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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罢了罢了!还是她的织田信长最帅了,不会背叛她。将帐簿收进包包里,顺便拿出一本《织田信长传》——她怎么看都看不厌烦的偶像史传。

  不过,俗语有云:“人若衰,种的瓜都会生菜瓜”,才走没几步路、看没几行字,就撞到一堵肉墙,害她活活吻上铅字。

  正想大声骂人,一解心中郁闷,却直觉天突然暗了下来,这堵墙的影子将她整个身于罩在里面,想必影子的主人不会矮到哪里去。好吧——她认了!她绝对有打不过人家的自信,所以还是道歉了事吧!

  向后退了一步,说声抱歉后立即向右跨一步打算绕过去,偏偏那道墙向右移,再度挡住她去路。



  林凌芬不动声色、头也不抬一下,又向左移,而那道墙又恰恰好挡在她面前。

  这默契也太好了吧!不过她可是会理睬,她就不叫林凌芬。行!墙不转她姑娘人转总可以吧!她转身往回走,那堵墙比她还快,硬是堵在她面前。

  OK——实验证明:这堵墙是冲着她来的!既然人家找上门了,她总不能不理不睬嘛!是不?抬起头看向来人,首先人眼的是一口黑人先生都该汗颜的白牙,然后才是略白的肤色及特殊的绿眼珠。

  绿眼珠!?全校也只有一号人物有这种颜色的瞳孔,哈!了不起!想她一个小民竟能撞上全校的热门人物,真是三生有幸啊!

  平凡!刁斯贵打量眼前他即将要泡的对象只得到这个结论。要高不高、说矮不矮;要说她瘦也不是,用“胖”这个字又太夸张,长相又不具特色!他头一回看到一个女孩子家的身材外貌可以用“中庸”两字形容!这样子的女孩会不好追上手吗?哈!他赢定了!

  这个家伙作在她面前只是为了让她欣赏他那口白牙吗?林凌芬好生疑惑。他不去善尽花花公子的职责,堵在她面前干嘛?



  “我说——”半晌,她决定先开口。“眼前这位‘吊’先生‘死鬼’同学,不知您挡住小女子的去路有何贵事?您学识渊博,应该听过‘好狗不挡路’这句名言吧!”言下之意是有屁快放、没事滚远点!

  哇!他还没开始行动,她就先赏他一顿排头吃!刁斯贵不是听不懂人家话里的意思,只是这种“欲擒故纵”的招式只适合美女用;像她这种长相的——还是别用的好,省得吓跑有心的人。要知道会看上她的人不会好到哪里去的!而他——是为了赌,可不是有心人。

  “喂!你怎么还不走?是有事找我吗?”会有事吗?她跟他应该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吧!一个天南。一个地北。

  还用这招!唉!真是不自量力的女孩!不过他大人有大量,面对女性,不管老少高矮胖瘦,是绅士的就该有礼貌;更何况,他必须追上她并打个火辣辣的“啵’才行呢!

  刁斯贵潇洒地甩动头一下,透露出平常水准的帅劲和贵气,面对这种故意装成冰山的女孩,第一次见面只需用眼神稍稍放一下电,并以一定频率的低沉声音说话,就能融掉那层假冰膜了。

  “林凌芬同学——”

  “不好意思!”林凌芬突然打断他,挺不悦地脱了他一眼。“你可以叫我林同学,林小姐或阿芬,就是别叫我林凌芬或凌芬。”她的人生之所以那么郁卒,就是被名字所害!林凌芬……一个“零”就已经很惨了,她老爸还给她两个零!凌芬、凌芬——害她收入呈现“零分”状态,一路长黑!

  看吧!他都还没说完话,人家就已经要他别叫得那么生疏了,哈!他有三个月不用洗衣服了!

  “那我叫你小芬好吗?”他乘机进一步。

  “随你。嘴巴长在你身上,只要别连名带姓或叫我名字就行了。”

  “那你也别叫我中文名字。而且我姓刁不姓吊,是斯文高贵的斯贵,不是死鬼。”他也有他的禁忌。“我的外文名字是蓝提斯,叫我提斯就行了。”林凌芬会知道他的名字他并不惊讶,毕竟他太有名了!只是他不喜欢有人叫他中文名字。

  林凌芬微皱眉头。“当‘吊死鬼’就已经够惨了,你还要“烂’到被人‘踢死’?造孽太深也用不着这样赎罪吧?太残暴了。”

  刁斯贵瞳孔放大直瞪着她,绿眸里带的不再是电而是震惊!她她她——这样“转译”他的名字……

  如果林凌芬会去在意他人的神色那才有鬼呢!右手食指中指并拢含在嘴里,吹了声口哨,将在天空中高唱“我是只太阳鸟,飞就飞、叫就叫……”的“吃饭”叫了下来,让它停在自己肩上,便绕过刁斯贵走了。

  前后有一分钟之久,刁斯贵处于惊愕中无法苏醒,直到一道黑影从空中落下,停在林凌芬的肩膀,他才回复过来,但脑子还无法有效地正常运作,让林凌芬能全身而退。

  他茫然看向渐远的背影——

  那个女孩……是女的吗?他很怀疑。

  西元一五四六年,天文十五年……信长在古渡城行元服礼,命名为织田三郎信长

  林凌芬整个脑子全占满了织田信长行礼的景况,头埋进史传里,从教室中慢慢地走出去。

  赫!眼前的铅字突然被一大片红的绿的玩意给盖住,直觉反应地将书阅上夹在腋下,向后退一步要看清方才碰到的红红绿绿是什么东西。

  玫瑰花!?

  她抬头一看——昨天的白牙和绿眼珠再度映人眼里。

  巧合吗?昨天撞到他的人,今天碰上他的花,见鬼啦!

  绕过他往前门的方向走去,偏他大步一跨又挡在门口,一如昨天的情况。

  冲着她来的!林凌芬瞥了四周一眼,很好!今天的围观人潮相当汹涌,真是可恶!她不喜欢引人注目,平常也不是会引人注目的那型,可偏偏一个本来就引人注意的家伙正对她做出如此明显的怪异举动,连带她也得引人注目,真是混帐!他想当珍禽异兽供人参观是他家的事,犯不着拖她下水吧!无聊!

  尽管内心气得昏天暗地,她表面还是平静无波,拜织田信长多年的蒸陶,让她学会不把真正的情绪写在脸上。

  “你找谁,我可以帮你看看她在不在教室里?”她气态平稳地说着,一副不认识他的样子。

  “找你。”刁斯贵摆出最好看的笑容,他一向清楚唇角上扬几度最能勾引女孩子的芳心。

  果然!林凌芳听到身后大小不一的惊叹——来自教室内的女同学。

  对喀!春天快到了!万物发情的好时节。

  刁斯贵优雅地耙梳头发一下,帅气地将玫瑰花放在林凌芬手上,更引来周围女孩的低语。

  了不起!林凌芬太佩服这只“吊死鬼”了!前后两天不到,他已经彻底败坏她的名节了;不用仔细去听,她也猜得出四周交头接耳的人在说些什么。

  “小芬——’他亲呢地叫着她,听见周围倒抽口气的声音,心中得意万分。“你愿意和我共进午餐吗?”虽是问句,但很明显会得到肯定的答覆,有哪个女孩子不愿和他约会的,哈!

  林凌芬诡异地看着他,老天!这人真是恶心!做作得让她起鸡皮疙瘩。

  她紧抿着唇,露出一抹不耐烦的笑容,索性拉个离她最近的女孩,将花丢给她。

  “这只孔雀约你去吃饭。”

  丢下这句话后,她大小姐立刻拍拍屁股走人,她可没那个闲工夫去斗一只发情中的孔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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