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陪你逛!」
唔!她就说葛瑞奇今天有古怪,以往的他可是不屑到这种贫民阶级的路边摊来,今天居然一反常态要陪她逛街,可见他的心事很严重。
「你有心事?」她眯眼瞅著他。
「没有,你多心了。」这女人的直觉可真准。
「葛少爷,我认识你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你的心事全写在脸上。」她边说边拐了他一记。
葛瑞奇倚在一边的墙上,陷入沉思。
她若无其事的走进一家帽子专卖店。「有话就直说,你不是会把心事放在心里的人,也没有你解决不了的事情,不是吗?」她拿起一顶鸭舌帽试了试。
他双臂插进裤袋内,低著头踩著地板上的地垫。
「喂!你这样憋著不会很难过吗?」这恐怕是葛瑞奇憋呼话憋得最久的一次了。
他忽然冒出一句话,「你会等我吗?」
「嘎?」沈依蝶将手中试戴的帽子放回原处,挑眉不解的盯著他。
葛瑞奇泄气的甩手猛击自己大腿一下,捂唇转过身。「没事……当我没说……这里好闷,我们出去吧!」
沈依蝶不悦地睨他一眼。她已经有点生气了,他明明有事,为什么还要瞒著她呢?
「好啊!」她率先走出专卖店,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丢下话,「你如果觉得我是一个无法托付心事的人,那你现在就可以回去了,我可以自己逛,不需要你勉强陪我。」随即她飞快的离开他的视线。
葛瑞奇低啐了声,懊恼泄气地追了上去。「我再两礼拜就要走了!」他在她背后喊出。
走?沈依蝶疑惑的停下脚步,心底开始有个不好的预感。
他追上来抱住她,沉重的说出,「毕业典礼一结束,我就要到美国。」
「美国?你不是常去吗?」她忽然发觉自己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
「这一去可能……」
沈依蝶心里有谱了。他这一去,代表他们之间可能因此结束。
顿时,她觉得有一颗沉重的大石头狠狠往心窝上压,沉重得让她无法呼吸。
「我这一去,可能……可能有四、五年不能回来。」葛瑞奇沉痛的道出。
沈依蝶心里也清楚得很,像葛瑞奇这种家大业大的继承人,家人势必早已为他安排一条康庄大道,就等著他一步一步迈向前,出国留学也只是这条康庄大道上的一个小小必经过程。
只是……她明知道这是无法抗拒的安排,但她却难过得几乎要昏厥过去,却还一迳地装傻,「你说什么?我怎么都听不懂。」
葛瑞奇松开她,屈指敲了她光洁的额头一记。「别跟我装傻!你心里很清楚。」
「喂!很痛呢!」她揉著发疼的额头娇嗲抱怨。
「你听懂我的话了,对不对?」
「哇!瑞奇,你看!那边有拍大头贴的店铺耶!我们一起去拍好不好?」说完,她就拉著他往聚集不少情侣的店面走去。
「依蝶!」葛瑞奇心里急了,他怕沈依蝶没听清楚他说的话,但要他再说一遍,他真的鼓不起那个勇气。
「瑞奇,你大概不知道吧!人家现在当下的情侣啊或是好友之类的都流行拍大头贴呢!然后可以把它贴在行动电话上或是皮包上,反正只要是随身用品,你想贴哪里就贴哪里,超々一尢的呢!」她强颜欢笑的说。
「小蝶!」
沈依蝶根本不敢转头看葛瑞奇,她怕一看见他,她强压抑在眼眶里的泪水就会不争气的涌出。
对于他的叫唤她充耳不闻。「我们两个现在是男女朋友对吧!但我们好像从没有合照过……我们……一起去拍大头贴……你说好不好……」
葛瑞奇看见她偷偷拭去眼角泪水的动作,知道她并不是没把他的话听进去,而是一五一十的全听见了,她是不想让他觉得愧对她,所以才故意强颜欢笑。
他心疼的拉她进怀中,心疼的吻著她的秀发。既然这样,他怎能辜负她的好意呢?
他立即恢复以往狂妄自大的口吻,「傻瓜!拍这种东西做什么?跟个白痴一样!不过……既然你想当傻瓜,那本少爷就牺牲一点,陪你当一次傻瓜,拍一张好了!」
「什么一张?一张哪够啊!你这只塑胶鸡!」
「什么塑胶鸡啊?喂!我们两个才差两岁而已,代沟应该还没那么深吧?我怎么没听过什么塑胶鸡?」葛瑞奇一头雾水的说。
沈依蝶白他一眼。「人家那个铁公鸡啊!都还可以资源回收卖些钱……但是塑胶鸡不但无法资源回收,还卖不了钱呢!」
瞬间,葛瑞奇的脸上仿佛多了三条黑线。「你的意思是说我很小气,榨不出钱来罗!你好像忘了本少爷的身价可是无以计算的,会在乎多拍一张的这种小钱吗?骂我是塑胶鸡,你分明是看不起我!」
沈依蝶眉开眼笑的用力点头。
「好!那我们就进去拍,让你拍个够!拍到你求饶为止!」换他用力拉她冲进拍大头贴的店家。
「先说好喔!你每一张都要陪我拍喔!」沈依蝶挑了台没人排队的机器。
「行!快一点!要摆什么怪异姿势呢……」葛瑞奇将方才在柜台换的零钱投进机器。
她狠狠的拉著他的脸颊,挤出一个鬼脸对著镜头,「像这样!来!笑一个……」
第十章
三年后
如愿的考上国立大学的沈依蝶,每天除了上课,其余时间便是到一家外商公司当钟点职员。
今天她照往常的时间下班。今天她要早点回去,教授要的专题报告她还没完成呢!再不快一点恐怕会来不及交,到时候暑假她就得重修这一科,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等公车的时候,惹她厌烦的声音又传来了。
「依蝶,你还没走啊?」
又是公司那位同事洪绍刚,他还真不死心呢!她已经拒绝了他一百零八次的邀约了,真是名符其实的打不死的苍蝇!
隐下脸上那抹不悦,她换上甜美笑容。「我在等公车呢!前辈。」
「跟你说过几次了,别一直『前辈、前辈』的叫我,这样太生疏了!」
「不行!这样叫才有礼貌。」
「我车子停在前面,我开车载你回家。」
「前辈,不用了,我搭公车就可以了。」
「你别客气啊!跟我上车吧!」他热络拍拍她的肩膀。
就在他的咸猪手搭上沈依蝶的肩膀时,一记宛如来自地狱的阴沉嗓音从背后传来。
「喂!小子,要把小姐之前,先去探听一下对方是否有个难惹的男朋友!」
在洪绍刚还来不及看清楚之前,便被人狠狠地摔了出去。
惨绝人寰的叫声吓坏了一群急著下班的人,纷纷惊骇的看著忽然飞出去的男子。
沈依蝶回头查看究竟,「怎么回事……」
她不可思议的瞠大眸子,看著飞出去的洪绍刚。
几乎是同一时间,遥远又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她忍不住翻翻白眼,「糟了!」历史又重演了,她忧心的瞄了瞄四周受到惊吓人群的神情。
「臭家伙!你敢把本少爷的女朋友!活得不耐烦了吗?」葛瑞奇又一记飞拳,打得洪绍刚晕头转向的。
沈依蝶当下脸青了泰半,双手叉腰,不顾形象地大喊,「葛瑞奇,你给我住手!」
听到亲爱女朋友出声,葛瑞奇才不情愿的停下暴力行为,喘口大气,横了不知死活的情敌一眼。
「下次要把美眉,先去探听好!」从他身上瞬间进发出冷冽寒意,让人不寒而栗。
沈依蝶同情的看著瘫软在地上的洪绍刚。唉!算他运气不好。她揉揉发疼的太阳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