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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原谅我。”耀华说。

  小红点了头,再抬起来,接触到对方炽热的眼神,正打算闭上眼,门外就人声鼎沸,嚷道:

  “有人没有,送家私来了?”

  那套餐桌餐椅摆好之后,耀华跟小红到楼下商场去买了家乡鸡和粟米,抱了回来,就在这新房子吃他们小两口子的第一餐晚饭。



  没有比吵嘴之后和好如初的感受更甜蜜。

  “小红,我己请妈妈替我们择好日子,好不好约你父母出来,彼此吃顿饭。”

  也是到两亲家会面的时候了。

  小红有点紧张,怕双方母亲都不是好相与的人,结果会难为了自己。然,难关总要闯过去的。

  耀华倒算买了礼物,跑到小红家里来,恭恭敬敬地邀请小红父母,说:

  “家母请世伯和伯母赏个面,大家围拢起来,吃顿晚饭。也把兄弟姊妹请在内,来个相见欢,凑一凑热闹。”



  冯家当然答应下来。

  启程赴宴的那天夜晚,小红明显地紧张。她帮忙着替小弟换衣服,把一个抽屉内的衣裤翻了出来,左左右右地察看,总觉得不顺眼。

  忽然的,小红急躁起来,骂了几句:

  “怎么你的衣裤竟没有一件光光鲜鲜的,带你出去吃饭,失礼死人!”

  小红的兄长正在缚鞋带,说:

  “怕我们失礼你呢,那就不要去好了,宁食开眉粥,莫食愁眉饭。随随便便吃饱肚,省得安乐!”

  小红立即知道自己说错了话,鼓着双腮,一时间不知如何应付。

  她的沉默,并没有把家里头的紧张气氛缓和下来。

  父亲已经立即说:

  “一点都不假,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还未过问,就先嫌弃起自己的家人来。”

  “小红,你别以为快将是麦家的人,就对娘家亲属不卖帐,我这做母亲的真要认真地说你几句了。将来嫁出去,家姑的脾气不易受,那时候才晓得跑回娘家来哭诉,就知道谁才是真心站在你的一边了。”小红的妈煞有介事地教训起女儿来。个个似乎都在凑热闹,趁她说错半句话,就打落水狗,事必要她乐极生悲。

  有了上次的教训,小红承忍住脾气,不作声。否则先弄得家人不高兴,坚拒赴宴,怎么好呢,再下来,又会把一口乌气转喷到麦耀华,甚至麦家的身上,那还得了,可一不可再,再闯这次祸,就未必会如上次的幸运了。

  这口气只好忍了。

  然,人是往往不会因为对方退让,就放过生事的。通常反会变本加厉,得寸进尺。

  小红的大哥就是一例。

  一看风头火势,发觉父母都帮到自己这一面来,便更乘机撒野,说:

  “君子不食嗟来之食,我不去了,你们去吧!”

  此言一出,父母的脸色更不好看。父亲干脆把穿到一半的袜子脱出来,掷到鞋面上去。母亲呢?使劲地把手袋抛向梳化,跟着整个人跌坐在上面,把脸望向窗外。其余弟妹,都抱着看好戏的心情,或倚在墙角,或蹲坐在凳子上,托着腮,看小红如何收拾残局。

  小红的眼泪正在眼眶内打滚,很辛苦,很辛苦才把它们生吞到肚子里去。

  她微微昂起头,环望着这间斗室。

  无法不苦笑了。

  她是第一个可以脱离这个家,跑到外头去另闯天地,成家立室的。

  这无疑是一项进步,说得坦率一点,她是这家里头第一个作出突破,脱离狭窄的环境,有本事往外头世界吸一口新鲜空气的人。于是,有人妒恨了,有人将不得志的情意结发泄到她身上去。小红心里狠狠地想,大哥被女朋友抛弃,母亲说是该女子嫌他穷。

  是不是人穷志短?就是因为兄长那种小家子气的性格把人家吓跑了。

  那女孩子的选择是对的。也许,小红跟在大机构的行政大员身边办事良久,至少训练到自己的涵养与胸襟,晓得辨别美丑,兄长这种酸溜溜、不开扬、不大方、没远见、没风度的表现,怎么可能吸引异性?

  总是现实的问题。男人不得志,象父亲、象兄长,就会出现一副落泊的形相、猥琐的行止,完全没有办法。越是形容惨淡,器量狭窄,就越没法子发达。越没法子发达呢,唉,不用形容下去了吧!

  小红忽然想起麦耀华来,别看他是个普通人家出身的人,就是因为有志气出来闯天下,做小生意,人都出落得比长兄得体。

  一想起未婚夫,就立即觉醒到,今儿个晚上的相亲大会,总不能这样子就拉倒作废,如何向麦家交代?

  好歹把闷气强忍,赔个笑脸,美言几句,但求息事宁人。反正,说句老实话,自己的前途比他们好,再受气也不过是一个短时期而已。当然,对于父母兄长所付予的压力,小红是失望,以致于反感的。

  只不过,自己也算行走江湖几年,知道好汉不吃眼亏的道理,也就不必去计较了。小红跑到兄长跟前去,讲了几句好话,又正式向父母道歉,一场风波才算平息,大伙儿赴相亲的晚宴去。

  麦家在一家三流的中国酒楼,摆了一席,也没有要个房间,只在酒楼的大厅一角,霸了一个较静的位置,点的菜更是普通之极。

  席间,两亲家都客客气气的,毫不亲热,更缺诚意。

  麦耀华连连给未来丈母娘添菜,冯母说:

  “我吃得不多,你别客气。”

  “是菜粗了,亲家们不赏面。”麦母如此说。

  “我们根本就是普通人家,给我点了鲍参翅肚也吃不惯吧!”

  这算不算间接怪责对方点的菜没有贵价货呢?真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

  何其不幸,耀华的母亲是个极端敏感的人。她年轻即守寡,把儿子及女儿养大成人,心里就有一份挥之不去,且毫不自觉的占有欲信念油然而生,以致于根深蒂固。儿子要娶妻了,要搬到新居去自立门户了,她的心早已灰冷,对于一总令儿子远离她的有关人等,都痛恨得牙痒痒。

  对于今晚,她老早唧咕,在耀华跟前不知说了多少次:

  “你现今既要创业,又要置家,所有的积蓄都一下子用光,相亲只不过是例行公事,倒不如以饮茶方式聚一聚就算了。”

  还是麦耀华坚持:

  “也不差那几百块钱了吧,一生人只有一次。”

  “常言有道:山大斩埋有柴。同样的道理,处处节俭,就是一条大数。我看一请了,就得一家大小请在一起,我们家只两个人,就要包起一围台。”

  “妈!”麦耀华负气地喊了一声。

  麦母随即举起手来,说:

  “好了,好了。再讲下去,母子就要反面了,人还未进我们麦家的门,就为媳妇而破坏与儿子的感情,太划不来。”

  原来相亲前,两家人都各自有难以言喻的争执与苦衷。见了面,言语之间有一些合不来,真是其来有自,无可避免。

  麦母对冯母他们那几句刺骨的话,立即还以颜色,说:

  “也不是怕你吃不惯鲍参翅肚的问题,老实说,孝敬岳父岳母是应该的。只不过,我们耀华是个心急人,事必要又创业又娶妻,齐齐办,手上的资金就缺了。我也不明白他年纪轻轻的,如何会这么着急成亲?先打好事业基础的男人,何患无妻?说句老实话,两小口子结了婚,立即一大堆儿女的生下来,只吃两餐,都会要掉老命,更莫说要把儿子装扮得出色、供书教学了。如果节育的话,那又何必急急结婚了?亲家也是过来人,你说我是否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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