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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下意识地要挣脱他的手。但平常她一扯就让他哀哀叫的力道,现在的他竟是文风不动,稳稳地揽着她。她感觉不妙地瞪着他,他又要干么了?

  「啊!廖至伟。」

  廖至伟在学校是个风云人物,即使在人才济济的台北第一男生高中,他也是最拔尖的。他虽年轻,但早就经于各种计算机建置了,有很多公司企业和校园里计算机各种疑难杂症都是他负责的。想不到,想不到他竟是这个小佳人的男朋友,他忍不住黯然。

  「学长,谢谢你照顾凌芬了。不过,以后就不劳你费心了。」



  就算是一个瞎子也可以感觉到他眼里的占有欲,赵文清匆匆地告别,狼狈地离开。

  「廖 --至--伟,你到底什么意思!」掰不下他抓得死紧的手,她火大地一拳击过去。

  他轻松地抓住她的手,眼里有着怒意。「那家伙是干么的?」

  「什么家伙不家伙的,他是你学长,他帮我们做网站建置的指导。」

  「找他?」他不屑地嗤鼻。「干么不找我?我保证让妳们出国比赛都能得名。「找你?哼!那你不弄得天翻地覆的才怪,更何况你不是要出国了?」

  「嘿,妳们那种小儿,我不用两、三天就可以搞定了。」



  「至伟、阿芬,你们要谈就进来谈吧!」宋姨喊着。

  她这才发现两人姿势怪异地站在巷子里,廖至伟冲着宋姨一笑后,就揽着她进屋了。

  「喂,放开你的手!」

  「不放!这样挺舒服的,妳的身高让我放着刚好。」

  「你真讨厌!」凌芬火大地一拳捶向他,满意地看着他因吃痛而松手。

  「哇,宋姨,妳看妳女儿好凶喔 ! 」他开始不平地告状。

  「阿芬啊,妳这女孩子怎么这么粗鲁。」宋姨连忙心疼地看着至伟。「至伟要不要紧?」

  「哼,他活该!」

  「宋姨,妳看看凌芬给我打的,明天一定瘀青了。」

  「我这里有专治酸痛的药膏,等会儿让阿芬帮你揉揉。」宋姨已翻箱倒篮地开始找了。「怪了,上次你宋叔到大陆买的,怎么找不到了?」

  「拜托,他一身铜筋铁骨的,我那花拳绣腿的能把他打成重伤吗?如果这样就受伤了,他也未免太脆弱了!」

  他仍一手揉着胸膛,一边因疼痛而拧着脸。「小姐,妳太低估妳的拳力了!妳那一拳重如泰山,最少有重量级拳手的威力,我这铜筋铁骨的男子汉还能握得住,别的男人只怕要送医急救了。」

  「胡说八道!」

  有第二天的网站建置小组里,赵文清没有来,来的却是廖至伟。当他笑嘻嘻地说:「各位,赵学长身体不适,以后他不来了,之后就由我来负责指导各位,我保证在我的指导之下,各位绝对可以得奖。」

  凌芬以她对至伟的了解,只怕赵文清不知是为了什么原因才退让给他的。

  「喂,你不是要去美国吗?」

  「我想了想还是家乡的面线比汉堡好吃、台湾的女生比阿逗仔好看、台湾的台风和地震比波士顿的阳光更合我的口味。」

  「什么!你不去了?」

  他居然放弃那么好的一个机会,那是全台湾数千数万个学生所精选出来的,就为了这么莫名其妙的理由!

  「我现在不想去,以后大有去的机会,麻省理工学院也不见得是最好的。」

  「大哥,你把世界一流的学府讲得好象是你家开的,高兴去随时都可以去。」

  他哈哈大笑。「我想去念的时候自然都可以去。」

  「喂,你讲这话对我的刺激也太大了吧!」

  凌芬心里清楚他说的是事实,虽然她自己的成绩和聪明才智在别人看来是很优异的,但和他却还有一大段的差距。他是天才型的,学习对他而言一直都是不费吹灰之力,即使他只花一点点的心力,而他的成绩一直都是最顶尖的。

  「妳怎么很失望的样子?我去了,谁帮妳修理脚踏车、还有计算机?再说,没有我,妳们这比赛可玩不下去!」

  「拜托,没人求你帮忙。」

  廖至伟活泼爱闹,显然比赵文清受欢迎。他很快地得到这群小女生的爱慕了,活泼漂亮的纪倩第一个来问她。「凌芬,那廖至伟有没有女朋友?」

  「那家伙没有女朋友。怎么会有人看得上他?」

  纪倩像看怪物似的看她。「凌芬,廖至伟很棒耶!他的名字很响亮,连大学都

  有很多人知道他。而且他又高又帅,又活泼又风趣,有他当男朋友那多风光。」

  「他?哈!路边随便一个人都比他好,他又厚脸皮又讨人厌!」

  「咦,妳欣赏男人的眼光真怪!现在有好多人喜欢他呢,我得先下手为强!」

  在凌芬还来不及消化他受人欢迎这个消息时,文静的于婕文红着脸期期艾艾地问她。

  「凌……凌芬妳和和廖至伟很熟吗?」

  今天是怎么搞的?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她强忍住抬头看太阳方向的冲动。

  「还算熟吧!」

  「那那他是妳男朋友吗?」

  「喔!不是、不是,我没有那么倒霉,我们只能算是很熟的朋友。」她的头摇得像博浪鼓一样。

  于婕文白皙的脸上抹上一层喜悦。「那 那妳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吗?」

  凭良心谱,她喜欢秀气的于婕文更甚于纪倩,所以她认真地想了又想。

  「唔不知道,没有听他讲过。」

  「那那可不可以帮我问问看?」她的脸上染上嫣红,不好意思地垂下了头。

  「这……」凌芬一向不爱蹚这种浑水,所以不免迟疑了。

  「我请妳吃欧式自助餐,那是我爸爸开的一家餐厅,很好吃喔。」

  「好,我帮妳问问。」

  没办法,她一向受不了食物的诱惑。喔,不是!是受不了别人的请求,所以当天晚上他们一起走回家时,她问了他。「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妳居然问我这种问题。」他抬头看了看已经要西沉的太阳。

  「你回答就是了。」

  「唔……我想想」他摸了摸下巴后,打量了她一下。「要眼如绿豆、鼻孔朝天、一个大饼脸,然后身体肿得抱不起来,力大如牛的那一种。」

  她皱了皱眉。「那是人吗?」

  「对,她不是人,她是小怪物。」

  「你认真点好不好?这关系到我的食物。」

  「食物?」他瞇了瞇眼睛后,提高了音量。「宋凌芬,妳居然为了一顿饭把我给卖了! 」

  当他连名带姓地叫她时,通常表示他开始冒火了。

  「真难听,我只是传达一下意见而已。」

  「哼,无聊!」

  第一次,他一路板着脸、一言不发地送她回家。

  隔天,不知他有意还是无意,在小组里,他故意对她亲昵得不得了,动不动就摸摸她;不然就恶心至极地对她说 ..「芬,我这样讲,妳懂吗?」

  「芬,我妈说晚上煮妳爱吃的红烧排骨要妳一定要来,还有买了一些衣服要给妳穿。」

  「芬,妳的脸有点红,发烧了吗?要多休息,不然我会很担心。」

  就这样,在一群敌意的目光中,结束了可怕的一天。在这时,她哀悼已经吃不到的欧式自助餐,还有让她深切地了解到女性友谊的薄弱,唉 ....

  「喂,别苦着脸,我请妳去吃饭。」

  「吃什么?」她仍不甘地嘟着嘴。

  「欧式自助餐,五星级的,我让妳吃到吐,吃到走不出去!」

  「哇,真的吗?等等,你带的钱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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