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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管他是let’sgo,还是letitgo,中国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吗?既来之,则安之。至于过去——就letitgo吧!

  可是……真的有可能抛开过去的一切吗?

  而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

   ***



  阿曼达,一个来自英国的女子,远渡重洋来到台湾,不为工作也不为访东,她的目的教人玩味,正如她的背景——她是贵族后裔,父亲至今仍承袭着公爵之名,而她的母亲却是个居无定所的吉普赛女郎。

  贵族爱上平民,多么老套的爱情剧码啊。

  阿曼达的父亲不能兔俗的遭到家族反对,甚至一向疼爱父亲至极的曾祖母,放话要取消父亲的继承权,但父亲却搬出爵邸以示他的决心。他和母亲一起在乡间过着朴拙的生活。或许因为是爱情的滋润,从小过惯优渥生活的父亲并不以为苦。一年后,他们生下了阿曼达,一家三口过着不与人争的平凡日子,直到伦敦爵邸传来曾祖母过世的消息。

  曾祖母毕竟是爱父亲的,她还是将继承权交还给父亲。于是,父亲带着她们母女一起回到伦敦。回到伦敦后,母亲的身份仍然不为家族所接受,而父亲又投入家族企业的经营,无暇顾及母亲的感受,她过得很不快乐,常常一个人独自流泪。最后,母亲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在一天夜里,她悄悄地走了,离开了她的丈夫与女儿,回去与族人过着流浪的生活。

  就这样,父亲一个大男人将阿曼达扶养长大。阿曼达一天天的长大,她继承了父亲的才气与母亲的美貌,出落成一个标致的姑娘。

  她有张精致小巧的脸蛋,五官自然也是漂亮的,一双深邃如爱尔兰宽阔草原的绿眸,挺直而微翘的鼻子,使她看起来拥有着孩稚的天真;她的唇不点而红,下巴很优雅却又带着倔强的味道,肌肤剔透赛雪,还有一头遗传自母亲的黑色长发,直垂腰间。



  除了来自于贵族家庭所陶冶出来优越气质,阿曼达几乎长得和她母亲一个模样,而这样的美丽却成为家族的一个禁忌,因为她不纯正的血统。

  虽然拥有了父亲全部的爱,但阿曼达仍然恨透了母亲的不告而别,因为她的母亲,她成了贵族社会的一个笑柄。

  她永远永远都会记得在她十七岁那年,在她初次的社交舞会上,那些贵妇们躲在扇子后对她指指点点:

  “天哪,这可怜的小东西是吉普赛人的小孩呢。”

  “哦,听说吉普赛人会偷小孩呢。”

  “哼,我看不只是偷小孩,他们的女人专偷男人的心呢。”

  “可不是,瞧,普斯公爵不是被迷得团团转,最后那个没心的吉普赛女人还不是离开了他和他们的小孩。”

  “我们最好也看紧自己的儿子,免得被这小狐狸给拐走了。”

  接着,她们吃吃的笑了起来,看她的眼神充满鄙夷。

  她们的话语一字不漏地传进阿曼达耳朵,阿曼达虽然气愤,却仍然孤傲的挺直身子。

  对这些贵族而言,吉普赛女郎是一朵艳丽的“恶之花”,如浪荡的卡门、如施笃姆笔下的酒店小歌女,如……她的母亲。她或许无法选择自己的血缘,却不能抛弃自己仅有的尊严。

  笑吧,尽管笑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后悔。她心中暗暗许下承诺。

  她不只一次问父亲:“您恨母亲吗?”

  父亲却笑笑的反问她:“你想知道自己名字的由来吗?”

  原来,她的名字“阿曼达”在拉丁文中有着“值得爱的”意义,这是公爵父亲对母亲的爱恋与纵容。虽然,她的离开带给他很大的伤害,但如果让一朵艳丽的野花移植到不适合她生长的温室里,与其看她凋零枯萎,他宁愿放弃拥有,归还给属于她的大地。所以,他选择让母亲自由,一个人孤独终生。

  父亲原谅了母亲,但阿曼达并没有,她对母亲的恨已经根深柢固。她努力让自己成为上流社会的淑女,不让其他家族成员有借口笑话她的出身。她成功了,年纪轻轻就被推选为慈善会的主持人,同时是每个宴会的必邀对象,她已经是上流社会的活跃分子了。但是,她却变得更不快乐,她的心变得很空虚,整个人空空荡荡的,不知为什么而笑。更绝望的是,她终究是遗传了母亲的流浪因子。

  上流社会的教条就像致命的绳子勒住她的脖子,令她快喘不过气,终于,她还是步上母亲的路,离开了父亲,离开了英国。

  来到台北后,阿曼达报名了T大的普通华语课程,并在一场混乱中,与顾之洁、凌凡、阮袭人这三名女人成为室友,还误打误撞地有了一份电台工作,专门介绍西洋音乐。

  很快地,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阿曼达的中文也进步很快,除了无法敏捷的读写外,一般的会话已经可以运用自如。

  在这段日子里,阿曼达行事低调犹如隐士,和班上其他的外国人没什么交集。她不是没交到朋友,她有三个对她很关心的室友,只是她总会刻意的与人保持距离,不让人接近,也不接近他人。尽管她有着美丽的外表,不乏追求者,但她的冷淡与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让不少人吃了闭门羹。独来独往的性子,更是让人为她取了个“冰山美人”的称号。久而久之,冰山美人的名号在T大不陉远走,几乎每个T大人都知道有她这号人物。

  甚至,他们都在打赌,看哪个人能先追走她。

  阿曼达根本不理会那些幼稚的游戏,她是个成熟的女人,她的经验恐怕比这些毛头小子还要丰富、精彩。虽然,她甜美的外表及不足一百六十公分的娇小个子,使她看起来像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总予人视觉上的错觉。

  不过,即使如此,她的冷漠非但没让人打退堂鼓,反而视之为一种挑战。

   ***

  一群男孩在篮球场打球,旁边围观了一大群人,而且大部分是女孩儿,她们的目光焦点也只有一个人——宋沐星。

  三分清秀加上七分自负,显眼的一百八十公分的身材,无疑的,他是漂亮的,是吸引人的,是擦身而过时会忍不住想回头再看一眼的男孩。

  他是宋沐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是男篮校队的顶尖高手。精湛的球技,潇洒的身影,漂亮的左一挑篮,利落的右一闪身,像是滑着最优雅的舞步。懒洋洋的眼神,黑豹般的敏捷,每个动作都像是电影里特别剪辑出来的精彩镜头,随着他审动的身影,整个球场都跟着沸腾起来。

  瞧,他现在像风一般的从敌方身侧闪过,“刷”一声,只见他单手扣篮,又是一次漂亮的得分,在场女孩们又是尖叫又是拍手叫好。

  宋沐星转过身子,他一手拂过汗湿的乱发,褐色的脸庞,有着狂放的自傲,黑眸里射出深沉逗人的光采。他毫不吝啬的对特地来替他站台的女球迷大送飞吻,自然又引来一群尖叫。

  “一群疯子。”他慢跑返回防守,一面对好友纪维中说。

  “Crazyforyou,man。”纪维中笑着说。

  “哈。”宋沐星眼里写着嘲讽。“杀了我吧。”

  这个大男孩自负的让人想扁他一顿。

  其实,称宋沐星为大男孩可说是侮辱了他。他二十五岁了,在四年制大学里,可以说是高龄学生。他长得不错,浓眉大眼,五官深邃而醒目,身材挺拔而有力,说话幽默不失风趣,非常受女生的欢迎。尤其,当他凌乱着一头浓发扬头而笑;或用着那双又黑又亮又深邃的眼睛看着人时,总会露出他不自知的一丝稚气,而女人就是爱死他那副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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