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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仲摩不做二想,立刻拿起钥匙,抱着他,到了最近的忠孝医院急诊室。

  医生表示邵昕磊得了盲肠炎,必须立刻开刀,不过要有家属同意才行。城仲摩立刻通知正在上班的卓少筠,她随即在十分钟内赶到医院。

  手术进行得很快、很顺利,不到一个钟头就结束了。回到家里,卓少筠才整个人放松了。

  “别紧张,这小手术几乎每个人都会碰到!”



  城仲摩把邵昕磊安置在房间后,又到厨房倒了杯水给卓少筠。

  卓少筠颤抖着手接了过来,体内的恐惧一时之间还是没有办法抑止。

  “我好害怕,他从来就没生过什么重病。真的,我怕死了,我以为我会失去他。天哪!还好有你在家,不然小磊一个人痛苦的时候,连我这个做妈的也不能在他身旁。”

  “别这么自责,你只赋予他生命的权利,其它一切就不是你所能掌控的,况且我刚才也说过了,这是很平常的事,别把它看得大严重。”

  慌乱中的卓少筠显得更无助了,由今天这整件事看来,城仲摩处理得很好,她已不再将他视为一个普通大学生,而是一个男人。

  她倚靠在他厚实的肩膀上,心里确确实实地安定了下来。听着城仲摩浑厚的声音自胸腔传出,她才真正感觉到,女人实在需要有个肩膀可依靠,有个臂弯可停泊。



  “对不起,今天,你的肩膀请借我用用!”随着城仲摩心跳的脉动,她的情绪也渐趋于缓和。

  城仲摩没说什么,只是左手揽着她的肩,轻轻地安抚着她。

  淡淡的紫罗兰花香飘进城仲摩鼻里,身旁的卓少筠看起来是那么疲惫,纤嫩细滑的手臂在城仲摩粗糙的手掌下更显光滑。

  这是多娇嫩的肌肤啊!他暗忖。

  洁白的肌肤让人感觉不出那是一个生过孩子,且年龄二十八岁的女人该有的。城仲摩想着。

  他又想到同班女同学中,能像卓少筠一样拥有这弹指可破的肌肤者,几乎没有,大多数都有青春痘在脸上。

  卓少筠睡着了,头从他肩上滑到胸前,即使是这样不舒服的姿势她也没动,可见得她真是累坏了。

  城仲摩把她抱回房间,未在她房里逗留就出来了。

  折腾了一晚上,时间已经是十一点了,他其实可以回去的,但他没有走,他决定守在这里当他们今晚的守护神。

  他二度翻开梭罗的《湖滨散记》,很快地他又融入其中,但这次没有人再打扰他。

  ※ ※ ※ ※ ※

  自从发生邵昕磊盲肠炎事件后,卓少筠对城仲摩的印象彻底改观了,她不再限制邵昕磊的行动,对城仲摩的态度更是大幅度的扭转。

  “仲摩,才一个月没见,怎么人好像变胖了?”其实他的身材一点没变,但飞扬总爱调侃他。

  “有吗?大概是生活太安逸了吧!对了!最近在忙什么?怎么很少看到你?”城仲摩不怀好意地看着飞扬,脸上的笑容让人觉得有点“邪”。

  “没什么,还不就迎新吗?你知道的嘛!”飞扬避开他的眼神。

  “是吗?”他用那种不以为然的表情看着飞扬。

  “好吧!我告诉你,我正在追一个中文系的女孩。白薇,你听说过吗?学校的游泳队,中文系的才女,还是期刊的主笔。”飞扬向他炫耀着,好像良己已经追上她了。

  不料,城仲摩却摇摇头。

  “什么?你竟然没听说过?算了,你要是听说过我才真该惊讶!这样吧!改天我介绍你们认识。”

  飞扬潇洒地说着,但心里深怕白薇会喜欢上城仲摩,这不是不可能的,至少想透过飞扬来认识城仲摩的女人太多了,只是他无心于此,否则,飞扬相信,没有一个女人能逃离他的手掌。

  城仲摩跟飞扬摆摆手,说他没有兴趣。不一会儿,他告诉飞扬,说他要去上课了。

  “你下午不是都没课了吗?”飞扬叫住他问。

  “我去听学长的课,数理哲学,听说顶难的。要不要一道去?”

  他热心地邀飞扬,飞扬摇摇头,哲学已经够教他受的了,现在再加上“数理”二字,他想他是疯了才会去旁听。

  飞扬很佩服城仲摩,永远都是那么有活力,求知对他来说是件快乐的事,反观自己,却正好相反。

  踏上斜坡,飞扬准备往图书馆去,准备他的期中报告。

  “飞扬!”

  远处,他听见有人在叫他,是白薇。飞扬很高兴地朝她走去。

  “白薇,没课啊!”

  “是啊!你呢?很忙吧!听说你们系的课都很重?”

  听到她如此关心自己,飞扬很高兴,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

  “刚才那个是你同学啊,我觉得好眼熟!”白薇突然插进来这一句,虽然很奇怪,但飞扬还是照实回答:

  “他是我的死党,城仲摩。怎么,你认识?”

  其实到现在,飞扬仍然不清楚城仲摩为什么会那么红!他从不参加校内社团,甚至连班上活动他都不参加。据飞扬所知,他不是在教室上课,就是在小阿姨家工作,另外一个地方则是“央图”——中央图书馆。

  因此,飞扬找不出他出名的原因。不过自己并不嫉妒他,甚至,他还以有城仲摩这个好友为荣。

  “城仲摩?我知道了,他就是那个台湾省高中组作文比赛第一名的城仲摩。我还记得那年的题目是《谦受益,满招损》。”

  白薇兴奋地告诉飞扬,原来那一年的比赛她也参加了,当年她才高二,作品只得了佳作。听她这么一说,飞扬对城仲摩的佩服又加深一层了。

  难怪他受人注目,原来他散发出来的气息就叫人为之赞叹。这便是城仲摩的魅力所在。

  ※ ※ ※ ※ ※

  星期天,城仲摩原本要去卓少筠家,临出门前才接到卓少筠的一通电话,要他不用去了,她放特休。

  如此,城仲摩才能悠闲地待在家中。其实,说闲也不闲,因为他平常经常投稿到报社,有时是新诗,有时是篇小品文,因此,今天对他来说是爬格子再好不过的日子;当然也顺便赚些生活费。

  在他简陋的四方室中,没有所谓的书桌和床。四块榻榻米刚好占满了整个房间,再没有多余的空间了,因此,他的一切活动就都在这四个榻榻米上。

  而在中央有一个矮桌,这平时是他看书、写作的地方,偶尔也充当饭桌,除此之外,在房间四周布满了教科书,从小学到大学的书,一应俱全,他收拾得很整齐。

  至于平常看的闲书,则少得可怜,偶尔存了一笔钱他才可能奢侈地买一、两本,大部分的书,他都是在图书馆看完的。

  因此,图书馆可以说是他第二个家。一度,在他高中时代,他把建中的藏书都阅读完了,这件事还曾经轰动一时。所以,对他来说,各大小图书馆都可算是他个人的书柜。

  门铃响了,外面的人吼着,说是找他的。

  “哇!难得,星期天没出去玩!怎么知道我在家?”会来找城仲摩的,数也数得出来。

  “我打电话到小阿姨家才知道你今天不用去上班。一个人在家多无聊!走,带你去个地方。”飞扬兴奋地拉着他。

  “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先卖个关子。

  载着他,飞扬骑着他的“野狼”,顺忠孝东路而行,他带城仲摩到国父纪念馆。

  “带我来这儿?”他眉毛挑高。

  “少罗嗦!我知道你天天来这儿,但今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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