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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愈觉手上有股怪异的力量正在冲击自己,正想停止这荒谬的一切,老板却出声了——“我看见了。”

  “看见什么啦?”

  “从现在开始,请你别打岔,我把所见都说出来,你就当听故事吧。”

  阿苗将信将疑,闭口准备聆听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幻想老板是自己短命的妈妈,她则将享受这迟来的床边放事。



  老板也闭上了眼,开始口述她的所见——

  老天没变脸。清晨,太阳照旧打东边出来。然而,阳光普照下的大地已是一片荒芜。

  容家豁子里,鸡不鸣,狗不叫,连小孩的哭声都不闻。所有的人还在大梦中酣睡未醒。

  前一天午后,黑压压的云朵伴着轰鸣声,铺天盖地而来。刹那间,飞沙狂舞,太阳被吞噬了。那不是黑云,是一场人惊悚的蝗灾。

  将近十点钟,容魁动手把一锅玉米渣粥熬熟,他盛了五碗出来,招呼一家老小都来喝粥。

  “爸爸,这粥好香啊!”



  容阔儿细瘦的双手捧着那只破碗,用力吸着玉米香,没动口喝。

  蝗灾过后,容家只有老奶奶一人喝粥,而且只在早餐喝一碗,容阔儿和爸爸、妈妈、哥哥的三餐仅以菜窖里的烂菜叶裹腹。

  “喝吧,今天这一餐每个人都得喝粥”

  容魁把一碗粥端给老母亲,又叫妻儿都端起碗来,几天下来,他头上的白发又添许多。

  他的妻子捧着碗直掉眼泪,她知道丈夫今天煮这锅粥是有特别意义的、没问什么,

  她有预感这是一家人最后一次在一起喝粥了。

  丈夫昨夜告诉她,容家无法像别家人一样去逃荒、就是要逃,这节骨眼上也逃不了一家、老母亲是个瞎子,她又身怀六甲,宝儿只是个十一岁的半大小子,阔儿更不满十岁,这样一家人该如何进荒?

  “快喝粥,听见没有!”容魁红着眼吼了妻儿一声,扬起脖子咕噜噜地先喝完自己那一碗,就像平日里喝酒时那般爽快、决然。

  他见一双儿女可怜巴巴地望着自己,心又拧成了一团。抽动几下嘴角,他缓缓对他们说:“宝儿、阔儿,喝了这顿粥,你们就去要饭吧,爸爸……爸爸没本事养你们了。”

  说完他便紧绷住唇,轻轻闭上双眼。

  容阔儿一听便摇头落泪,一语不能发,一双大眼睛无助地望着跟她一样无措的妈妈。

  “爸爸,我来养家;”容宝儿含泪看爸爸,“养奶奶、养爸爸妈妈、养妹妹。”

  “我的心肝……”老奶奶循声拉过孙儿,将他紧搂在怀里。

  “别说傻话了,孩子。”容魁终于流了泪,“这年头,你要想养家,除非去当太监,咱们是土生土长的庄稼人,你这半大不小的年纪,能上哪儿去谋差事?”

  “只要能养家,当太监我也愿意!”

  容魁的眼前升起一团绿紫色的浓雾。他听豁子里一位曾在王府里当过差的老爷子描述过。当太监也有出头之日。

  他的内心挣扎,人也许真的不能跟命争。

  后来,他的妻子投井身亡,一尸两命:他的老母亲也随后咬舌自尽、他的女儿在看见自己的爸爸拿刀要砍哥哥。惊吓之余余也逃跑了。

  容宝儿被爸爸亲手阉了,直挺挺地在炕上躺了一个月。

  容魁为求解脱,在确定豁子里的老人能为自己的儿子引荐,让他赶搭最后一班太监列车,并取得儿子的谅解之后,很快地就见自己的母亲和妻子去了。

  容阔儿流落他乡,死生未卜——

  阿苗这才专心,她对容阔儿的悲凉身世感同身受。

  “然后呢?容阔儿上哪去了?她死了吗?”她出声催着灵媒老板,“快告诉我!你还看见什么了?”

  “嘘,我正在看。”

  老板尚不能看见容阔儿后来的遭遇,她先看到的是这一幕——霍沈南在妈妈和二哥出门放马不到一个钟头后就待不住家,悄悄溜了出门。

  “霍沈南是谁?”阿苗忍不住就打岔,“你怎么突然就把故事跳到这里来了?很乱那。”

  “嘘。我想他一定跟容阔儿有关,你耐心点听,再打岔我可能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喔。”基于对容阔儿的好奇,阿苗耐住性子。

  于是,老板接着口述——

  霍沈南刚走到村边就被小萝卜跟上了。

  小萝卜是个孤女,打小就被村里的刘独眼收养,刘独眼是个王老五,没妈照顾的孤女总是长不胖,个儿小,人干瘦,于是就被起了个绰号,叫小萝卜。养父虽然宠她,可她的个性不娇。

  奇怪的是,没几个孩子爱跟她玩。

  霍沈南尤其讨厌她,可她偏爱找他玩。

  “哎,你别老跟着我行不行?”

  “你——要上哪儿去?”

  “我去抓小狼!”

  他没骗她,更想吓走她。

  “你骗人!”

  “骗你干嘛?我一个大男人成天持在家里看家,憋死我了。

  我妈不肯养几只狗,那我只好去抓只小狼回来养了。狼狗狼狗,狼跟狗一家,差不了多少,等我抓到一只,以后就不用看家了,男人有男人该做的事。“小萝卜只敢在心里回他一句;你这个大男人才刚满十二岁。

  “怎么样,还跟吗你?”

  她跺跺脚。回头跑了。

  “哎,别跟我妈说我去野狼坡哟。”

  他得意地对着她干瘦的背影警告一句,朝野狼坡前进。

  初生之犊不畏“狼”。

  糊里糊涂上了坡,他顺利地从狼窝里抱走一只刚出生不久、还站不稳的狼崽子。他不知自己命大,大野狼外出觅食才让他保住小命。

  小狼在抱,他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一队人马,骑马带枪的男人们一边小跑一边朝他瞄。

  他也望着这群穿着不伦不类的人马,由于背光的缘故,这群人被笼罩在炫目的金黄色中,看上去神秘骁勇。

  霍沈南被包围了,他们惊讶的目光停在他怀中那只狼崽子身上。

  “你打哪儿弄来这东西的?”为首的男人问他。

  他一点也不怕这些人,天真地眯起眼,朝野狼坡的方向指了指,“那边!”

  “你一个人去的?”

  “嗯,就我一个人。”他又天真地问:“你们是什么人?我没见过你们耶。”

  “我们是做买卖的,路过这儿。”

  “做买卖的?我看不像。”

  男人没理他的自言自语,倒是颇欣赏地多看了他一眼,“你叫什么名字?”

  “霍沈南。”

  男人弯下腰,碰了碰他的小脑袋,“好小子,有胆识!”

  一群人的目光稍一交会,一起催着马离开,这回可快得像旋风似的。

  望着他们的背影好半晌,霍沈南才又举步向前——

  阿苗依然听得专注,但她更好奇,于是又打了岔:“容阔儿被刘独眼收养,改名成了小萝卜是不是?而那个霍沈南很讨厌她,经常欺负她,因为她是个孤女?”

  潜意识里,她已开始为容阔儿抱屈,对霍沈南起了反感。

  “好像不是。你别打岔,我看见别的了。”

  仿佛想立刻推翻阿苗的说法,老板接着就说出容阔儿出现在霍家大院里的一幂,以及霍家遭狼群包围时,霍沈南抱着小狼冲出院外的勇敢举动。

  “霍家一家人对容阔儿很好吗?”

  阿苗的又一次打岔终于使灵媒老板停止发功。她收回按在阿苗手上的那只手,带点不悦地道:“我看不见了。”

  阿苗有些失望,却没说什么。

  、“你的性子太急躁了。”老板以长辈的口吻责备了一句,“回去吧。

  阿苗有些挂不住脸,但她不想示弱,挺着胸反驳道:“是你朋友一直鼓吹我来的,我可没想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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