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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衣房内有数百匹搜罗自世界各地的上好布料,用来给小玫造旗袍。怀旧的阴丹士林色布、印花绸、纱罗、香云纱、夏布、缎面起绒、丝、条格织物、印花棉……一匹匹搁在架上,他伸手拉下来,就如拉下一扇帘幕,在帘幕中,他穿梭为妻子作出选择。

  哪样的旗袍她穿得最美?要她华贵高傲,如上天派下来的女神。忽然,公爵又希望她神秘,神秘如宇宙最远也最美的一角,叫人盼望,但又叫人捉不到。

   他挑选了一幅镂空的黑布料,黑色的一片,全是通心的玫瑰,玫瑰的中心,暗暗地闪着一抹瓦红,然后在玫瑰的连结上,又有不显眼的深紫。这幅不错,可以造一件低领偏襟的,衬蝴蝶盘形扣,捆边用浅香捆,夹里是深紫色的丝,尽处缝上蕾丝花边,这样,镂空的黑色布料上,可以低调地透出幽深的紫色。

  公爵画纸样:前裙片、后裙片、领位,裙衩要开得高。剪出纸样、裁布,然后坐到衣车跟前,衣车发出了起劲的节奏。



  公爵是资深旗袍师傅,他从为小玫造旗袍中得到深厚的乐趣。如果一个人要有嗜好,造旗袍就是他最重要的嗜好。像这样的一件旗袍,两个晚上他便可以完工。

  这夜,他专注地在衣车前工作,享受数小时的心无旁骛,集中精神完成一件愉快的事,可以减除再多的压力。然后,他望望窗外的月亮,知道是时候了,于是停下衣车,放下完成一半的工作,继而离开这个房间,步回寝室。

  该没有错,他有经验,每次都很准时。他推开房门,脚步不愠不火,走到床前,便看见血水一片。

  小玫气如游丝,印花床单上躺有脸色煞白的她,以及她割脉自杀的左手。血水染成的形状,也如花朵。

  公爵拿来原本放在床边的丝巾,替小玫的手包扎,小玫脸上淌泪,眼神悲凄。

  公爵也没有怎么激动,只是说:“你很自私。”



  小玫流泪的眼睛更凄凉。

  公爵继续说,“你明知我不能一个人活下去。”

  小玫哽咽:“我一日不死,他一日仍可威胁你。”

  公爵说:“我不怕他。”

  小玫摇头,“我怕我自己。”

  公爵抱着她的脸来亲,他的眼眶也红了,“别傻。”

  小玫说:“你看我,已比你年老那么多,就算我今日不死,迟早有一日也会死。”

  公爵的目光坚定,望着前方,“我不会让你死。”

  小玫凄苦地说:“我不能拖累你。”

  公爵仍然是这一句:“你不能死。”

  小玫静静地落泪,然后公爵知道,是时候说了:“窗帘!谜底是窗帘!”

  小玫一听,便目瞪口呆,眼泪不再流下,她被催眠了。

  过去的日子,公爵说过汽车、电话、印刷机、芒果、美国、童年、圣诞大餐、考试、灯泡……他说过很多很多答案——谜底的答案。

  “谜底是……”

  小玫每逢听见这三个字,便不再激动。她入睡了。

  公爵把她手腕上的丝巾解下来,俯头在渗出血水的伤口上深吻。

  这一吻是长长的,像吸血僵尸亲吻着他所爱的女人那样,那个女人便在吻中被麻醉了,她半闭上眼,微微喘气,接下来,思想逐渐远去,她遗失了记忆,忘记了知觉。

  公爵放下她的手,小玫手腕上的割痕无影无踪。他轻拭唇上的血,把妻子抱往沙发上,然后便换上没有血渍的床单,床褥的表面有深浅不一的血渍,公爵考虑何时要换一张新的,通常平均每一个月便要换一张新床褥。

  铺了床单,他重新把小玫抱回床上,失去了知觉的她特别轻盈。他凝视她哭过的脸,轻轻触摸,他知道明早她醒来,就会忘记这一刻的忧伤,她甚至不会知道自己曾经自杀过,她会开开心心地做人。这个循环重复了十年——她自杀,他为她治疗伤口,然后又到了翌晚,她的情绪又再陷入低潮,再一次想死掉。

  她总说她拖累他,她总嫌自己老。公爵摇头,又用手指捏着鼻梁,他整张脸也在发酸,然后,痛哭的是他。

  “你不会拖累我,你也不老。”

  一整天,最心力交瘁是这一刻。

  再刁难的客人,再不如意的事,也及不上这一刻的苦痛。他爱她,但她总想办法离开他。

  “你很自私,你不能死。”他呜咽。

  他是属于她的,她主宰他的生命。所以,她不能死。

  她死了,他也不能活。

  她的脸那么平静,她不知道她把他伤害得有多深。

  他哭得面容扭曲,像个刚被大人遗弃的小孩,在不安全中深深地惊恐,不明白为何他依赖的人要遗弃他。

  这样一个想着离他而去的女人,他不知怎样去留住。

  他跪在她的床前,一直跪到天吐白。她自残,而他为她的自残而惩罚自己。

  恐惧每一晚也会重复,自十年前到如今,这是一个安排,有人知道,什么最能打败他。

  这时分,当铺内的人仍未苏醒。公爵的哀伤渐过,他在小玫的床前站起来,确定了小玫无大碍,便走出寝室,沿路而上,三楼一整层是他的书房。

  肉眼看有三千呎,像图书馆那样充满藏书,一本并一本,以书脊示人,亦分门别类,天文、科学、哲学、历史、文学、宗教、生物、管理、消闲……以作者的笔划或英文名字次序排列。公爵在书架前擦身而过,一直向前走,最后,他的步行突破了三千呎的规限,明明那该是最后一步,再多一步便是墙身,但只要他欢喜,他可以任意多走许多步;每走一步,书房就自动伸长,新生出来的空间,便补添了公爵未看过的书本。

  他需要知识,知识便为他增长。

  这些年来,平均每两天他就看完一本书,他步过的范围,早已超过了三千呎。四千呎?五千呎?六千呎?他没有计算出来,就是愈行愈远。他渴望知识,他亦知道,他只有不断行这条路。只有知得愈多,最后,他才会赢。

  公爵望着书架上的新书,今天,该看哪一本?这一本书说及与世上诸神沟通的方法,他拿下来翻了翻。书的主旨是,人心要正直纯正聪明,神明才会与他有感应;人要与神同一个程度,神才愿意眷顾人。另一本是一百个改造基因的可能,预言将来的人,在母体子宫内之时,就可以接受基因改造,从而培养出更优秀的人类。

  有一本谈及恐惧,公爵看到标题便被吸引着。他翻开第一页的第一句,当中说:“恐惧

  ,是最浪费力量的。”他的视线便停留在这一句之上。他知道,他要看这本书。

  正打算捧着书继续看,抬头便看见一个人由书房的正门进入,那个人动作利落轻快,开门又关门。那个人身穿剪裁一流的西装,但没有结领带,他的黑皮鞋是擦得发亮的。那个人的发型修剪得刚刚好,而最好看的是他的笑容,永远神采过人,魅力无限。

  这是一个极好看的男人,气度十足,眼神明亮含笑。他正步向公爵,用一种熟悉的神态朝他而行。

  这个男人极好看,比公爵还要好看,因为他有一种胜利的气质;而这个男人,也是公爵。

  西装公爵首先说话:“哗!又看书!” 他的表情蕴含赞扬,但公爵看上去,却察觉了他的不屑。

  公爵把书合上,他说:“最有力量的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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