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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约了一个朋友,一位中国女朋友,可是我迟到了,怕她已经离去,你有看见另一个中国女子从这儿走出去吗?”

  我摇摇头。

  “你不懂英语吗?我其实可以用粤语跟你交谈。”

  他这么一说,我才发觉,由始至终,我未曾回答过一句话。



  “都可以。"答。

  这是一句很具鼓舞性的说话,最低限度示意我愿意跟他继续交谈下去。

  “你在这儿坐了多久了?”他用流利的广东话说话,带一点点口音,益显得他稚气,却毫不讨厌。

  我看看腕上的表,答:

  “差不多二十分钟。”

  “进来时这儿没有客人?”



  “没有。在你出现之前,这儿只有我。”

  他连连点头,脸上的神情像自说自话,向自己交代似的。

  就因为他垂下了眼皮,我才敢肆意地再看清楚对方。面部的线条很柔和,以致烘托出一份纯朴善良的气质。那由面相所营造的气氛,使我想起了一个人。蒋帼眉,我那从小到大的老同学,我父亲晚年的红颜知已。

  当帼眉沉默不语,静静沉思时,模样儿的憩息温驯,就像眼前的这个人”我忍下住问:

  “她也许比你更迟?”

  对方摇摇头,说:

  “不会。我没有任何坏习惯,只有迟到,老是改不了。她刚刚相反,齐所有的缺点,只有一个长处,永不迟到。”

  跟着他长长地吁一口气,情不自禁他说:

  “我就是爱她,爱她的十俗,也爱她的一清。”

  我笑笑。

  这个大男孩一定是在外国长大的,才有这么洋鬼子的性格中国人哪会当街当巷当众向陌生人诉说恋情?

  我的好奇心其实不大,事不关己,己不劳心。本身的故事已正如一部长篇电视剧,素材大多,冲击太大,并不需要任何不相干者的故事,去充实生活,寻求刺激。

  然,我还是忍不住问:

  “她不迟到,那么就表示她不会来了,是吗?”

  对方暮地抬起头来,像被人刺了一下,痛醒过来似的。

  那双深遂的眸子,闪着泪光。

  世上还有深情吗?

  我歪着头,像欣赏一件稀世奇珍,企图看出一些紕漏来。

  他样子还真是顶落寞伤心的,被我一语道破,立即无法自欺欺人。人一旦要面对现实和真相,怕是最残酷的。我把面前的酒杯拿起来,向站在酒“巴旁边的侍役示意,请他再给我添酒。并且不期然地招呼他说:,‘要喝一杯吗?”

  他想了想,毅然决然地答:

  “好。”

  我差点失笑。那么一个大男人,表情像个未成熟的孩童,喝杯酒消愁解闷,也得费劲地思考及作出决定。

  在外国长大的孩子,喝酒跟喝蒸馏水一样多吧?他会是个例外?

  侍者把两杯威士忌斟来,他一饮而尽。

  “请再给我一杯。”他对侍者说。

  那张脸,在一刹那间就转为血红……

  “你并不能喝?”我问。

  他摇摇头。

  “喝醉了,你怎么回家去?你并不住在这酒店吧?”

  他又摇摇头。

  “醉了还是要醒过来的。醒后一样痛苦,何必?

  他的双眼已布满红丝,奇怪地问:

  “你像是过来人?”

  “一次失足,足以致命。”说着这话时,我仍微笑。

  “你的故事,看来比我的要严重。我这已不是第一次失恋,依然屡败屡战,只需要一个时期养伤!”

  我哈哈大笑。

  “你笑我?”他骇异地间。不认为我能如此残忍地取笑一个自白的伤心人。

  “不,不是单单笑你。也许……”我略略组织思想,再说:

  “也许是笑你的但白真诚与稚气。能够如此自处,只须过三、五、七个月,你又是彻头彻尾的一条好汉了!”

  “根据以往的经验,的确如此。然,”他非常认真地补充:

  “我是真要难过一段日子的,其间实在食不甘味,寝不安宁。也很辛苦!”

  “来,干这一杯!”我举举杯。“于完了你好好地回家去。”

  二人都一饮而尽。

  “我祝你早日度过难关,重见天日。”

  “你也一样。”

  “我的福分怕要比你差了。”

  “是吗?”他凝神望住我,有一点点的骇异:,‘你并不像个失意人。”

  我?

  失意人的额头上并没有凿着字。至于说以颜容惟淬,双目失神,甚而披头散发,去表现自己的落难,后果通常只有一个,就是更自暴其丑,更惹人退避三舍。

  谁个在大太阳底下干活的人没有忧伤、烦恼与创痛?都是自顾不暇,还哪来余情剩力去分担别人的苦楚。

  这年头,人们连分享至亲以外者的欢娱,也觉无谓与乏力,更逞论照应长期心境贫穷寒磣外人!

  我就更不需要任何怜悯式的支持。

  眼前的这个陌生人,年纪或不在我之下,然而,听其言语,观其行状,思想上的成熟程度,跟我是相差太远了。

  他的所谓失恋,大概只是年青人去舞会换舞伴的小玩意,跟杜青云与我之间的深仇大恨,一定是天渊之别。

  给人摈弃的感觉实在很不好受,得不到自己心爱的人物,更湍惴不安,惶惶终日,多么不幸,又一段愁难禁的日子放在我面前了。”

  他说得不是不对。然,此君还未尝试过被人设下爱情圈套,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欺骗侮辱吧?那滋味仿如吞了烈性毒药,将五脏六腑都腐蚀糜烂,痛楚渗入每一根神经,生不如死,无药可救。非一般失恋情怀可比。

  “振作一点,今日世界,没有谁都行!我竟然安慰对方。

  “同是天涯沦落人,没想到由你来给我辅导。”

  “既是曾经沧桑,言语易于引起共呜而已。”

  “太对了。”他又连连地点头,这似乎是他的惯性动作,模样儿有点像刹那间醒悟过来的乖孩子,很有一点点的可爱“我可以请你吃顿晚饭吗?”他抬起头来,相当自然地提出这个要求,眼神的诚恳,使人浑忘我们只不过是刚认识了三十分钟。

  “先生,你贵姓?”

  总得在我考虑对方的邀约之前,让我知道他的名字吧!

  他伸手抓抓头,一脸的尴尬。

  “对不起,我姓单,中文名字叫逸桐,朋友都喊我庄尼!”

  你呢?该怎么样称呼?”

  “江福慧!”

  “没有英文名?”

  “没有”“你不是在外国长大?”

  “在美国念书,通共住了八年。”

  “为什么不给自己起个英文名字,图个方便?”

  “没有什么不方便。你不喜欢称呼我江福慧,随便叫我个什么名字都成!”

  “好,就叫你玛利亚!”

  玛利亚这个名字不错,通俗得可以。

  中学时代,十个校内的女同学受洗为天主教徒,有九个都给自己取名玛利亚。

  小时候,少女的梦想是希望冰清玉洁一如圣母,长大后半以上的玛利亚宜得自己是诱人的魔鬼,实在难堪寂寞,难敌孤清!

  这玛利亚的英文名字,意识上也像福慧。谁不渴望福星拱照,福慧双修?然,到头来个个都饱经风尘,历劫沧桑。

  也许,我是悲观了一点。

  我对单逸桐说:

  “好。庄尼,我今夜就叫玛利亚。”

  刹那间,毅然决然地豁出去,我很爽快地答覆他:

  “我们到哪儿吃晚饭去?”

  “我的车子就停在外头,且先带你观光一下市容,再行一定守好不好?

  于是玛利亚上了庄尼的车子。

  风驰电掣地奔跑在多伦多市的街道上。

  那是一辆林宝坚尼。

  我不是不骇异的。

  原以为是跟个小流氓,或者极其量是海外华裔的年轻土包子消磨掉这一夜。谁知竟然大失预算,单看他座驾的派头,便要重新估计对方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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