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晨雨指着旁边大楼。他看了看挑眉,要笑不笑的审视她——
这丫头会逛百货公司?不太可能。
“哪一层?”问的仔细。
斐公子开始当起保护小女孩的监护人?女模特儿不信。
“诚品。”莫晨雨看到女模特儿怀着敌意的眼神扫视她。
“别念太多书,小心变书呆子。”冷冷的讥意,自性感的双唇吐出。
习惯了,莫晨雨不以为意,她挥手道再见:“我赶公车。”
“顺路,我送你。”斐毅冷霸气的拉住她。
她试图反对他的提议:“你的跑车是两人座的。”她看看他身旁的美女。
斐毅冷走到马路边,拦了辆计程车。女模特儿惊讶、生气,却没有抱怨,只是火辣辣的搂住他,掠夺他的吻后,上车离去。
刻意表演离别式的亲吻给她看?或,习惯的道别方式?
银白色跑车,在夜里驰骋。
莫晨雨最喜欢中山北路往天母路上这段,两边全是绿荫茂盛的行道树。
新鲜空气,盈满全身。
斐毅冷沉默,她也只望着两旁呼啸而过的景致。
她从不因为没有话题困窘,太多的话语她消化不良。
她喜欢思绪的流动胜过话语的交流。
语言,可以虚伪,可以谄媚,可以下流。
然思绪,真诚无欺。尽管掩饰自我,却无法欺骗自我。
他打开音响,竟是她迎新会上唱的“SilentAllTheYears”。
极度的放松,她跟着哼起来,悠悠嗓音在夜里施咒。
“迎新会,第几名?”他想到那个想整她的比赛。
“第一名。”她不当一回事的说,没有自豪,没有高兴,只是叙述一段事实。名次对她没什么意义,她在乎的是过程,结果只是结束的象征。
斐毅冷又冷笑起来,活该那些无聊的人自讨没趣。
不懂他为什么冷笑,她喜欢两人间静谧的氛围。
“很喜欢这首歌?”瞧她唱得投入,平时看不出情绪的平淡声音如画夏的蝉呜,撼人燃烧。
“独白的歌词,在简单的旋律里发挥极致,牵绊相同想法的听众。”她是很感动没错,相似的情景在她十五年多的人生里一遍遍重演。
而沉默,像是她的影子。
从几岁开始她话少得令人忧心?她自己都忘了。
而他呢?同为歌词里的情绪感动吗?
“你怪的时候很怪,正常时又很正常。”意兴阑珊的嘲讽不改。
这是恭维呜?莫晨雨不这么认为。由他高兴吧!
第三章
念朱利亚高中的第二年,莫晨雨的存款簿里已有上百万。也不是十分节俭,更不是刻意存钱,但每个月的开销费加来加去,就是很难超过一万元。
她很少买衣服,要求的是舒适,路边摊她也不介意。没买过首饰项链,惟一花最多的就是满屋子一柜一柜的书籍。
最奢侈的消费,就是一次买回一整套史努比的漫画书;还上网站,从国外订购英文原文跟这只小猎犬相关的书籍回来读。
说不上疯狂的史努比迷,不过就是喜欢漫画里简单又深刻的童言童语。史努比小猎犬有无边的想象力,有时候是开飞机的英雄,有时候成了写小说的作家;还有,心地善良的查理布朗;而总是拖着一条毛巾的奈勒斯,跟她小时候还蛮像的。莫晨雨不太迷恋东西事物,可一旦爱上,就执迷。
今晚是邵雁萍的生日,她不能到书店晃晃再回家了。
先去买礼物吧!离学校最近的就是那家蒂芬妮。花了她截至目前最大笔消费,买一只五万块闪闪生辉的钻石戒指。
回到家门口,发现斐毅冷刚买的红色法拉利跑车也在,这倒是新鲜事。他不爱出席这种家庭聚会,嫌无聊。
一进门,斐敬就笑说:“晨雨,等你吃饭呢!”
环视大厅,大家都在餐桌上就位,她坐下,发现斐毅冷身旁坐着一位女伴。连打量一下那位新女伴外表的动作都省去,她把礼物递给邵雁萍:“生日快乐!”
反正斐毅冷身旁的女人个个脸蛋美丽身材佳,也说不出别的了。之前,那些数不清的佳丽,莫晨雨根本记不得长相。人的记忆力,果然不堪存取太多事情。
妙龄女郎拿出礼物,倾身向前:“雁萍,生日快乐!这是我和毅冷的心意。”
邵雁萍臭着脸收下那礼物,她对斐毅冷所有的女朋友都是这副天字号的脸,又臭又噘着嘴。
“怎么,生日还心情不好?”妙龄女郎似乎知道什么,艳红的唇微勾着笑。
斐敬看出她在闹脾气。“雁萍,对客人要有礼貌。”
他也知道雁萍喜欢斐毅冷,所以交代儿子一定要回来替雁萍庆生。人呢,是准时回来了;礼物,也带到了;他的第N个女朋友,更是一道带回来。
气得邵雁萍从俊男美女手牵手进门后就绷着脸,活似被欠了几千万。
吊儿啷当的跷着二郎腿,斐毅冷不吭声,诡计得逞的笑意邪邪扬在嘴边。
相当冷的场面,莫晨雨低头吃饭。
再两天,十一月二十四日就是她的生日,大家都忙,没问,以为还久得很,只知道邵雁萍每年都这个时候过生日。
她也不说,忘了这事。贵重的礼物嘛,钻石、黄金,她都用不着。
生日,就是长了一岁,一年过去了。她不觉得需要庆祝什么。
“等会儿大家一起去唱歌。”邵雁玲拉拉姐姐的手。“我们好久没唱通宵。”
斐敬看看邵琴,她点头。斐毅冷拥着妙龄女郎,不置可否的耸肩。
“OK!大家一同去。”老爷子宣布。
只有一个人还没表示意见。
莫晨雨低着头小声说:“我星期天有钢琴比赛,要练习。”
“太可惜了,不过比赛重要。”斐敬很尊重她的决定。
晚饭后,一行人出门。
莫晨雨上楼,打开房门,发现床上躺着一只超大size的史努比。
谁送的?应该是没人记得她的生日呀?
床旁边留了纸条,斐毅冷龙飞凤舞的字迹——
这么大的人竟喜欢这只蠢狗。
字里行间又是那种嘲弄语气,可她不在意的抱着玩偶,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太出乎意料了!每晚和女友作乐的他,会记得送她礼物?
靠近他五公尺内的女人都会迷上他!这句话有如咒语,再次重击她的思绪。
那晚他柔湿的双唇,她一回想就跌入梦境。
甩甩头,不去想那些无解的问题。她走进隔壁的练琴间,这里有她安心的气流,不受打扰的桃花源。
她和她的钢琴,一生不可能分开。
一个人的夜里,她翻开琴谱,有首曲子好久没演过了——德布希的棕发少女。
那样温柔干净的调子,传达的讯息也是同样含蓄。
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吗?她反复弹着,不知道几遍。
直到脚步声出现,一股熟悉的古龙水味道,是他?
身上混着化不开的酒气,他与她同坐在琴椅上。
“结束了?”莫晨雨看看手表,才十一点。
“我先回来。”身子微微靠住她肩膀,不知是不是喝太多?
莫晨雨不解,为何提早回来?他的女伴也回去了?
“不舒服吗?”莫晨雨想他可能喝太多了。
“没有。你继续弹,很好听。”他的声音含糊。
“谢谢你的礼物。”她没忘记床上的那只史努比。
“帮雁萍买礼物时看到的。一只特大的蠢狗,适合你。”他损人向来不挑时辰,这么浪漫的气氛里,依然杀出重围。
莫晨雨不多想,他送的礼物,她都很高兴,即使她最爱的小猎犬被人骂做蠢狗。真惨!无法替它申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