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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页

 

  金耀晖来了。

  他站在房门口时,我凝望着他,禁不住有一阵子的晕眩,我差一点点就冲口而出,喊他信晖。

  阔别几年,完全洗脱了大男孩那番稚气的金耀晖,比他离开香港时更英伟更俊朗更倜傥更不群。他站着,就有种傲然屹立,不亢不卑的气氛。

  再不是小男生,而是大丈夫。



  他已经有气派了。

  耀晖没有称呼我,见了我,只呆一呆,就冲上前来紧紧地把我抱住。

  他小时候,每当有难题,或是我有委屈,我们叔嫂就紧紧地抱着,团结便是力量,只要对方的体温传送,就觉人间不是冷酷,总有人站在自己身边,为自己打气。

  如今,感觉雷同,但不一样。

  我不能控制自己,感觉到起伏的胸脯紧贴在一个成熟而壮大的男人胸膛上,像一只倦极小休的船弯进了海湾之内,已抵目的,不再启航。

  我们没有很快地分开,比一个拥抱应享有的时间长了一倍。



  然后,金耀晖放开我,他那凝视我脸庞的眼神像很多很多年前,金信晖初次约会我去舞会,当夜送我回家,跟我说再见时一样。

  那眼神清楚地告诉我,我们会发展下去,一定会,果然……

  今日,我在金耀晖的瞳眸深处捕捉到往昔曾有过的讯息,这令我遍体酥软,差一点点就要重新跌在金耀晖的怀抱里。

  “终于能见到你。”他说。

  “为什么不呢?”

  “我以为你不肯见我了?”

  “我有这么表示过么?”

  “今日,天从人愿。”

  也是天时地利人和。

  重重劫难,挥军杀敌,血战沙场,幸而不死的战士,退下来,一定会不顾一切地享受人生。

  因为他见过失败,目睹死亡,亲历劫数,他知道一有喘息的机会,就不必放过。

  战云必定随时再起,人生的斗争无有己时。

  说不定,下一次,就血染征袍,再回不来了。

  我为金家,已是筋疲力竭,情至义尽。

  金家为我呢,竟是不择手段,唯恐我不败下阵来。

  我还不解放自己的话,谁又会可怜我了。

  心理的屏障因为压抑已久的感情骤然爆发而被推倒,我意欲振翅高飞。

  当金耀晖与我在酒店那法国式露天餐厅内共进晚餐,喝掉了一瓶上好的红酒之后,我见到的他,既熟谙又依稀难认。

  我一再提醒自己,他是耀晖而非信晖。是耀晖应该更好,因为信晖曾背弃背叛过,他有方健如,他不只有我。

  “为什么不回香港去?”我问。

  “还未准备好。”耀晖答。

  “今后呢?”

  “看这几天的情况而定。”

  我笑,装作没听懂他的话。

  心上果然有着那种早已远离我而变得陌生,却又是梦寐以求的牵动。

  我需要的就是这个感觉。

  这个感觉令我知道自己仍可以成为一个有血有肉,不只有痛苦有困难也有幸福的女人。那是重要的。

  “你来侯斯顿多久?”我又问。

  “十天至两个礼拜。”

  “干什么?”

  “度假兼看朋友。”

  “你有朋友在这儿?”

  “对,她的家人也在此。”

  “探访与她的家人有关系吗?”

  “我有要紧事需要请教云妮的父亲。”

  “嗯!”我没有问下去了。

  云妮,肯定是一个好听的女孩子名字。

  “这些年,你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耀晖说。

  “你也是。”我答,“你在加州读完硕士学位之后考进了芝加哥一间金融机构任职是吗?”

  “对。芝加哥在美国其实是个仅次于纽约的金融重镇,这儿的期货交易相当活跃。我专心在这儿学习,获益良多。”

  “你若回香港去,很快就能英雄有用武之地。”

  “你是说我年届二十八岁之时,可以接管产业?”

  “你已经留意到自己的权利了。”

  “有人提我。”

  “金旭晖?”我说。

  “对。”

  “他怎么说?”

  “他问我是否打算回港去接管。”

  “你的答案呢?”

  “这几天就应该有个决定。”说这句话时,金耀晖的脸上掠过一阵的迷惘,看不出是疑虑抑或忧伤,“我在等云妮父亲给我的意见。”

  “啊,是吗?他的意见举足轻重?”

  “是的。”金耀晖说。

  “有机会让我认识你的朋友。”

  “看看吧!如果我觉得适合。”

  我没有作答。

  情况似乎不难估量。

  那云妮是金耀晖身边的一个重要人物,他们的前景维系在云妮的父亲身上,老人家要做出一些影响性的决定。

  可是,如果有云妮在,那么,我的角色又是什么?

  很自然的,金耀晖不会认为我和他需要涉及将来。

  缺乏前景,并不等于需要放弃现在。

  就是这样,金耀晖在他心上安顿了我和云妮。

  两个不同背景的女人,与他有迥异的感情关系,却同时提供给他一致的利益与享乐。

  难怪,都是金家的兄弟,思想与行为如此地同出一辙。

  我苦笑。

  金耀晖伸手过来,紧紧地握着了我的,说:

  “你想得太多了,很多时,有很多事,轮不到我们多想,就是绞尽了脑汁,也不会想得出个真相与所以然来,一切随缘就好。”

  这番话,我接受。

  “你今天才下飞机,怕是累了,明天吧,明天你去交易完那笔地皮买卖,我开车子来接你,到处逛逛。”

  就这样说定了。

  翌日到指定的律师楼去,正式签署买卖合约。我顺带提出了个小要求。

  卖出的是几百亩土地,我要求为我保留十亩,作为将来自用。

  我说:

  “侯斯顿从来都给我带来好运,我打算建筑一个小庄园,有空时来此度假,也看看伟特的好朋友。”

  买方毫无异议,顺利成交了。

  下午,金耀晖来接我。

  他见着我的一身打扮时,很呆了一呆。

  我一直是穿旗袍或是套装的女人,看来是老成的。只今天,我刻意地以轻松的装束亮相。

  穿一条牛仔裤,外罩一件白底碎花的恤衫,平底懒佬鞋,小白短袜。

  一个中年女人做这样的打扮还是有青春气息的。

  或者我祈望以此拉近我和金耀晖的距离,跟那素未谋面的云妮一见高下。

  全都是恋爱的象征。

  我竟坦然地、无愧地、放肆地享受着。

  环境造就了我现在的身分,我似是一个逃兵。

  对于一个金家寡妇的压力是遗留在香港的,没有带在身边,因此我百无禁忌。

  无疑,走在人前的我们,是相当配衬的一对。

  “十多年前,我俩处在两个年龄分界领域之内,十多岁的男孩跟二十多岁的少妇是有重大的表面与内心距离。可是,现在不。

  我知道我在享受着人们的错觉。

  太久没有试过在人前出现时被认为是有主的名花,这种身分有它的矜贵。

  “你打算到哪儿去?”金耀晖问。

  “你带我到哪儿去都成。”

  “好。我们走。”

  金耀晖很自然地就拖起我的手,双双奔跑过马路,上了他租来的汽车。

  我忽然问:

  “到我刚出卖的那半个山头去看看好不好?”

  “事不关己,己不劳心,看来干什么?”

  “不,我仍有十亩土地,留为己用。”我望了金耀晖一眼,道,“我打算建筑一座小庄园,度假用。”

  “侯斯顿的确是个好地方。”他这样答,对我的预算表示赞同。

  是不是一个隐喻?如果我们在自己的社会内不能好好地相聚,这儿的庄园会是个好地方。

  我忽然害羞起来,低下头去。

  沿途都没有再讲话。

  为什么要是金耀晖?

  如果我真是熬不下去了,不甘心为金信晖守一辈子的忠贞,也不一定挑金耀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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