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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秋天来的时候,丁玫的二十二根生日蜡烛刚刚熄灭。

  此刻,她透过窗户观看着射在附近山上的阳光。随着黄昏的临近,雾都秋日的天空渐渐转暗,连绵的山脉呈现出一片玫瑰色和淡紫色。这些颜色和秋天的日光正好相反,使人感到寒冷,尤其是在宽敞寂寞的房间里。

  已是深秋,天空是寒冷的,树叶在零星地飘飞。远处,一架飞机凌空而过,让丁玫久久仰望。丁玫对所有在天空上飞行的飞机都抱有幻想,她看着它的飞走,以为它们是飞向美国纽约的,或者说是从美国纽约飞到这儿的。



  纽约--这个世界级的大都市,是人人都向往的。而丁玫的向往有着另一层含义。她的父母在一九八九年初去了纽约,不知道他们过得怎麽样?偶尔的来信中,总是告诉她,要她在国内好好等着,好好工作,一旦他们在那里站稳了脚,就来接她,特别特别嘱咐她,千万不要谈恋爱。

  关於纽约,各种各样的传说传闻都上了报,丁玫有时真为她的父母担心,都那麽一把岁数了,还出去折腾,而且丁玫的父亲出国时是公派,後留在美国申请的是政治避难,可想而知丁玫在国内的日子有多难熬。

  在科技情报所工作的丁玫本来也有机会去日本学习,但是因为父母的原因,她的名字只好被从已经决定的名单上划去。现在,她只是静心地盼望,静心地等待。所以,她特别喜欢看飞机,当飞机掠过晴空时,她感觉自己也将随着那飞机去空中翱翔,飞到她想去的任何一个地方。

  有时候,她也问自己,是不是真的那麽想去美国?她朋友王芝也去了美国,她是丁玫的校友,大她几岁。王芝刚去美国时写来了苦不堪言的信,长长的诉说让她迷惘,王芝说自己二十八岁了,还是个处女,在美国这种地方挣扎而且守着自己真是一种无聊,第一个美国情人就像看怪物似的看了她半天,她模样不错,挺有魅力的,怎麽二十八岁了还是处女?王芝对於这个金发碧眼的美国男人的疑惑无从解释,但王芝说,她自己的生活最大的缺憾是,从来没有好好地享受祖国温暖,好好地享受祖国的拥抱,那些年,她拚命念书,从不关心出国以外的任何事,她这些年在美国奋斗的要争取的东西,正是她原本在国内拥有的。

  丁玫深深地被震撼了。父母走时,她还没有大学毕业,如今毕业了,分在重庆科技情报所工作,也算是不错的单位,要是过日子,就在这个单位也可以就此混上一辈子。

  可她不是那种肯安於现状的人,加上有父母的无形中的牵引,如果去不了美国,她也打算去南方看看。



  在没有行动之前,她所能做的就是在工作之余的旅行。她有时会叫上一帮她来到重庆才认识的朋友一起去郊游,她觉得这种旅行是有益的,它能丰富想像,消除呆在家里的失望和烦闷,活跃生命力;人、畜、城市和狗,虚构的或实在的均在进行必要的从生到死的旅行,而死亡面对着丁玫,只会让她闭上双眼,迷醉於它们的茫茫黑夜的漫游。丁玫已经感觉到,旅行能够驱散未老先衰的阴影,能够排这浓情似火的思念。是啊,就像她现在仰望着的那越飞越远的飞机--无论是什麽样的飞机,都已经成了丁玫生活的联点和催化剂,所有的思想和生活在那里面日新月异幻化得异彩纷呈或光怪陆离。

  丁玫倚窗远望,兴奋地想到,明天她又将和她的好友频频和频频的什麽朋友去爬山。和往日的郊游一样,她早巳为此准备好了一切,以往郊游时那些鲜活动人的景象又同时叠映在她硕果累累的脑海里,这使她一阵欢快,她还不知道这未来的一天正是改变她命运的一天。

  第二章

  清晨,丁玫锁上了她在重庆情报所宿舍那套两居室公寓的门,拎着早已准备好的食品、衣物、照相机走下了楼。她今天穿着一件牛仔风衣,里面是一件黑色紧身T恤和绿色的灯芯绒宽松裤,脖子上挂着一件红色木雕饰品,这身打扮分外耀眼,使她本来就修长的身材更加挺拔出众。

  在雾蒙蒙的晨光里,她步入了街区,回首看看自己的公寓楼,觉得它像一个巨大的火柴盒,在晨雾中是那样地沉静。从街口可以看到她的窗口,那里拉上了厚厚的窗帘,挡着一切光线,因为她喜欢在全封闭式的暗暗的房间里,拧亮一盏台灯来看书,来静静地品尝丰厚的生活。

  丁玫想,也许有一天,她将这样,拿着简单的行李离开这个大火柴盒,去哪里她不知道,但那种坚定的独自远行的图景却不只一次地出现在她的脑海里,所以,她每一次出门都习惯似地在街口上回望,自己的房子自己的窗口,就好像是最後一次回望然後要启程远行似的。

  已经走到车站了。

  远远地看见频频在冲她招手,她的身边还有三个男人一个女人,是丁玫不认识的。她向他们走去,然後,她渐渐地看清了他们,女的头发出奇的短,男的全青一色的长发。

  她一由频频摆布地被推到中央,有人接过她手上的包。频频热情飞扬地介绍着:「这是服装设计师黄敏,这是她的男朋友陶坤。」

  频频又一指穿着阿迪达斯T恤的两位长发小伙:

  「这是作曲家锺声,这是画家马旭。」频频又一回头:「这就是玫玫,我常跟你们说起的。」

  丁玫很正色地与各位一一握手。

  「丁玫,呢称玫玫。」

  丁玫微微一转身一回头,轻柔的动作带动一头过肩的如云秀发,这个动作优美地无以复加,难以形容。 不知是不是绿份,她这一回头,眼光就和穿红色阿迪达斯的他的目光交接上了。那是一双让人心动的眼睛,很深沉很含蓄,似有千言万语,那红色的衣服像烈焰,丁玫觉得一团火直扑过来,像是要点燃自己。

  那一秒钟,丁玫觉得有一种金色的光芒从他的身上升腾而起,世界已归於静寂。

  「我叫马旭。」他向她伸出一双大手。

  她注意到他的手指修长白晰,而且灵巧,这是一双艺术家的手。

  频频在一旁打趣地说:

  「Carl。别握住玫玫的手不放嘛,要触电的哟!」

  大家都笑了。

  「怎麽叫你Carl,是外国人,还是你另有一个洋名?」丁玫不解。

  「Carl是他的外号,你不觉得他像欧洲青年吗?」频频一脸笑容地说。

  「没有呀,我怎麽看不出来。」丁玫摇摇头。

  马旭弯下腰,指他的脸伸到丁玫的面前,无不得意地:

  「你仔细看就知道了,我的胡子和我的头发是金色的。」

  这一看不要紧,还真的看清了金色如灿有些发红的胡须和发丝,而且,丁玫感觉到了他的那种特有的气息直扑过来,有些让人昏眩。

  从来不曾有过的怦然心动让她的眼前光亮起来,似乎她从少女时代就开始渴盼着的那一切,正穿过错乱的时空从天而降。丁玫和马旭的眼光再一次地相遇,有那麽一秒钟,他们都在凝视着对方,丁玫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和马旭相识已久。 时间在过去,但是,丁玫此刻是走在马旭的身边,她时时从他的眼中看到那荡出的宽厚温暖的笑意,她感到这流逝的时间中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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