有歌词的音乐。由人声如泣如诉唱出来的歌,可以跟住唱,可以供给发泄的歌。

  歌,不应单单只得音韵啊,一定要有情情爱爱的歌词才似样。正如人生嘛,不能够只得流流长的生命,当中,要有些情爱内容才更丰富。

  这是阿精的信念,她知道,这一定不是老板的信念。老板从来不喜欢歌词。

  阿精戴上耳筒,她在她的行宫中引吭高歌:

  你问这世界最远的地方在哪里?我将答案抛向蓝天之外落在你心底。

  如果你的爱总是逆向行驶,你说你爱我,我怎么能跟得上你?

  你问我这世界,最后的真爱在哪里?我把线索指向大海之外直达我怀里。

  如果你的心总是闭上耳朵,我说我爱你,你怎么能听得下去--

  唱得很兴奋,像大歌星那样有动作有表情,对着窗外的草原,她拳头紧握,唱着她认为与她有关的歌词,歌词中与她心事吻合的,她总唱得特别的响亮。

  好肉紧好肉紧,拳打脚踢,她由右跳到左,又由左跳到右。

  “如果你的心总是闭上耳朵,我说我爱你,你怎么能听得下去……”

  唉。疲累了,便蹲下来叹一口气。唉。

  有些时候,空间太多,老板忙于造小提琴,阿精显得无聊,便会乘搭她的私人飞机往世界各地搜罗美食,顺便shopping。

  今次,她去巴黎。

  在一流的食店中,阿精要了合桃蒜茸牛油 法国蜗牛、烤兔仔肉及野茵、香煎鹅肝,一个蜜酒烩梨,以及一支Chateau de Mallenet 95红酒。其他顾客对这位很能吃的小姐纷纷投以注目礼,她真是好胃口呀,每一碟都吃得不剩一片肉,连伴菜也一扫光,很滋味的样子,一口接一口。

  什么也不剩下,她结账,接着到另一间餐厅再吃过,她要了一个四个人份量的海鲜盘、红酒烩牛尾、墨鱼子海鲜嗜喱、蟹肉云吞龙虾汤以及一个冻柠檬梳乎里。

  同样地,她滋味的全部放进肚子里,让嘴与胃感受食物带来的丰厚与满足,每一种味道,每一种从咀嚼中得到的质感,每一口落进胃中的重量感,令她全身上下都感动起来。

  食物,是能量、是渴求、是补充、是满足。

  当她处理了所有食物之后,神圣的微笑便从脸上泛起。对了,当一切都虚幻和捉不住之时,只有填满肚里的食物才是现实。

  本来阿精仍然有意继续另找餐厅吃下去,但各店要关门了,还是明天再吃吧,先去买些喜欢的身外物。

  她要换LV的两套旅行念,另外她想送老板一个雪茄柜;去Hermes买丝巾与一款新造好的马鞍;Celine的毛衣;Chanel的珠宝,那件有星星的钻石颈链,不买起它便会想念致死;Christian Dior今季的长靴子……

  都一一运回酒店了,她躺在一堆堆物品的中央,抱住来翻滚,这样打滚了数次,又觉得好无聊,她踢走了一个纸盒,然后蹲下来叹气。

  真是什么都有了。

  挥霍无尽的金钱,狂吃也不胖的身材,青春不衰的容貌,然而,间中,偶尔,还是很有点纳闷。

  是因为惶惶无所依的心啊。吊在半空的。

  在新买的东西中扰攘一会之后,她决定出外逛,她走到一间小酒吧,要了一碟小食,以及一杯啤酒。

  漂亮如她,一定有很多人上前来搭讪,她会高高兴兴的与他们聊天,挑当中最有魅力的作较深入的交谈。他们喝酒,他们调笑,他们靠得近近的,最后,男人会抱住她,给她男人独有的温阳,给她男人的臂弯,给她男人有感觉的吻。

  她照单全收,一直以来,对于陌生男人,她也是如此。

  她长生不老,她超凡脱俗,她富甲一方。但不代表,她生活愉快,而且不寂寞。

  她好寂寞好寂寞。

  男人带她返去他的家,又或是她带男人返回酒店,都是平常而必然的事。她的世界不容许她交朋友,难道萍水相逢的人也要错过吗?才不,她把握一些她渴望的体温与怀抱。

  这一夜,阿精随一名棕色长头发的男人走到一座小酒店,男人身形很高,穿T恤牛仔裤,气质也高雅,他说他是名学生,将来要做画家与诗人。虽然巴黎太多画家与兰人,阿精也没有预感这名男人将来会有多大前途,但她还是跟他离开酒吧。

  只因为,他的背影,有点像某个人。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