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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毕,他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够了,太恶心了!这太超过我这正常人的容忍范围了。」

  「妳居然这样对待妳的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她开始装傻。



  「刚才那个恋母症的男人呀!啧啧,这是妳的眼光吗?这种型的婆婆会参加你们每次的约会,以后结婚了,她还会每天晚上进来帮你们盖棉被。」

  凌芬听了心有戚戚焉,至今仍心有余悸。想到张伯母高八度的声音,还有那张了又合、合了又张的嘴,她不禁打个冷颤,猛一摇头,试图挥去那印象。

  「明天不会再遇到那种人了。」

  「明天?」

  「对,我还要再去相亲一次,你快走吧!」

  「喂,妳过河拆桥得也太快了吧?最起码也应该送我回家和请我喝一杯咖啡吧!」



  凌芬递给他两百元。「唔,一百五十元是出租车钱,麦当劳一杯咖啡是30元,剩下的算我赏给你的好了,不用谢我了。」

  他习惯性地将手搭在她的肩上。「我说咱们好歹也认识十几年了,就算妳不看在这么多年来,我照顾妳的分上,好歹也该为我接风、洗尘吧!妳看看我,一下飞机就飞也似地来到妳身边,连东西都还没有吃,而妳居然在相亲吃大餐,现在又这样子打发我,实在是太伤我的心了。」

  凌芬动了侧隐之心。「好啦!别讲得那么可怜,请你吃一顿,行了吧!」

  他立刻精神大振。「那我要吃龙虾、鲍鱼、鱼子酱」

  见她威胁似地瞇了瞇眼睛,他马上改口。「其实我比较喜欢吃蚵仔煎和牛肉面。」

  她噗吓一笑,也扬起了嘴角,一扫刚才那场相亲的不舒服。虽然有时觉得这家伙很讨厌,但和他在一起却有着说不出的轻松和自在 o

  第五章

  一大早,廖至伟就提着早餐在她家楼下出现了。她睁着惺怯的睡眼开斗让他进来后,她就继续蒙头大睡,一直睡到中午。在这段时间内,他又发挥了他的老习惯,将她的家里打扫了一下。

  因为这几年来,宋家和廖家的两老越处越好,简直比亲人还亲。在用力地、努力地凑合他们两人「送作堆」不成后,四人也想开了。这种事就留给廖至伟自己去操心好了,反正他们两人孽缘天注定,跑也跑不掉。所以四人提早退休后,就结伴到处去游山玩水了。他们玩得不亦乐乎,留在台湾的时间倒是变得越来越少了。偶尔匆匆来去就为了看看老朋友、然后见见儿女。

  而偏偏宋凌芬对家事的能力是属于低能的程度,但是她总是振振有词地说:「屋里脏,是因为我要节省更多的时间致力于文学事业。」

  廖至伟只评她一句话—— 「懒!」

  所以,只要他待在她家里,看到她屋里的乱,他就会受不了地开始东擦西刷,久了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而她呢?就煮一杯咖啡稿赏他。

  「咱家父母现在又在哪里了?」

  廖至伟满意地环视屋里几近洁白如新的瓷砖,以及一尘不染的家具,然后问了正在吃午餐的宋凌芬。

  「上周他们打电话说要去西藏看晒大佛。」

  「宋叔他们还常打电话给妳,我老爸、老妈像是不管我的死活了,三、五个月也没有一通消息。」他抱怨道。

  「廖叔和阿姨说你又饿不死,他们问我圣诞节时,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去过。」

  凌芬口咬着土司,口齿不清地说。

  「嘿,对妳都比对我还亲,我真怀疑我是不是他们亲生的。」

  「阿姨也常常这么讲。她说生你的时候痛了三天三夜,像是便秘很久终于拉出了一坨。本来她真怕她生的是一个怪胎,看你长得像一只猴子,后来他们也就认了。就算不是亲生的,也养你那么多年,就当你是他们亲生的好了。」

  宋凌芬的身边传来廖至伟模糊的低咒声。

  宋凌芬也懒得理他了,吃完饭后又开始埋头在计算机前面。廖至伟打扫完了之后,就开始玩电动游戏和看影片。一直到黄昏时,宋凌芬伸了伸懒腰,开始准备今晚相亲的行头。她穿著一身典雅秀气的粉嫩套装,并开始描绘眼影。

  「啧啧,女人化妆根本像是在涂墙嘛!」

  凌芬不搭理他,专心地依照杂志所教的,将眼影化成自然的晕染效果。最出色的化妆就是化了三个小时,但看不出有化过。

  「瞧瞧妳!先把坑洞的地方补起来,再刮平,然后看颜色有没有均匀,最后再上色、涂漆 o 」

  「你闭嘴啦!没人会拿你当哑巴!」

  「现代化妆品真是太进步了,居然可以把一个 」

  宋凌芬递给他一个白眼球多过黑眼球的目光后,他笑嘻嘻地接口。「大美女装扮成一个绝世大美女。」

  「你不去上班,今天怎么一整天都在我家里闲晃?」

  「我才刚出差回来,当然得休息个几天了。」

  她仔细地涂上口红后,又上了一层唇油,这才满意地笑了。

  「看来真是闪闪动人,粉嫩、粉嫩得很好吃哪!那我就献上我少男纯情的嘴唇,让我咬妳一口吧!」

  她不客气地用皮包挡住了他嘟过来的嘴。「非礼勿碰,你懂不懂呀!」

  「妳秀色可餐,让人按捺不住。」

  她白了他一眼,但他依然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妳真的又要相亲了?」他的眉又高高地挑起了,用力地强调了「又」这个字

  她有些不满意地看着镜中的自己,皮肤好象有些黑了。最近出外曝晒太久了,

  防晒工作没有做好。哇!还有一个斑出现了。

  「凌……芬……」他慢慢地拖长音调。

  「是呀!那又怎样?」

  他的表情带着更多的古怪,她清楚地知道他想到了昨晚的那个恋母症的男人。

  「这次曼英打包票,说他绝对是个超优质的男人,是她老哥的同学。再说他请的是法国大餐耶,不吃白不吃。」

  他不满地咕哝了一声。「又是陆曼英!她认识他是不是?可以帮他作保证吗?」

  「她没见过,是她老哥保证的,这人大概不会差到哪里去。」

  「妳不知道女人之间存在着竞争吗?超优质的男人早被外面像食人鱼的女人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哪输得到妳!」

  她挥一挥手制止了他的长篇大论。「行了!你别再散布你的歪理邪说了,要不是你一直纠缠我,我的男朋友不知道排到几号去了,哪会像现在一样要相亲。」

  他模糊地嘀咕了一声。

  「你快走,我要洒盐去邪!」她在他身后的地板开始洒盐了,嘴里念念有词地说 :「霉神快走、快快走!别人金山银山吃不完,我家青菜萝卜隔夜饭 」

  他气得往她的脑袋敲了好几声爆栗。

  她终于把自己打理得很满意后,打算去赴约了。但她身边却多了一个跟班。

  「怪了!廖至伟,你跟过来干么?」

  「好歹我们也是认识了十几年的交惰,应该关心一下妳的终身大事。凭我一个男人的眼光,可以帮妳鉴定一下这家伙好不好。」至伟厚着脸皮说。

  「拜托!哪有你这种菲力浦强力灯泡啊!」

  「那有什么不好?可以点亮黑暗,帮妳看得更清楚。再说若那家伙不好,还可以帮妳打发掉他 o 」

  她虽然觉得不乐意,但他像橡皮糖似地甩也用不开,又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让人也生不了他的气。她只好无奈地让他跟了。

  「你啊,爱哭搁爱对路!」她用台语喃咕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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